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遇家暴,為何還是難以離開那個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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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朋友圈都在瘋傳一個令人心痛嘆息的故事,想必你也聽說了吧。


故事經過很簡單。

一位國內知名企業總裁的女兒,據說是位才女,通四國語言,15歲就去牛津留學,在英國讀商務碩士


她在英國酒吧遇到一位在酒吧工作的帥哥,她愛上了這位帥哥,她們生活在一起,拍和很多秀恩愛的照片。

為了贏得帥哥的歡心,她給帥哥承擔房租,還支付所有帳單,更出錢給男友買車,但她的男友卻時常對她爆吼、罵她,甚至多次暴力毆打她。


最後因為無端懷疑她用交友網站結識其他異性,她被男友暴打,等她入睡後,她男友繼續毆打她,結果用鐵棍把她打死了,去世時才24歲


這本來是去年的事情,可能因為女孩父親曾擔任國內某知名企業總裁(未經證實的消息),今年突然在網上傳的沸沸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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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遭受暴力女生不反抗?


網上很多人指責這個女生對待感情只看顏值。


但問題是我們現在絕大部分人如果看到美女看到帥哥不是一樣也會心動嗎?這位女生追求一位帥哥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再說了有顏值的帥哥我相信大部分正常人也喜歡,只不過她運氣不好遇到了一個渣男。


那為什麼這個女生遇到暴力不反抗、不報警,反而縱容對方呢?


網上又容易看到很多人寫文章表示要經濟獨立,女性才能有安全感。


的確有很多女性忍受家暴是因為經濟不獨立,但問題是很多遭受家暴的女性,並非沒有社會生存能力,並非沒有工作沒有收入,而且這個案例中根本就是女生包養男生,誰經濟才不獨立呢?


那是因為這個女生沒有見識?


能在英國牛津讀書,並考上碩士的女生,不至於連家暴如何處理都不知道如何去搜索答案,去尋求幫助。

我相信她為此苦惱並做過很多努力,只是最後還是失敗了。


事實上,當年反映家暴的熱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裡面,梅婷演的女主角是中學老師,第一次遭遇家暴後很震驚,第二次就找了閨蜜出主意,分床警告,第三次就要離婚,最後還是被打到進了醫院。


為什麼即便是有經濟能力,有知識的女性,明明知道這個人是渣男還不願意脫離這段關係?


如果我們願意多花一點時間去思考,我們就會了解關於這個世界的更多真相。


我決心花一點時間探究這個問題,因為我有兩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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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很多資料,發現了什麼讓我震驚的結果?


家暴是一個世界現象,不分種族,不分階層,不分學歷,甚至不分男女。


年初二重慶孕婦被當街家暴,她是普通人家,但別說這種普通人家會遇到家暴,名人也一樣存在。


美國最有名的家暴者似乎是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他家暴理由是懷疑妻子不忠,中國最有名的家暴者似乎是瘋狂英語的李陽,他家暴理由是兩個人婚姻缺乏感情基礎只是為了事業結合,結果雙方文化理念差距太大,解決不了就忍不住動了手。


這兩位的配偶其實都不是等閒人,但都遭受了多次家暴,為什麼他們不早早離開?


更要命的是,依據美國反家暴聯盟(National Coalition Against Domestic Violence)的數據表明,85%的受虐者無法徹底離開一段虐待的關係(Forbes, 2010)。



這似乎和我們的常識違背,遭受這樣的暴力還不離婚嗎?——要是換成我,我馬上就離婚!


且慢,家庭暴力有很多種,這種最嚴重的暴力模式往往是這樣的循環:


第一階段:緊張的壓力(tension building)

施暴者因為某事生氣,並且對受虐者實施一些語言或者肢體上的虐待。

受害者覺得需要讓施暴者冷靜,二人之間的氣氛變得緊張。


第二階段:急性暴力(Acute violence)

因為某個誘因施暴者會對受虐者發生肢體,性或者語言上的侵犯,而受害者承受肢體,精神上的創傷。


第三階段:和解與蜜月期(Reconciliation/honeymoon)

為什麼會原諒施暴者?——因為施暴者會道歉,痛哭流涕的檢討,呼天搶地的承諾,企圖挽留這段受傷的感情。


施暴者往往並不是不愛對方,他們的暴力行為往往是建立在對對方有過強控制慾望的愛上,因為極強的控制欲,就容易猜疑對方對自己不忠,進而發展為暴力行為。


如果你指責他為什麼打你——我是因為太愛你,太害怕失去你,才做出這樣讓我自己也看不起的事情,請你原諒我,我以後一定相信你,絕不再打你!


