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43) - Survey Research Data Archive - 中央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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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閩地區少年身心狀況調查
標準版(2)
調查研革:本調查原名「臺灣地區少年狀況調查」,創始於民國八十二年,由內政部統計處依據業務職掌規定,並與行政院主計處合作,運用基層統計調查網人員辦理,八十七年為第二次辦理,改朝少年身心狀況方向深入探討,並將金馬地區納入調查範圍,採委託民間機構實地面訪方式調查。
調查目的:主要在蒐集臺閩地區十二至未滿十八歲少年的家庭、生活和身心狀況、偏差行為狀況、特殊遭遇的問題、少年福利措施服務與保護措施的...(more)調查研革:本調查原名「臺灣地區少年狀況調查」,創始於民國八十二年,由內政部統計處依據業務職掌規定,並與行政院主計處合作,運用基層統計調查網人員辦理,八十七年為第二次辦理,改朝少年身心狀況方向深入探討,並將金馬地區納入調查範圍,採委託民間機構實地面訪方式調查。
調查目的:主要在蒐集臺閩地區十二至未滿十八歲少年的家庭、生活和身心狀況、偏差行為狀況、特殊遭遇的問題、少年福利措施服務與保護措施的了解情形及對政府未來辦理少年福利措施的期望等資料。
調查用途:調查資料經統計分析,提供政府制定前瞻性少年福利政策、修訂少年福利相關法規、推動少年福利各項措施之參考。
調查範圍及對象:以居住於臺閩地區之普通住戶及共同事業戶,戶內十二至未滿十八歲之本國籍民間人口為對象(不包括武裝勞動力及監管人口)。
臺閩地區老人狀況調查
標準版(4)
本調查延續主計總處辦理之人力資源附帶專案調查:老人狀況調查,自民國84年起,由內政部自行規劃辦理;102年起,本調查移撥至衛生福利部(註)。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親家庭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居家服...(more)本調查延續主計總處辦理之人力資源附帶專案調查:老人狀況調查,自民國84年起,由內政部自行規劃辦理;102年起,本調查移撥至衛生福利部(註)。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親家庭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居家服務補助使用者狀況調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概況調查等之原始資料,即日起移撥至衛生福利部,如需申請以上調查之原始資料,請洽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科學中心
臺閩地區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
標準版(1)
本調查於民國八十二年首次辦理,目的為了解四十歲以上國民對老人福利機構之各項需求情形,調查結果可提供政府規劃老人福利政策及辦理各項老人福利服務措施,以及作為政府及民間團體興辦各項老人福利機構之參考。
調查對象為居住於臺閩地區之普通住戶及共同事業戶,戶內四十歲以上之本國籍人口。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more)本調查於民國八十二年首次辦理,目的為了解四十歲以上國民對老人福利機構之各項需求情形,調查結果可提供政府規劃老人福利政策及辦理各項老人福利服務措施,以及作為政府及民間團體興辦各項老人福利機構之參考。
調查對象為居住於臺閩地區之普通住戶及共同事業戶,戶內四十歲以上之本國籍人口。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親家庭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居家服務補助使用者狀況調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概況調查等之原始資料,即日起移撥至衛生福利部,如需申請以上調查之原始資料,請洽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科學中心
臺閩地區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
標準版(4)
調查研革:本調查民國七十九年首次辦理,八十三年第二次辦理,九十年第三次辦理,九十四年為第四次。
目的與用途:主要在蒐集臺閩地區低收入戶家庭生活狀況,戶內人口健康、住宅及經濟情況,有工作能力人口及其就業意願,暨其對政府辦理社會救助福利措施之利用與期望等資料,作為政府相關單位研討社會福利政策及修訂社會救助相關法規之參據。
調查範圍及對象:居住於臺閩地區,包括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及福...(more)調查研革:本調查民國七十九年首次辦理,八十三年第二次辦理,九十年第三次辦理,九十四年為第四次。
目的與用途:主要在蒐集臺閩地區低收入戶家庭生活狀況,戶內人口健康、住宅及經濟情況,有工作能力人口及其就業意願,暨其對政府辦理社會救助福利措施之利用與期望等資料,作為政府相關單位研討社會福利政策及修訂社會救助相關法規之參據。
