離婚概說----(離婚應注意事項) - 不動產信託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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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8日 離婚概說----(離婚應注意事項) 2009/05/1818:15 擬定離婚協議書注意事項: 【子女監護權】  建議先完成協議離婚,並完成戶政機關離婚登記,再請法院審定雙方的子女監護與探視的權利,因為協議離婚常因夫妻雙方為了監護權問題而僵持不下,浪費不少時間。

但如雙方在離婚前,監護與探視方式皆達成共識,則不需法院裁定,協議書上清楚白紙黑字簽定即可。

 另外,子女監護權盡量避免共同監護,以免一方因不可預期之因素,破壞共同監護的規則,造成更多不必要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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