甚至施暴者會誣陷是受害者的行為導致暴行的發生。

「都是因為你我才做出了那麼出格的行為」,「都是因為你才讓我變成這樣」——在《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裡面安嘉和就指責梅湘南婚前有過性行為,從而導致自己的衝動。


而很多受害者其實還愛著對方,幻想自己的忍讓和陪伴能改變對方的性格,進而寬容了對方。


還有,很多受害者其實會一時難以接受自己深愛的人居然有嚴重的暴力傾向,她們難以接受這樣的現實,會自己發展出一些解釋,實際上是變向否認施虐者在虐待自己,或者把虐待行為說得無足輕重,這樣暫時讓自己心裡好受一點。


當施虐者不斷地指責受害者,說受害者讓Ta失望時,受害者很可能會產生不自信或者低自尊的感受,甚至相信施虐者是對的,虐待的發生是自己的錯。


這次施虐的英國男就對女生說:「寶貝,你知道我有多動症的,你做那些我不讓你做的事兒的時候,我的病就會發作,我也控制不了。

」你看,他把自己的錯歸結為別人的問題。


特別是中國傳統教育出來的女生,很多習慣這種「只要你不這樣做,我們就不會那樣做」溝通模式。

說起來是愛,其實都是強迫接受。

女孩找到這種男友,遇到這種溝通模式是很難覺得有什麼不妥,這不正和我們很多家庭關係中的親情互動模式類似嗎?——你要是不好好學習,我就不管你!


另外在親密關係中,一個內心其實不自信的人是很容易被別人打擊自己的自尊的。

一旦你在親密關係中處於低自尊的狀態,你的言行就容易鼓勵讓對方產生暴力行為。

其實不僅僅是打伴侶,那些虐待孩子的家長,往往也是先用語言摧毀了孩子的自尊——我怎麼就養了一個你這樣的廢物?


再看施虐的英國男另外一條簡訊內容:「別老發信息騷擾我了,你個一無是處的xxx。

你永遠做不了什麼對的事兒!」你看,
家庭暴力的施暴方,會用各種方法摧毀受虐者的自尊,從而為自己的暴力行為建立合法性,讓對方順從。


特別是一些頭腦里存在錯誤觀念的女孩子,更容易認同這種指責。

比如假如一個女生有這樣的觀念存在在大腦裡面,她是很容易認可施暴者的很多指責的。



1.因為我有婚前性行為(婚內出軌),所以我對不起我老公;

2.因為我沒有辦法生養一個兒子,我對不起我老公;

3.愛一個人,意味著付出和犧牲,不管發生什麼;

4.如果我能堅持下去,我努力做出改變,我就能修復這段關係;

5.如果我長得漂亮一點,如果我的胸更誘人一點,他就不會生我的氣;

6.這個世界上再也找不到像他這樣愛我的人,我只能學著忍受,但是情況會好轉的,一切都會好起來。

7. 為了孩子,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我必須得忍下去。

... ...


每個人受到的指責都不一樣,但我覺得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在這些女人深處,其實有深深的不自信和自卑。


這種自卑和不自信被施暴者利用,變成推卸自己罪惡的藉口,也變成受害者無視現實的理由,可以讓自己心理上的創傷短期內更快恢復,但在長期的虐待中,受害者這種自我安慰機制並不管用,虐待會產生嚴重的心理創傷,包括抑鬱,焦慮和創傷後應激障礙等。


第四階段:平靜期 (Calm)

在這個階段壓力會降低,加害人感到後悔與慚愧。

雙方平靜,直至下一個緊張期的到來。


是的,家暴是親密關係裡面最糟糕的一種。

它並不因為我們經濟獨立,有知識和見識,就一定能逃過一劫,它和我們成長的經歷息息相關。


不要以為你有工作,有經濟來源,有獨立的見識,就一定會逃過這種逐步養成的壞的親密關係。



這真可怕。



4



為什麼不能逃離施暴者?


