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醫療人員並無對病患進行人身安檢之義務 - 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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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又按精神衛生法第37條第2項固規定:「精神醫療機構為醫療之目的或為防範緊急暴力意外、自殺或自傷之事件, 得拘束病人身體或限制其行動自由於特定之保護 ...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與點數 列印時間:110/08/2821:24 《》 精神衛生法第37條雖授權醫療機構於特定情形得限制病人行動自由,惟醫療人員並無對病患進行人身安檢之義務 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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