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受害者們為什麼不選擇離開所在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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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珊珊,26歲,北京人,新婚短短一年就被丈夫多次家暴,期間多次外逃均被丈夫找到,最終被惡魔丈夫活活打死。

董珊珊與丈夫王光宇是2008年下半年結的婚,2009年3月,她第一次向家人和警察披露婚後經常遭到丈夫的毆打。

之後的幾個月,她及家人曾先後八次因家暴報警,也曾提起過離婚訴訟,還曾離開親人獨自在外租房躲藏,但所有這些努力最後都未能挽救她的生命。

王光宇曾這樣描述對董珊珊的最後一次毆打:用拳頭打她,用腳踢她,從臥室門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腳。

2009年10月19日,董珊珊因傷勢過重去世,屍檢死亡原因為:毆打重傷後繼發感染,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因為家暴,董珊珊的人生終止在26歲這個還如花的年齡。

然而,一審判決卻僅以『虐待罪』判處王光宇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家暴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話題,說心裡話我是不太願意觸及這個話題的,因為從小見過很多家暴畫面,見過很多女人為了子女而隱忍的可憐。

家庭暴力簡稱家暴,是指發生家庭成員之間的,以毆打捆綁禁閉殘害或者其它手段對家庭成員從身體、精神、性等方面進行傷害和摧殘的行為。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於受害者身體,使受害者身體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損害其身體健康和人格尊嚴。

家庭暴力發生於有血緣、婚姻、收養關係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間,如丈夫對妻子、父母對子女、成年子女對父母等,婦女和兒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殘疾人也會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會造成死亡、重傷、輕傷、身體疼痛或精神痛苦。

來看一組數據吧:在美國所有的家暴受害者中,85%是女性;在美國,三分之一的女性在她的一生中會遭受至少一次來自親密配偶的肢體暴力。

五分之一的女性在她的一生中會透受至少一次來自親密配偶的嚴重肢體暴力;每年,全美國有4774000位女性被親密伴侶進行體暴力;在全美國所有與暴力相關的犯罪中,有15%是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

在2001年到2012年之間,在同富汗和伊拉克角國的美國士兵總數是6488人,而,在相同的時間同段內,被配偶或的配偶殺死的女性,是11766人,一前者的二倍。

這只是美國的數據,中國的數據更加觸目驚心,從 2014 年到 2016 年,全國涉及家暴的一審案件數量共 94571 件,僅有 38 名男性自訴遭遇了妻子的家暴,99.9996% 的施暴者都是男性。

其中,山東以 8205 件穩坐榜首,河南以 6986 件奪得第二,湖南以 6930 件位居第三。

西藏、海南和新疆分別以 47 件、237 件、388 件成為家暴案發最低的三個省份。

值得注意的是,家暴中有70%來自中國中部地區,其中大多數為中部農村。

但是,並非所有的家暴行為得以最終認定。

實際上,94571 份離婚判決書中,僅有 3741 件被認定存在家暴行為,認定率僅為 3.96%。

家庭暴力有哪些?

家暴一般分為身體暴力和性暴力兩種,而在這兩種分類下又可細分為八種。

1. Intimidation(恐嚇、威脅)

這種家暴方式不局限於言語的威脅,還包括通過眼神、動作、手勢威脅受害者,用砸東西、毀壞受害者的物品、傷害寵物、展示武器等方式讓受害者感到恐懼,這些行為的目的就是製造恐懼,這一般是家庭暴力開始的預兆和初級階段,在這個階段中,受害者一般不敢也不願意告訴別人,一是多數人不會認為這已經進入了家庭暴力的範疇,二是大多數受害者此時依然認為這只是兩個人之間的矛盾,可以私下調和解決。

這一形式,在外人看來也許並不十分可怕,但與其他的暴力形式一同發生時,很容易達到控制受害者的目的。

2. Using emotional abuse(精神虐待)

這種暴力的形式關鍵是讓不斷告訴受害者她沒有任何價值,除了這個家以外沒有人會容忍她,施暴者會告訴她被打是她自已的錯,通過罵髒話和羞辱她來降低地的自信心和自尊心,不斷告訴她別人都覺得她不正常,如果沒有他照顧她、養她,別人都會看不起她,她在這個社會中也根本活不下去。

這種精神虐待也存在情侶中,有些伴侶很喜歡惡意中傷對方,讓你覺得自己是不值得被愛的,是活該受到傷害的,這種自尊心的踐踏才是最惡劣的。

3、Isolation(孤立)

家庭暴力中很常見的一個模式是,受害者很少和親人、朋友或同事(如果她們還有工作的話)聯繫,更不會向別人尋求幫助。

孤立典型的開始就是他表現得占有欲很強,不喜歡受害者與任何人聯繫。

這一暴力形式一般都是循序漸進的,並目施暴者常用吃醋( jealousy)來正當化他的行為。

從一開始不喜歡她與陌生男人說話,發展到不喜歡她和朋友們出去玩,最後發展到甚至不准她與她的父母親人說太多,受害者開始時還會認為這是因為他太愛她所致,直到陷入暴力時才意識到,她被孤立是斬斷了她向外界求助的最後一道繩索。

