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590 號-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換言之,面對公共利益的迫切必要,不告不理原則必須退讓。

但至今所有引用此一個原則的判決,並未於聲請撤回之後繼續規範審查程序,因為至今尚未在任何 ... 列印時間:110/06/0618:32 ::: 現在位置: 首頁 司法解釋 大法官解釋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