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醫療人員並無對病患進行人身安檢之義務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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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又按精神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固規定:「精神醫療機構為醫療之目的或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 得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其行動自由於特定之保護 ...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與點數 列印時間:110/08/2821:24 《》 精神衛生法第37條雖授權醫療機構於特定情形得限制病人行動自由,惟醫療人員並無對病患進行人身安檢之義務 2013-07-22
延伸文章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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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就通報、護送就醫及醫療治療需要之約束、緊急安置、強制住院及強制社區治療等相關規定,以及參照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 ...
- 2精神科醫院評鑑基準說明 -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
依精神衛生法36條,精神醫療機構診治病人或於病人住院時,應向本 ... 對約束中的病人照護,至少每15分鐘探視1次且能提供病人生理需求、注意呼吸.
- 3【精神衛生法】 - 社團法人台北市心生活協會
自由,病人之居住. 地與戶籍地時常不. 同,又病人之思. 考有時難以常理. 約束,而疾病造. 成退縮、缺乏成. 就動機、患者規. 劃安排的能力又. 有缺損,致多數失. Page 14 ...
- 4精神衛生法 - 全國法規資料庫
- 5立法院-精神衛生法修正案完成初審
本屆立法院共有王榮璋、余政道、謝國樑等三位委員提案修正精神衛生法,再加上行政 ... 造成社會民眾的誤解,因此在修正條文中取消「疑似病人」,並約束媒體報導不得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