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的心聲:離婚是我做的「最對的選擇」 | 媽媽經| LINE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媽媽經 更新於2020年09月11日00:40•發布於2020年09月11日00:30 作者\媽媽經編輯部丁彥伶Grace是在34歲的時候離婚的,當時她什麼都不要,只堅持帶走兩歲的女兒,才讓有控制慾的前夫很快就放人,雖然事後他又後悔,經常到保母家和托兒所把女兒先接走,軟硬兼施想要再挽回,她說,幸好她的態度一直很堅定,因為離婚就是想要讓女兒在更好的環境中長大。

女人要有經濟能力能夠堅定離婚的決定,Grace說,主要是她有很穩定的工作,她在婚前就強調婚後仍要持續工作,有經濟能力才能維持單親的生活,當然一開始還需要娘家的協助,剛搬離和前夫共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