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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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 一八九五年的「日清馬關條約」,台灣人在事前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就被大清帝國割讓給日本;一九四三年的「開羅新聞公報」,台灣人同樣沒有被告知 ... 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          一八九五年的「日清馬關條約」,台灣人在事前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就被大清帝國割讓給日本;一九四三年的「開羅新聞公報」,台灣人同樣沒有被告知的情況下,被美、英、中「主張」戰後由中國領有台灣,所幸天佑台灣,戰後決定台灣命運的「舊金山和平條約」並沒有將台灣交給中國;台灣是台灣人的台灣,但總是被別人來決定自己的命運與前途,這是近代台灣人的悲哀,也是台灣自一六二四年荷蘭人領有台灣以來,綿延不斷為求生存而奮鬥,勇敢犧牲生命的可歌可泣歷史,直到二零零五年的今日台灣,台灣人仍然被中國以民族感情和捏造歷史所迷惑,對台灣在美日太平洋戰爭以後,有絕對的良機可以獨立自主建國,卻被大中國思想誤導,陷於再度被中國人奴役的危險境界而不自知。

         聯合國第六十屆會員大會,台灣以「和平案」和「參與案」兩案並列要求加入聯合國,結果在美國保持缄默的情況下第十三次拒絕了台灣,可恨的是,執政黨繼中國國民黨之後,繼續欺騙台灣人民,明明知道「台灣主權」因為戰後根據條約,被美國所「握有」,卻每年寧可花大筆納稅人的錢,申請絕對不可能被允許\進入的聯合國;台灣人實在無法再偽裝自己生活在一個獨立的國家,台灣人要捍衛自己的人權,台灣人好像生活在沙漠之中,總不能因為口渴就想喝沙止渴,中國不斷的以虛假的農業政策和泡沫的留學政策,企圖瓦解台灣人的心防,等到台灣落入其虎口以後,台灣就會再陷入萬劫不復的痛苦深淵。

         台灣目前是世界上唯一國際的孤兒,台灣主權是所有問題的核心,台灣主權的特殊性在於具有雙面性,一方面是對台灣島內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則是對國際間的自主性,「主權會移轉但不會消失」是國際法的原則,過去蔣介石集團為了強調其統治的合法性,硬是將台灣人教育成堂堂正正中國人,扭曲台灣真正的本來面目,現在正是將其改正回來的時刻;台灣主權對島內而言,正是人民主權(popular sovereignty)的體現,是台灣人民意識的表達,這一方面台灣人爭取的非常成功\, 可以說是全世界的典範,我們不懷疑這方面的台灣主權已經獨立;目前所欠缺的是國家主權(state sovereignty),雖然「中華民國流亡政府」有效統治台灣,並不能等於其擁有台灣主權,佔領迦薩走廊三十八年的以色列,對該地區也是有效統治,但是也從來沒有該地區的主權,前些日子在國際壓力下撤退了;台灣國家主權要獨立,就要找出其目前「暫時握有」者,要知道,台灣主權在一九四五年之前是沒有問題的,台灣國家主權問題是美日太平洋戰爭的後續問題,絕對不是中國內戰問題的延伸,因此,台灣問題跟中國毫無牽扯,這一點應該先述明,中國的叫囂只是感情問題沒有意義,美國既然是美日太平洋戰爭的主要佔領權國,依照美國憲法的規定,就是應該維護台灣的基本人權不受約束,同時保障台灣的安全,不受威脅。

        「正名」與「制憲」將是解決台灣國家主權問題的第一步,台灣的「正名」,國際間目前能接受的名稱將是「台灣」而不是「台灣國」,只要能將「中華民國」稱號撤銷對台灣會是正面的,而且是必須的,可以向全世界釐清台灣真正的法律名稱;台灣的「制憲」,制定的是台灣地區所有的法律執行與行政權運作的「根本大法」,雖然未必是屬於國家的憲法,但是對於建立「合法平民政府」的準備動作是需要的,因為,流亡政府政體是不可能就地合法,修改流亡政府的憲法不會使台灣變成國家,因在國家成立要素中永遠缺少「領土與人民」。

作者:林志昇、何瑞元 「保護台灣大聯盟」政治研究小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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