調查範圍及對象:居住於臺閩地區,包括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及福建省之金門縣、連江縣內,具中華民國國籍,獨立設戶,並符合「社會救助法」所規定低收入戶認定標準,經審定登記在案之低收入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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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親家庭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居家服務補助使用者狀況調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概況調查等之原始資料,即日起移撥至衛生福利部,如需申請以上調查之原始資料,請洽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科學中心
臺閩地區兒童生活狀況調查
標準版(2)
調查研革:本調查係依據行政院所頒「中華民國第二期統計發展中程計劃」規定,於民國八十一年首次辦理,民國八十五年第二次辦理,九十年為第三次辦理,調查區域範圍擴及金馬地區,由內政部兒童局依據業務職掌規定辦理。
目的與用途:蒐集臺灣地區未滿十二歲兒童的家庭生活狀況、健康情況、教育問題、養育問題、托育概況,以及對兒童福利措施之利用與期望等資料。
作為制定社會福利政策與兒童福利相關法規,政府推動兒童福...(more)調查研革:本調查係依據行政院所頒「中華民國第二期統計發展中程計劃」規定,於民國八十一年首次辦理,民國八十五年第二次辦理,九十年為第三次辦理,調查區域範圍擴及金馬地區,由內政部兒童局依據業務職掌規定辦理。
目的與用途:蒐集臺灣地區未滿十二歲兒童的家庭生活狀況、健康情況、教育問題、養育問題、托育概況,以及對兒童福利措施之利用與期望等資料。
作為制定社會福利政策與兒童福利相關法規,政府推動兒童福利各項措施及有關兒童福利方案設計與政策規劃參考。
調查範圍及對象:戶籍常設於臺灣省、臺北市、高雄市及福建省金馬地區之未滿十二歲兒童,主要訪問該兒童之母、養父母、監護人或主要照護者。
臺閩地區社會福利機構概況調查
標準版(1)
為提供內政部釐訂政策之所需,與社會司合作辦理「臺灣地區社會福利機構概況調查」,蒐集臺閩地區有關社會福利機構之活動情形、從業員工人數、經費收支概況、期望政府協助之項目及未來之發展計畫等調查資料,經整理統計分析後,並提供本部制定整體社會福利政策及規劃各項社會福利服務措施之參考,以及提供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興辦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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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more)為提供內政部釐訂政策之所需,與社會司合作辦理「臺灣地區社會福利機構概況調查」,蒐集臺閩地區有關社會福利機構之活動情形、從業員工人數、經費收支概況、期望政府協助之項目及未來之發展計畫等調查資料,經整理統計分析後,並提供本部制定整體社會福利政策及規劃各項社會福利服務措施之參考,以及提供公私立社會福利機構興辦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之參考。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親家庭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居家服務補助使用者狀況調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概況調查等之原始資料,即日起移撥至衛生福利部,如需申請以上調查之原始資料,請洽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科學中心
臺閩地區婦女生活狀況調查
標準版(4)
為蒐集、瞭解臺閩地區婦女生活狀況、對社會福利之參與,對政府婦女福利措施之滿意程度等資料,以提供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社會福利行政管理輔導及制定婦女福利政策之參考,並提供學術研究及國際間資料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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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more)為蒐集、瞭解臺閩地區婦女生活狀況、對社會福利之參與,對政府婦女福利措施之滿意程度等資料,以提供政府相關單位進行社會福利行政管理輔導及制定婦女福利政策之參考,並提供學術研究及國際間資料比較。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親家庭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居家服務補助使用者狀況調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概況調查等之原始資料,即日起移撥至衛生福利部,如需申請以上調查之原始資料,請洽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科學中心
臺閩地區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
標準版(5)
