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沒搞錯,這哪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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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實際行動,是真正的付出。

不少人聲稱自己富有愛心,充其量只是渴望愛的感覺,他們所做的事情並沒有愛的成分,甚至還具有破壞性。

真正有愛心的人,即使面對他不喜歡(甚至討厭)的人,也能表現出愛的姿態,他們心中蘊藏的愛,才是真正的而非虛假的愛。

愛的感覺與精神貫注密不可分。

後者是把情感與興趣「貫注」到外在對象上,將其當成屬於自己的一部分。

精神貫注和真正的愛雖然容易混淆,但仍有顯著區別。

首先,精神貫注的對象,不一定是有生命的事物,因此就不見得具有心靈的感受。

這對象可能是股票,也可能是珠寶,貫注的過程不見得以愛為出發點。

其次,對某種事物產生精神貫注的人,未必會重視其心智的成熟。

患有消極性依賴症的人,甚至害怕貫注的對象成長進步。

那個開車接送孩子的母親,顯然是以孩子為精神貫注的對象,她把個人情感寄托在孩子身上,卻不重視其心智的成熟。

第三,精神貫注可能與智慧和責任無關。

在酒吧里初識的兩個異性,可能在短時間內相互貫注。

他們事前沒有安排約會,沒有做出過承諾,沒有考慮過各自家庭的穩定性(這些顯然要比性接觸更重要),僅僅是追求性的暫時滿足。

最後一點是,精神貫注隨時都有可能消失。

性接觸和性行為結束後,雙方興味素然,就會覺得對方毫無吸引力。

換句話說,精神貫注的生命力極短,不可能長久維持。

真正的愛,需要投入和奉獻,需要付出全部的智慧和力量。

要使愛的對象得到成長,就必須付出足夠多的努力,不然愛的願望就會落空。

唯有真正的投入和奉獻,才是實現愛的有效方式。

比如患者跟醫生建立「治療同盟」,才能讓人格得到健康成長。

患者需求心理治療,是為了實現某種改變。

他們必須信任醫生,以求獲得足夠多的力量和安全感。

醫生為了與患者建立「治療同盟」,也必須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給予患者無微不至的關懷。

醫生未必有足夠的耐心去長時間聆聽患者的傾訴,但其職業性的奉獻精神,卻要求他們不論喜歡與否,都必須對患者的傾訴洗耳恭聽。

這種情形和婚姻極為類似:健康的婚姻和健康的治療過程一樣,雙方都得做出適當的犧牲,把個人好惡暫且放在一旁,給予對方更多的關懷和照顧。

只有當伴侶雙方的求偶本能結束,走出初戀的幻覺,並願意各自獨處一段時間時,他們的愛才開始接受真正的檢驗。

在心理治療以及婚姻關係中,擁有健康情感的人,同樣才能產生精神貫注。

兩個彼此真愛的人,即便有了穩定的婚姻關係,仍會彼此發生精神貫注,但其間更多的卻是愛。

精神貫注或墜入情網的感覺,會使愛具有更多的激情,帶來更大的幸福感,但卻不是愛所必需的。

真正有愛的人,不可能單憑愛的感覺行事。

真正的愛來自雙方心靈的意願,而不是一時衝動。

真正的愛是自主的選擇,無論愛的感覺是否存在,都要奉獻出情感和智慧。

時刻都有愛的感覺,誠然是一件好事,但愛能否持久,取決於我們是否有愛的意願,是否有奉獻精神。

例如,我可能會遇見一個心儀的女人,我很想去愛他,但這麼做就會毀掉我的婚姻,危及我的家庭,所以我會抑制這一想法,我會這樣說:「我很想去愛你,可我不會這麼做,因為我對妻子和家庭做過承諾。

」同樣,工作日程安排得滿滿當當,我就不可能隨便接收新患者,因為我對其他患者做過承諾,而且我的精力畢竟有限。

愛的感覺也許是無限的,愛的火苗隨時有可能在心頭燃起,但是我們能夠付出的愛是有限的,不能隨意選擇愛的對象。

真正的愛不是忘乎所以,而是深思熟慮,是奉獻全部身心的重大決定。

把真正的愛與愛的感覺混為一談,只能是自欺欺人。

一個整天酗酒、不管妻兒的人,可能會眼含熱淚對酒吧侍者傾訴:「我愛我的家人。

」對子女置之不理的人,也可能以最具愛心的父母自居。

這種虛假姿態其實不難理解:把「愛」掛在口頭上,或只在腦海里去想像真正的愛,並以此作為愛的證據,這顯然是輕而易舉的事情,而表現出愛的行動卻相當困難。

真正的愛,其價值在於始終如一的行動,這遠遠大於轉瞬即逝的感覺或者精神貫注。

真正的愛出自自我意願,只能依靠實際行動來證明。

「愛」與「非愛」的區別,正如善與惡的區別一樣,有著客觀的標準。

愛是行動,不是空想。

比心理學家懂一點兒童、比兒童學家懂一點教育、比教育學家懂一點中西差異、比中西學家懂一點人生、比人生學家懂一點哲學、比哲學家懂一點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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