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識-豈可胡亂告人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這件誣告案件目前只是未確定的第一審判決,未來很有可能還有不同的上訴程序演出。

一件不應該 ... 申告包括刑事訴訟法中所規定的告訴、告發、報告與提起自訴。

※豈可胡亂告人※  葉雪鵬(前最高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     日前新聞報導,有一位賴姓律師,父親是一位富有而知名的命理師,在花蓮市鬧區內擁有多筆不動產。

民國五十七年間,這位賴姓律師與他的五位弟弟,為了防止未來繼承父親的財產起了紛爭,共同協議簽訂一紙「賴家財產處理原則」,作為父親過世後遺產分配的依據。

民國八十六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