本調查為蒐集身心障礙者之基本資料、家庭與生活狀況、居住狀況、家庭經濟狀況、福利服務需求、醫療照顧與需求、工作現況與職業訓練需求等資料,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八條及統計法第三條與第十九條之規定辦理,並委託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暨研究所進行調查。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more)本調查為蒐集身心障礙者之基本資料、家庭與生活狀況、居住狀況、家庭經濟狀況、福利服務需求、醫療照顧與需求、工作現況與職業訓練需求等資料,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八條及統計法第三條與第十九條之規定辦理,並委託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暨研究所進行調查。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親家庭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居家服務補助使用者狀況調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概況調查等之原始資料,即日起移撥至衛生福利部,如需申請以上調查之原始資料,請洽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科學中心
臺閩地區單親家庭狀況調查
標準版(1)
本調查主要在蒐集我國各類單親父(母)基本資料、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生活適應、子女養育與教育、社會活動、福利需求等資料,作為政府制定社會福利政策與單親家庭相關福利服務措施之重要參考。
本調查採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為居住於臺閩地區內由單一父或母及至少有一位未滿18歲之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但不得另有同住之已婚子女),並以其單親父或母為訪問對象。
根據98年11月底內政部戶籍登記資料,及依據本調查單親家庭的...(more)本調查主要在蒐集我國各類單親父(母)基本資料、家庭狀況、經濟狀況、生活適應、子女養育與教育、社會活動、福利需求等資料,作為政府制定社會福利政策與單親家庭相關福利服務措施之重要參考。
本調查採抽樣調查,調查對象為居住於臺閩地區內由單一父或母及至少有一位未滿18歲之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但不得另有同住之已婚子女),並以其單親父或母為訪問對象。
根據98年11月底內政部戶籍登記資料,及依據本調查單親家庭的定義「由單一父或母及至少有一位未滿18歲之未婚子女所組成的家庭,但不得另有同住之已婚子女」。
抽樣方法為「分層二段系統抽樣法」,第一段抽樣單位定為「鄉(鎮、市、區)」,以臺灣省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地區、臺北市、高雄市及金馬地區為副母體,第二段抽樣單位定為「戶」,每個副母體之每一個樣本鄉(鎮、市、區)內單親家庭按單親父(母)之「性別」(男、女)及「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分成六層,再以簡單隨機抽樣抽取樣本戶,並採實地判定及訪問調查。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至衛福部申請
為因應「衛生福利部」於2013年7月23日掛牌運作,原內政部主管社會福利調查,包括老人狀況調查、低收入戶生活狀況調查、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單親家庭狀況調查、老人福利機構需求概況調查、居家服務補助使用者狀況調查及社會福利服務機構概況調查等之原始資料,即日起移撥至衛生福利部,如需申請以上調查之原始資料,請洽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資料科學中心
在校學生性知識、態度行為調查
標準版(2)
調查目的有三:1.瞭解台灣地區以及各縣市高中、高職及五專學生之性知識與認知、性態度、行為與經驗,以及其對結婚、生育、工作之態度與人生價值等覯念之狀況。
2.瞭解台灣地區以及各縣市高中、高職及五專學生之性知識與認知、性態度、行為與經驗,以及其對結婚、生育、工作之態度與人生價值等覯念之差異。
3.瞭解影響台灣地區以及各縣市高中、高職及五專學生之性知識與認知、性態度、行為與經驗,以及其對結婚、生...(more)調查目的有三:1.瞭解台灣地區以及各縣市高中、高職及五專學生之性知識與認知、性態度、行為與經驗,以及其對結婚、生育、工作之態度與人生價值等覯念之狀況。
2.瞭解台灣地區以及各縣市高中、高職及五專學生之性知識與認知、性態度、行為與經驗,以及其對結婚、生育、工作之態度與人生價值等覯念之差異。
3.瞭解影響台灣地區以及各縣市高中、高職及五專學生之性知識與認知、性態度、行為與經驗,以及其對結婚、生育、工作之態度與人生價值等覯念差異之因素。
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行為調查
標準版(1)
本調查目在蒐集台灣地區各縣市十五歲以上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行為現況,以及未實行各種預防保健行為之原因等資料,以明瞭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健康指標之現況及其在不同人口群間的差異。
