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以上未同居的親密伴侶,也納入保護令範圍 - 現代婦女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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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文章資訊
- 1“同居關係”的定義 - 立法會
為貫徹自1986 年制定的《家庭暴力條例》. (《條例》)的政策及立法原意,當局重申有需要保留“兩名人士之. 間”這詞句於擬議的“同居關係”定義中。 自《條例》於 ...
- 2同居關係,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 永然文化:: 痞客邦::
家暴法對於家庭成員的定義,依上開規定包括:一、配偶或前配偶;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關係者;三、現為或「曾為」 ...
- 3認識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防治網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中第二條第一項定義,家庭暴力意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 ... 條文中的「事實上之夫妻關係」,是指雙方並無結婚,但有同居或共同生活的 ...
- 4家庭暴力防治法中所謂的『同居關係』的評斷標準為何?- 保護 ...
我國法律並未明文定義同居關係,通常是由法官根據具體個案情況判斷之,以下列舉認定同居關係之參考標準:. 1. 共同生活時間的長短及動機。 2. 性生活的次數及 ...
- 5【法律百科】兩人有親密關係,長期共同生活但沒結婚,彼此有 ...
並不是只要同居的情侶就可以稱為事實上夫妻,根據法院判決解釋,事實上夫妻必須「有以發生夫妻身分關係之意思,且對外以夫妻形式經營婚姻共同生活之結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