在孤立了受害人之後,控制就開始了。

4、Minimizing. denying and blaming(對暴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否認/反過來指責)

「要是你不惹我的話,我怎麼會打你?「「我只是輕輕碰了你一下,有必要這麼大驚小怪嗎?」「我根本沒有打你,你只是自己摔傷了,不要亂說話」。

這種暴力形式有兩大後果,一是讓受害者真的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大驚小怪;二是被指責的受害者以為只要自己做得更好,自己的伴侶就不會生氣了。

5、Using children(利用孩子)

受害者很多時候不離開或離不開都是因為考慮孩子,當家庭中男住在經濟上占絕對的主導地位時,他的」你離開我,我就讓你再也見不到孩子」的威脅是很有分量的。

6、Using male privilege(使用男性特權)

施暴者會表現得好像自己是主人,而受害人是他的僕人,並且用「我是男人,而你是女人,所以你就應該XXX「來正當化他的行為。

其實反過來亦然,特別是在精神暴力和情感虐待上,女性有時也會說:「我是女人,而你是男人,所以你就應該無條件讓著我」,更嚴重一些可能會說「你XX樣還是不是男人?」

7. Using economic abuse(通過經濟不平等來進行的虐待)

先告訴她「我以後會一直養著你,你就不要去工作了「,讓她為了想要錢而求他,以降低她的自尊心,並讓她覺得自己離不開他。

很多時候,家暴和窮是互為惡性循環的因果關係,特別是當受害者本來就因為文化水平限制而只能做很基礎的工作時,因為家暴而沒法去上班·沒去上班而被開除·被開除後更加沒法離開遭受暴力的環境,就這樣不斷地惡化循環下去。

8. Coercion and threats(威脅和強迫)

這個跟 emotional abuse相關,但這一暴力形式又是精神虐待的升級,施暴者在精神虐待時,至少還給虐待裹上上了一層糖衣,但這時已經是赤裸的威脅了,比如說通過威脅傷害她的家人和孩子來迫使其放棄起訴。

「你為什麼不離開呢?」

很多人看到或者聽到家暴的新聞時,總會問一句「你為什麼不離開呢?」,我們相信這是出於真切的同情和憐憫、憤恨的,但事情,又怎是簡單的一句「你為什麼不離開呢」所能解決的。

甚至很多情況下,我們非常不能理解為什麼丈夫暴打自己的妻子,包括孩子,已經到了無法忍受的地步,妻子還是不離婚,還是維持婚姻。

這裡隱藏了太多原因,我們一一細數一下。

經濟不能獨立

我覺得這個原因應該放到第一位,尤其是在中部農村地區,女性經濟不能獨立是其遭受家暴的首要原因,也是其在遭遇家暴後仍然不離開的重要原因。

男性是家庭中的經濟來源,擁有話語權,女性會自然的覺得自己沒有太多話語權。

尤其是在家中經濟壓力較大的情況下,家暴發生的機率會大大提高。

當受害者沒有經濟權時,無法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就只能繼續掙扎於噩夢中。

受虐配偶綜合症

將家暴和女強人聯繫起來,不知道大家會不會覺得奇怪呢?記得新聞報導過這樣一則故事,一位年薪200萬的女高管竟然長期遭受家暴,許多網友炸開了鍋,紛紛表示年薪200萬還用看老公顏色、忍受家暴嗎?據報導,這位女高管的老公只是一名普通公務員,而她是公司的高層,所以覺得自己在事業上很成功,老公心裡會不好受,用被家暴來補償老公心裡的落差。

她覺得這是一種補償方式,所以一直甘願受虐。

被家暴成了這種"男弱女強"的婚姻維持平衡的方式。

斯德摩爾綜合徵

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

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心、甚至協助加害人。

遭受家暴的女性,長期處於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中,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漸漸失去了往出跳的力氣與心力,慢慢放棄反抗,甚至依賴上給她帶來暴力和痛苦的施暴者。

自我封閉

以愛之名的囚禁,施暴者以愛對方來作為限制受虐者自由的藉口,慢慢讓其離開了外界聯繫和自己的社交圈,變成一個封閉的人,也就沒有向外求救的意識了。

沒有求助渠道和對象

在美國,有專門設立的家暴保護組織和機構,包括司法機關,都無比重視,而在中國,你要遭受了家暴,打110報警,警察都會嫌家庭瑣事而不出警,在法院判決離婚更是,第一次通常不予判決。

社會上也沒有專門設立的有關機構,中國女性長期忍受家暴也沒有相關立法。

輿論壓力

可以細想一下,假如一個女性因為家暴而離家出走或者申請離婚,社會上會有很多聲音來質疑,「怎麼這麼狠心,孩子怎麼辦?」,「過日子麼,忍一忍不就行了」,「離了婚就不吃香了」

