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課說明- National University of Kaohsiung - 課程 - 國立高雄大學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21世紀高雄啟航高大領航,一所沒有圍牆的森林大學,運動健康休閒的優質環境,提供自由的學術研究環境,培育領袖菁英的最高學府. 跳到主要內容區 ::: 首頁 新生 課程 選課說明 重要時程 註冊 住宿 課程 開學 課程學分說明 選課說明 抵免學分 公告英語能力分級 第一階段初選 第二階段初選 加退選 選課記錄 上課 遠距教學 訂購教科書 請假     第一階段初選 結果公佈 第二階段初選 結果公佈 退選 加選 110.09.06(一)9時~ 110.09.10(五)12時 110.09.13(一) 12時前 110.09.13(一)12時~ 110.09.17(五)12時 110.09.17(五)17時前 110.09.22(三)9時~ 110.10.04(一)23時59分 110.09.22(三)9時~ 110.10.05(二)23時59分     B01 C01 C02 K01 L01 L02 M01 H1-H2 綜合 第一大樓 工學院 理學院 體育健康休閒 多功能教學大樓 圖書資訊大樓 法學院 管理學院 人文社 會科學院   節次 時間 節次 時間 X 07:05~07:55 7 15:15~16:05 1 08:05~08:55 8 16:20~17:10 2 09:05~09:55 9 17:20~18:10 3 10:10~11:00 10 18:20~19:10 4 11:10~12:00 11 19:15~20:05 Y中午 12:10~13:00 12 20:10~21:00 5 13:10~14:00 13 21:05~21:55 6 14:10~15:00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諮詢教授或學長姐選課事宜,並參照本校學則、教務章則、各系所及通識教育中心等相關規定選課。

學期課程查詢 第一階段初選:至學生選課系統→輸入學號→輸入密碼,以「科目代碼」選課。

查詢初選結果:至學生選課系統→輸入學號→輸入密碼,查詢選課。

步驟五 步驟六 步驟七 步驟八 第二階段初選:至學生選課系統→輸入學號→輸入密碼,以「科目代碼」選課。

加退選:至學生選課系統→輸入學號→輸入密碼,以「科目代碼」選擇加退選之課程。

依105年6月14日104學年度第四次教務會議決議:自105學年度第一學期起不再列印選課證明單,概以學生選課系統內記載資料為正式選課紀錄。

完成選課     不得衝堂選課,同一上課時間不得修習二科以上之科目。

「初選」除開設科目之限制修課人數外,由電腦依下列順序以「亂數」辦理篩選。

「加退選」階段退選作業所產生之缺額,學生可即時上網查詢,但不立即釋放,隔天中午12:30統一釋放前一天退選之缺額提供加選。

  篩選一 篩選二 篩選三 篩選四 篩選五 篩選六 篩選七 通識課初選限3門 連續課程,前學期修課同學優先 課程之開課 班級優先 本系級> 外系級 填寫教學評量表比率 本系高年級 >低年級 外系高年級 >低年級     欲「加選」或「退選」,可至學生選課系統,以「科目代碼」選擇加退選之課程,即可完成加退選。

若因課程人數額滿未選上者,可於加退選期間,以「指定加選」、「其他加選」方式加選。

A.指定加選:「專業課程」由任課教師上線直接增加修課人數,惟最多不得超過教室容納人數(配合選課系統開放時間作業),「通識課程」原則上不接受指定加選。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同學直接向老師申請加選 老師同意後,且不超過教室容納人數。

老師進入教師資訊系統開放加選名單 同學需再次進入學生選課系統→輸入學號→輸入密碼,以「科目代碼」自行加選課程。

  B.其他加選:於加退選期間,因故無法選上課程者,請於110.10.05(二)前完成各項選課程序,逾期恕不受理。

◎體育課程重修者,請於加退選期間自行上網選課,重修名單110年09月03日(星期五)前公告於通識中心首頁-最新消息,修課規定請參閱通識中心網站修課規定-國立高雄大學體育課實施辦法。

◎學系(所)限修者,請洽任課教師於同意後,至教師資訊系統中,進行特殊選課學號指定作業,並請學生再自行上網選課。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至教務處網站,點選暑修及校際選課,點選本校學生申請校外校際選課作業  1.學分數:不超過總修習學分數1/3。

(延畢生由系所主管決定)  2.上課時間:不得與在校選修課程衝突。

 3.共同必修課程:一律在本校修習。

 4.核心課程與進階課程之修習,若需至他校修習本校已開設之科目,需敘明理由並通過審查。

 5.核心課程:研修科目名稱需與本校課程相同。

 6.進階課程:以本校未開科目優先,所屬課程類別,由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判定。

校際選課申請識教育中心單」送系所及通審核 送至教務處課務組     步驟一 步驟二 步驟三 步驟四 辦理期間110.12.06(一)9時~110.12.17(五)17時止 至學生選課系統點選「棄選作業」 填列棄選科目,列印申請表單 經學生本人確認後簽名 步驟五 步驟六 步驟七 送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棄選後第二週於本校教務處/最新消息網頁公告棄選名單 若有疑義,請親自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學生每學期所修學分數之最高上限為25學分。

學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並經所屬學系主任核准後,得申請超修學分: 一、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前30%以內者。

二、獲准修讀輔系、雙主修且未放棄修讀者。

三、轉學生入學就讀第一學年內者。

四、本校學生出國交換後,回國第一學年內者。

學生於延長修業年限期間,除符合前項第二或第四款規定並經所屬學系主任核准外,不得申請超修。

【超修申請表】請自行至教務處/表單下載/課務組 列印。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