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處女情結的男人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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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女士今年27歲,丈夫30歲(有嚴重的處女情結),登記兩年,有個15個月的孩子!目前S女士和丈夫正處於分居狀態!

背景交代完畢。

進入正題!

S女士在認識她現在的丈夫之前曾經談過兩個男朋友,並且都同居過!兩年前,丈夫知道了她這個事情的當天,就表現的不高興、不開心。

沒有提分手,也沒有提處女情結,但之後他倆一直矛盾不斷!就在舉行婚禮之前,他倆差點離婚(此時他倆已經領證一個月),但當時因為面子,沒有離成。

可是婚後的生活對S女士來說,簡直是個災難,丈夫從來都不會關心她,自從懷孕之後一直處於分居狀態。

一次,因為孩子打預防針的事情,又一次差點離婚,當時S女士處於哺乳期沒有工作,之前的積蓄已全部花完,跟丈夫要錢,丈夫沒給!

這兩人也真是,怨氣這麼大,生孩子幹什麼?孩子不是來雪中送炭來解決問題的,而是錦上添花的促進夫妻感情的。

現在S女士不知道是過是離?過,那就得忍受丈夫的虐待;離,養的起孩子嗎?她想帶著孩子,可是她的父母不願意讓她帶孩子。

父母的心我們能理解,畢竟姑娘才27,以後還是要嫁人的。

不知道怎麼辦?

對於這種丈夫心理不健全,孩子給他能照顧好嗎?只要母親不放棄,誰也搶不走孩子的撫養權,自己生的,誰也沒有義務替你養著,自己的責任必須自己承擔起來。

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種不承擔自己責任的人,推卸責任、自私又卑鄙。

對於丈夫這個缺德玩意,沒法給予S女士健全完整的愛,結婚是多麼愚蠢的舉動,他發現無法承受S女士的過去,也不放棄這段婚姻,就不應該有這段婚姻!

女孩子啊!結婚找丈夫前,如果自己不是處女就不要找處女情結的人,要不一輩子在他面前抬不起頭!處女情結是男權社會,對婦女歧視物物化最醜陋的東西,妻子對丈夫具有所有權,妻子在丈夫面前沒人格,妻子屬於丈夫的私人物品!所以說,女孩子啊!要麼潔身自好,要麼找個志同道合的人!

最後,還是希望女士離婚的話能帶著孩子,孩子需要在父母身邊成長,扔給爺爺奶奶撫養的大部分都是不成功的,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父母,如果不想放棄為人父母的責任,不想給社會增加負擔,千萬把孩子帶在身邊,因為沒人能夠代替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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