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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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告非屬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該法定代理人之配偶或四親等內之血親、三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自無該條之適用。

故本件之本生父母不得為合法之告訴。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現在位置: 法律問題 PDF 友善列印 法律問題 發文字號: 法務部(72)法檢(二)字第1236號 座談日期: 民國72年06月00日 座談機關: 雲林地檢(七十二年六月份法律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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