調查採面對面方式進行,調查內容包括基本背景特徵、受訪對象之健康绂兄、對國人常見慢性疾病之知識、態度與日常保健及遵醫囑行為狀況、受訪對象之醫療服務利用情形、個人健康行為、飲食模式,憂鬱狀況以及其他與保健業務推動相關問...(more)本調查目在蒐集台灣地區各縣市十五歲以上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行為現況,以及未實行各種預防保健行為之原因等資料,以明瞭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健康指標之現況及其在不同人口群間的差異。
調查採面對面方式進行,調查內容包括基本背景特徵、受訪對象之健康绂兄、對國人常見慢性疾病之知識、態度與日常保健及遵醫囑行為狀況、受訪對象之醫療服務利用情形、個人健康行為、飲食模式,憂鬱狀況以及其他與保健業務推動相關問題。
台灣地區家庭與生育調查研究
標準版(9)、限制版(2)
台灣地區家庭與生育調查,或稱KAP(Knowledge,Attitude,andPracticeofContraception),係民國54年起,配合當時政府推行家庭計畫,由國民健康局前身機關家庭計畫研究所,以2至7年間隔不定期辦理全國抽樣調查,持續蒐集監測20-49歲育齡婦女生育相關知識、態度與行為,以提供家庭計畫推行及成效評價參考。
近十年來由於生育率下降,婦女婚育年齡普遍延後,而各...(more)台灣地區家庭與生育調查,或稱KAP(Knowledge,Attitude,andPracticeofContraception),係民國54年起,配合當時政府推行家庭計畫,由國民健康局前身機關家庭計畫研究所,以2至7年間隔不定期辦理全國抽樣調查,持續蒐集監測20-49歲育齡婦女生育相關知識、態度與行為,以提供家庭計畫推行及成效評價參考。
近十年來由於生育率下降,婦女婚育年齡普遍延後,而各界對婦女健康日益重視,爰將本系列調查對象擴及育齡未婚婦女,並將婦女對婚姻、家庭與工作態度,以及健康相關議題納入調查範疇。
本系列調查最初雖以已婚育齡婦女生育態度、知識與行為為調查主軸,但近10年來由於婦女晚婚現象日益普遍,20-29歲婦女有偶率逐年下降,故自民國87年辦理第八次調查起,將未婚育齡婦女列入抽樣調查對象,以瞭解未婚育齡婦女之狀況,並與已婚育齡婦女作一比較。
SRDA釋出資料KAP1至KAP9等9個年度的資料,KAP1至KAP7皆為單一問卷,僅有一個版本;KAP8(1998)及KAP9(2004)除了針對已婚及未婚婦女進行訪問之外,另外還分有主問卷及自填問卷等共四份問卷及資料檔,標準版中的主問卷及自填問卷無法連結,因此另外提供限制版,在限制版中即提供可串連主問卷及自填問卷之變項資訊。
國健署計畫介紹網頁: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56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洽衛福部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申請
台灣地區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
標準版(5)
調查緣起:為因應人口高齡化對經濟、醫療、家庭、及社會可能產生之衝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前身機關家庭計畫研究所自民國76年起即開始規劃相關之老人調查研究,於民國78年以具台灣地區非山地鄉代表性之60歲以上樣本,完成第一次「台灣地區老人保健與生活問題調查」,其後則以每3至4年之調查間隔進行長期追蹤,並自民國85年起將調查對象所涵蓋之年齡層向下延伸至50歲,以建立台灣地區50歲以上中老年人之健康常...(more)調查緣起:為因應人口高齡化對經濟、醫療、家庭、及社會可能產生之衝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的前身機關家庭計畫研究所自民國76年起即開始規劃相關之老人調查研究,於民國78年以具台灣地區非山地鄉代表性之60歲以上樣本,完成第一次「台灣地區老人保健與生活問題調查」,其後則以每3至4年之調查間隔進行長期追蹤,並自民國85年起將調查對象所涵蓋之年齡層向下延伸至50歲,以建立台灣地區50歲以上中老年人之健康常模及其生活行為等基本資料庫。
該調查從民國88年第四次主波調查開始定名為「台灣地區中老年身心社會生活狀況長期追蹤調查」(TaiwanLongitudinalStudyinAging,簡稱為TLSA),至民國100年已完成七次主波調查及相關延伸計畫之資料收集調查目的:瞭解台灣地區中老年人的家戶狀況、居住安排及社會支持情形;工作及經濟狀況、休閒活動與退休前後之生涯規劃;以及健康狀況、衛生行為、及醫療保健服務利用情形,並比較不同背景特徵之中老年人在上述健康與生活狀況之差異,藉以估算未來高齡人口在醫療保健與生活支持的需求。
調查方法及對象:本調查以面訪問卷為資料收集工具,以台灣地區(不含山地鄉)民國77年底滿60歲以上之戶籍登記人口為抽樣母群,採分層多階段隨機抽樣方法抽選樣本。
因樣本世代之年齡組成隨追蹤年數遞增,另於民國85年及92年依照基線調查之抽樣方法,加抽低年齡層之補充樣本。
老人調查各樣本世代組成與樣本數變化請參考國健署網頁下方「調查簡介」之「調查簡介—TLSA各樣本世代組成與樣本數變化.pdf」調查內容:歷次調查主要問卷內容包括(1)個案基本特性(2)家戶結構、居住安排及親屬互訪(3)健康狀況及醫療照護利用(4)社會支持與交換(5)工作、退休及生涯規劃(6)休閒與社會參與(7)老年心境(8)經濟狀況(9)老人社會福利認知與利用。
調查結果:本系列固定樣本世代追蹤調查所蒐集之資料已實際應用於現今老人健康或生活狀況之描述,以及人口老化、老人健康與福利政策等重要議題之探討。
本調查較新年度資料,請洽衛福部衛生福利資料科學中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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