我想知道答案,我繼續搜索資料。


我看到四種解釋。


一、經濟和面子

一種就是經濟上離不開, 一種就是面子上脫不了。

像有的家族婚姻,雙方是因為利益而在一起,並沒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家暴反而是對婚姻不滿的一種發泄。


二、習得性無助

一種是受害者一方可能在某個階段尋求過幫助。

一開始,對方可能只是口角衝突或者語言冷暴力,後來慢慢發展到有動手,在這個過程中,你去找人傾訴,往往得到的反饋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床頭吵架床尾和,中國人談到家事,也尤其強調「寧拆十家廟,不拆一樁婚」。


這導致受害者很難得到外界幫助,也鼓勵了家暴者以後動手一次比一次重。

在這種慢性習慣的過程中,受害者逐漸發現不管是學校還是朋友還是親人,似乎都很難幫助自己解決問題,慢慢就變得缺乏自信,不敢過多反抗,結果縱容了對方一次又一次變本加厲的施暴。


最後他們的親密關係模式在心理學上叫「習得性無助」。

總是努力,但沒有用,慢慢內心就絕望了,放棄了掙扎,把這一切歸結為命運。


特別是很多受害者從小可能生活在家庭暴力頻發的環境中,在他們看來,家庭暴力和虐待行為是正常並且可以接受的。

這樣他們則更容易接受自己的不幸命運。


還記得年初二引爆網友不滿的重慶孕婦事件嗎?——在這短短一天時間裡,除了網上各種熱點議論,受暴婦女並未獲得多少實際支持。

除了有一位少女報警外,除了後來傳出來的「男女願意和解,警察說孕婦平安」之外,關注此事的人再也無法獲得更多信息。


那位孕婦是否長期遭受家暴?之前有沒有求助?現在是否真的安全?被毆打之後有沒有得到適當的治療?是否自願選擇和解?即使選擇了和解,之後有沒有專業機構介入,對她的心理狀況和家庭關係進行干預?我們對這些一無所知。


據美國國家統計局的統計數據:近40%的虐待都發生在女性懷孕之後。


對這位孕婦而言,微博微信朋友圈上的高轉發量並不能形成對她的直接支持。

——不是她「辜負」了外界的幫助,而是外界對她的幫助遠遠不夠。


三、對感情有幻想

一種是雙方是有感情的。

很多時候,受害者是可以感受到來自施虐者的愛的。

他們一起有孩子,有家,並且受害者希望能夠保持他們的家庭。


施虐者在親密關係的最開始往往不會展現出虐待行為,而且是非常迷人的,對受害者非常好的。

受害者很多時候可能會希望伴侶還能回到之前的那個Ta,那裡面有很多美好時光的回憶。


很多受害者的期待都是想暴力停止,而非結束關係。


但事與願違。


四、害怕被報復

最後一種原因是因為恐懼。

害怕施暴者對自己,對自己身邊的親人施加報復。


離開施虐者是非常危險的。

因為在家暴的關係最終有可能會發生殺害。

在受虐者主動結束和逃離受虐關係之後,常常會出現暴力謀殺事件,而是施虐者會威脅受害者,還有受害者的家人。


由於他沒有採取實質性動作之前,法律很難限制施虐者的人身自由。

除了暴力行為,施虐者跑到受害者單位鬧事,打罵孩子,辱罵和傷害受害者的父母等等,逼受害者為了身邊親人安全不得不放棄離開施虐者。


好人只相信這個世界很美好,卻很難想像壞人到底有多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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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遇到這種人,怎麼逃離施暴者?


