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繼承問題 ...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配偶一方死亡後,生存配偶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及繼承問題 文:黃蓮瑛(認證法律人) 、陳哲瑋(認證法律人) ‧ 家庭‧父母子女 /繼承 ‧ 6   0 刊登:2020-08-21 ‧最後更新:2020-08-21 本文 配偶一方死亡時,生存的配偶同時具有「配偶」及「繼承人」兩種身分。

身為「配偶」,可以在分配遺產前,先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再以「繼承人」的身分,與其他共同繼承人(例如:子女)一起分配遺產。

生存配偶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1] 首先,配偶一方死亡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