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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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在進入二、三讀程序後,全體立委3/4出席討論,出席委員中的3/4同意,才能送出立法院、交由公民投票複決。

但由於修憲提案三讀之後必須要有全體3/4的立委人數出席討論, ...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跳至導覽 跳至搜尋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ConstitutionalAmendmentCommittee(英語)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本資訊所屬部門立法院授權法源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 立法院組織法第九條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主要官員召集委員管碧玲( 民主進步黨)鍾佳濱( 民主進步黨)周春米( 民主進步黨)李貴敏( 中國國民黨)鄭麗文( 中國國民黨)聯絡資訊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1號電話+88622358-5858網站www.ly.gov.tw 修憲委員會為中華民國立法院特種委員會之一,掌理《中華民國憲法》修正案之審議及相關事項。

目次 1沿革與職掌 2組成 3議事與修憲程序 4委員名單 4.1第10屆 4.2第8屆 4.3第5屆 5參見 6外部連結 7參考資料 沿革與職掌[編輯] 1994年立法院第二屆第二會期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

2004年,第五屆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

2005年第七次修憲後,立法院成為唯一的國會,修改憲法之權力由國民大會移交立法院與全國公民。

2015年,第八屆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

[1]。

2020年5月20日,總統蔡英文在第二次總統就職演說時表示,立法院將成立修憲委員會。

[2]。

2020年9月14日,立法院朝野協商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依政黨比例由民進黨22人、國民黨14人、民眾黨2人、時代力量1人組成。

[3]。

同年10月6日,立法院修憲委員會於院會通過名單後正式啟動。

組成[編輯] 修憲委員會之委員為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加一人,由各政黨(政團)依其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並依保障少數參與原則組成之。

修憲委員會置召集委員五人,由委員互選之。

議事與修憲程序[編輯] 除首次會議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外,以召集委員一人為主席,由各召集委員輪流擔任。

會議須有委員三分之一之出席;本會之議決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

由立法委員提交的修憲提案須先獲得所有立委1/4的連署支持,然後全案透過程序委員會列入院會報告事項處理。

立法院由朝野共同協商人數比例,由「修憲委員會」負責審查修憲案。

修憲委員會討論後,如能獲得該委員會同意,才算完成初審,並送交院會進行二、三讀程序。

全案在進入二、三讀程序後,全體立委3/4出席討論,出席委員中的3/4同意,才能送出立法院、交由公民投票複決。

但由於修憲提案三讀之後必須要有全體3/4的立委人數出席討論,因此反對修憲之在野黨可以利用此規定,讓出席人數少於3/4就可以擋下提案,也因此在第七次修憲後,從來沒有任何修憲案送出立法院。