這些聲音絕對不少見,有時候,來自輿論的壓力就足以摧毀一個人。

許多女性也是迫於家醜不可外揚的壓力而默默忍受。

為了孩子

聽過一句很可悲的話「女性首先是作為母親、其次才是作為女人」

也就是說,即使自己被打的半死,也要首先考慮孩子是不是有一個完整的家庭而繼續維持婚姻。

為了孩子,成為多少女性沉淪苦海的枷鎖啊。

堅貞感、犧牲感

中國女性傳統的堅貞感也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她們的選擇,女性是隱忍度極強的生物,尤其是相比起男性來說,一個女性所能忍受的痛苦絕對是超乎想像的,這種與生俱來的隱忍與犧牲可以說是作為女性、作為母親的偉大,但也正是這種犧牲感使其一次次放棄離開的機會,而選擇了隱忍。

失去希望與信心

被家暴的人眼中一定能看到絕望與失望,很多時候不是她們不離開,而是在嘗試過許多次的逃離後仍然難逃噩運,逐漸失去了離開的希望與信心,索性就這麼過下去。

失去信心的人生是非常恐怖且可悲的,這意味著即使有人來拉TA一把,TA也不會伸出手去嘗試了。

家庭暴力信號燈

很多情況下家庭暴力是只有在婚後才表現出來的,所以很多女性也不太相信談戀愛時對自己百依百順的戀人怎麼會在婚後成為暴躁的施暴狂。

但是一個人偶爾暴躁,是情有可原的,而如果經常暴躁,就得提醒自己TA會不會實施家庭暴力了。

以下一些表現如果經常發生,可一定程度上預測其有暴力傾向。

1、常常因為一點小事就大發雷霆。

2、嫉妒心超強,往往以吃醋作為藉口來控制伴侶的行動。

3、自我評價低,總有不安全感。

4、自己做錯事總喜歡埋怨別人。

5、對小動物和孩子殘忍。

6、認為用暴力解決問題無可厚非。

7、常常用暴力威脅,砸東西。

8、吵架的時候愛動手動腳。

9、直男癌很嚴重,常常會認為女性就是不如男性,就是男人說了算。

10、控制欲超強,不能接受別人的不同意見。

11、兩性關係進展的很快,很容易發展到同居或者訂婚那一步。

很多受虐待的婦女同施暴者只約會了不到半年就訂婚了。

12、喜怒無常,可能這一分鐘還彬彬有禮,下一分鐘就勃然大怒。

如何預防和遠離家暴?

家暴只有一次和無數次的區別。

每一位女性、包括男性,只要被家暴一次,一定要徹底下定決心離開施暴者,敢於求助,敢於捍衛自己的權利。

關鍵在於「第一次」

現實生活中有很多事實告訴我們,制止家庭暴力的關鍵往往在於「第一次」。

假如當我們首次遭遇家庭暴力的時候,只是蜻蜓點水般地回應一下,並且讓它就那樣息事寧人過去的話,其十之八九還會有更加嚴重的第二次和第三次的。

只要遇到家庭暴力,我們就要以最大的反抗和瘋狂進行回應,特別是第一次。

必須嚴肅的警告他,可以是肢體上的強烈反抗,可以是法律或者其他方式的反擊,保留自己的獨立人格和反擊意識。

別讓隱忍縱容暴力的升級

面對家庭暴力,特別是嚴重的家庭暴力,受害人一定不要孤身奮戰,更不要默默忍受,而要勇敢地說出來,可以求助家人朋友、求助村、居委會、婦聯等組織、視情況及時報警、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等;同時,相關部門和組織發現家庭暴力一定要依法履職,制止暴力。

按照《反家庭暴力法》,遭受家庭暴力或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當你感覺自己有可能面臨著家庭暴力或者正在遭遇家庭暴力,一定一定不能默默容忍,求助一切可能的渠道,因為你的容忍,就是家暴的升級。

尤其是女性同胞,隱忍並不是美德,當你的隱忍只會傷害自己時,就要醒一醒了。

結婚要慎重

我一直都覺得婚姻是一輩子的大事,不是說把婚姻看的太重,太追求婚姻,而是選擇一個人一起生活,就意味著要接納彼此所有的優點與缺點,包括接納自己。

不能為了結婚而結婚,一定是要在你慎重考慮過之後,覺得自己的心智很成熟了,對方的心智也很成熟的情況下再考慮結婚。

一定要先愛自己,有自己獨立的生活能力和保證精神獨立的意識。

婚姻不是你找到了一個依靠的人或場所,而是一個能讓你更好的進入下一個人生階段的人或場所。

「女人在戀愛勝利快樂的時候,全想不到『結婚』那些事的,要有了疑懼,才會要求男人趕快訂婚結婚,愛情好有保障。

(錢鍾書《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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