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合併歸課分別開單-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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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2270-4-分居分單_單獨扶養-本】[ODT]. 2.申請人103年度漏報配偶、受扶養親屬營利、薪資及利息等所得,經本局大安分局查獲,嗣申請人以其與配偶分居申請本稅及罰 ... X 訊息 關閉 x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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