委員名單[編輯] 第10屆[編輯] 本屆修憲委員會於第十屆第二會期時成立,主要推動「公民權下修至18歲」、「廢除監察院與考試院」等[4][5]。

按政黨比例分配席次(由多至少): 民主進步黨22席(其中兩席禮讓給未參與黨團的立法委員[6][7])、 中國國民黨14席、 台灣民眾黨2席、 時代力量1席。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第10屆委員名單  民主進步黨黨團 邱志偉 羅致政 劉世芳 吳思瑤 范雲 黃世杰 莊瑞雄 蔡易餘 郭國文 賴瑞隆 陳亭妃 伍麗華 何志偉 趙天麟 蘇巧慧 王定宇 張宏陸 鍾佳濱* 管碧玲* 周春米* 陳柏惟 林昶佐  中國國民黨黨團 賴士葆 陳玉珍 李貴敏* 廖婉汝 楊瓊瓔 林為洲 魯明哲 費鴻泰 曾銘宗 吳怡玎 謝衣鳳 鄭麗文* 林奕華 鄭天財  台灣民眾黨黨團 賴香伶 張其祿  時代力量黨團 邱顯智 第8屆[編輯]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第8屆委員名單  中國國民黨黨團 丁守中 江啟臣* 江惠貞 吳育仁 吳育昇* 呂學樟* 李貴敏 李慶華 林滄敏 林德福 林鴻池 徐少萍 張嘉郡 陳雪生 曾巨威 費鴻泰 楊瓊瓔 廖國棟 蔡錦隆 鄭汝芬 盧秀燕 賴士葆 顏寬恆  民主進步黨黨團 尤美女 吳秉叡 李昆澤 李俊俋* 李應元 姚文智 柯建銘 高志鵬 陳其邁 陳亭妃 陳唐山 管碧玲 趙天麟 鄭麗君*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 賴振昌  親民黨黨團 李桐豪 第5屆[編輯]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第5屆委員名單  民主進步黨黨團 王幸男 王拓* 王雪峰 尤清* 江昭儀 李文忠 李俊毅 李鎮楠 杜文卿 沈富雄* 周慧瑛 林育生 林濁水 邱永仁 邱垂貞 邱創進 柯建銘 段宜康 高志鵬 張川田 張秀珍 張清芳 曹啟鴻 許榮淑 郭正亮 郭玟成 郭俊銘 陳金德 陳景峻 葉宜津 趙永清 蔡同榮 蔡煌瑯 鄭國忠 鄭朝明 蕭美琴 賴清德 顏錦福 魏明谷 林忠正  中國國民黨黨團 王鍾渝 朱鳳芝 吳敦義 李嘉進* 卓伯源 林益世 林進春 侯彩鳳 洪秀柱 洪昭男 紀國棟 孫國華 徐中雄 徐少萍 高育仁* 郭添財 陳健民 陳學聖 章仁香 章孝嚴 曾永權* 黃昭順 黃健庭 黃德福 楊瓊瓔 廖風德 廖國棟 廖婉汝 蔡家福 蔡鈴蘭 盧秀燕 羅世雄 關沃暖 高仲源  親民黨黨團 呂學樟 李永萍 李慶安 李慶華 周錫瑋 林正二 林政義 林郁方 邱毅 徐耀昌 高明見 曹原彰 許淵國* 陳進興* 傅崐萁 馮定國 黃義交 劉松藩 鄭金玲 鄭美蘭 鍾紹和 鐘榮吉 龐建國 顧崇廉  台灣團結聯盟黨團 何敏豪 吳東昇* 林志隆 陳建銘 程振隆 黃宗源 黃政哲 廖本煙 錢林慧君  無黨團結聯盟黨團 瓦歷斯·貝林 朱星羽 林炳坤 陳進丁 顏清標* 備註:*為當會期召集委員 參見[編輯] 立法院 臺灣憲法史 臺灣政治史#憲政法律制度沿革 中華民國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公民投票法 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 投票年齡 外部連結[編輯]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中文) ConstitutionalAmendmentCommittee(英文) 修憲白話文的Instagram帳戶 參考資料[編輯] ^憲改列車再度啟動立法院會通過修憲委員會名單,劉玉秋,中央廣播電台 ^朝野黨團有共識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郭采彥、張國樑,公視新聞網 ^立院成立修憲委員會啟動憲改工程,范正祥,中央社 ^立院成立修憲委員會啟動憲改工程,范正祥,中央社 ^朝野黨團有共識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陳佩君,新頭殼 ^【修憲啟動】朝野合組39人委員會 民進黨團禮讓2席給林昶佐、陳柏惟,林惟崧,蘋果日報 ^立院將成立修憲委員會 民進黨禮讓席次給林昶佐、陳柏惟,吳承翰,今日新聞 閱論編立法院特種委員會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 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立法院修憲委員會&oldid=66750102」 分類:立法院特種委員會中華民國憲法臺北市中正區的政府機關隱藏分類:含有內容需登入查看的頁面 導覽選單 個人工具 沒有登入討論貢獻建立帳號登入 命名空間 條目討論 臺灣正體 已展開 已摺疊 不转换简体繁體大陆简体香港繁體澳門繁體大马简体新加坡简体臺灣正體 查看 閱讀編輯檢視歷史 更多 已展開 已摺疊 搜尋 導航 首頁分類索引特色內容新聞動態近期變更隨機條目資助維基百科 說明 說明維基社群方針與指引互助客棧知識問答字詞轉換IRC即時聊天聯絡我們關於維基百科 工具 連結至此的頁面相關變更上傳檔案特殊頁面靜態連結頁面資訊引用此頁面維基數據項目 列印/匯出 下載為PDF可列印版 其他語言 Bân-lâm-gú 編輯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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