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421-全國法規資料庫 -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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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書記官應作調解程序筆錄,記載調解成立或不成立及期日之延展或訴訟之辯論。

但調解委員行調解時,得僅由調解委員自行記錄調解不成立或延展期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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