首先我希望你一輩子都不要遇到這種人,但是萬一遇到了,你首先要清楚的是不是對抗,對抗會激發對方的暴力情緒,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傷害。


還是先看看《不要和陌生人說話》裡面的劇情:


張小雅與梅湘南先後成為安嘉和一生中的兩位妻子,都遭受安嘉和打罵,但她們最後的選擇卻是不同的。


張小雅始從與安結婚到因不堪忍受虐待而自殺都始終深愛著安嘉和,始終對他抱有著希望,一直希望他能夠改變。

但安嘉和是一個猜忌心理很重的人,妻子和任何一個男人說一句話,打過的一個電話,都必將換來他的毒打或者折磨。

小雅是那種軟弱認命的姑娘,她至死願意維護她深愛的安嘉和所謂的"尊嚴",最後寧肯選擇自殺,也不願說出自己在三年中所受的懷疑和毒打,破壞安嘉和在外所謂的"尊嚴",她之所以選擇撞車來結束自己年輕生命的原因也是為了維護安嘉和,這樣就能使所有人都認為她的死僅僅是一場意外事故,而不是因受不了安嘉和的虐待而自殺的。


而梅湘南在最初因為兩人發生爭執遭到安嘉和的毒打時,也是一忍再忍,對他抱有幻想,希望他能夠就此改變。

但後來她便發現自己錯了,安嘉和打妻子已經成為一種習慣了,張小雅的死並沒有使他因內疚就此改掉這個惡習。

而且她的容忍換來的只是使丈夫的暴力不斷地升級,從最開始打一個耳光發展到將大腿打骨折,其中最讓梅湘南心痛的無疑就是因安嘉和的毒打使她肚子裡即將出世的孩子流產。


但幸運的是梅湘南比張小雅更堅強。

在認定安嘉和不可能改變後,便斷然決定離開他,重新尋找自己的幸福,雖然兩次出走都被抓回來了,但她還是一直在堅持,最終重新找到了屬於自己的那份幸福。



梅湘南很有勇氣,但是逃離施暴者也不容易啊。


有資料說:倫敦近5分之一的謀殺都是家庭暴力的結果。


無獨有偶,看看來自美國的資料:據美國家暴熱線(2013)的統計,一個受虐者平均要經過7次的努力嘗試離開,才能真正離開一個施暴者。

對受虐者而言,離開這段關係,仍然會讓他們有很多的不安全感。

因此,離開的過程總是要經過周全的策劃。

然而,一位曾遭受過家暴的婦女說,「每一次離開,都需要我花上一年的時間計劃、告訴他人、尋求幫助,直到我又一次原諒(選擇留下)。


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周全的計劃,這並不容易,在網上我找到一些建議:


1. 避免將暴力升級。

對於有暴力行為的施虐者,如果Ta他用各種噱頭挑起暴力行為,儘量不要和Ta頂嘴或者反抗。

你需要意識到這是Ta的問題,不是你的。

儘量平靜的,不帶負面情緒地面對Ta,並且隨時注意自我人身安全。


2. 做好安全準備。

若你處於非常危險甚至自我感覺威脅生命的情景,一定要設法找到一個安全的地方撥打電話急救,火警或者報警。

建議提前準備好一些防身的東西,例如辣椒噴霧,以備不時之需。


3. 尋求幫助。

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告訴你信得過的朋友家人你的遭遇。

若你不願馬上向他們尋求幫助,他們知道你的情況或許可以多一個人關注你的安全,也多一雙眼睛盯著施虐者。


4. 保留證據。

受害者如果能保留被施暴的客觀證據,也會成為未來法律上支持離婚的重要證據。


5. 周全的安全計劃。

準備一個隨時拿起就可以走的包,裡面裝你所有的證件和可以維持你幾個晚上所需的物品。

這個包一定要看起來非常普通,看起來像一個廉價的小袋子就好。

制定一個逃跑計劃包括如何逃跑,什麼時候逃跑最安全,之後去哪,有哪些人可以幫我,並在實施前不斷自我演練。

要記住,一旦逃跑失敗會遭受更嚴厲的虐待。


6. 在逃出安定後,儘快聯繫有關當局尋求對施虐者的法律制裁。


7. 預測自己可能被施虐者電話威脅,跟蹤等情況的發生。

提前做好準備更換電話號碼,更換一切可能顯示你地址的網絡帳號密碼,拒絕與施虐者聯繫等。


在有的國家,女性遭遇到家庭暴力後,可以撥打熱線獲得緊急庇護、接受心理諮詢幫助,可以請專業顧問提供安全計劃,並有律師提供維權計劃。


希望有一天我們國家也有這樣的體系。



6



有沒有辦法提前識別出這種有暴力傾向的人?


很難。


但總有一些線索。

比如家族有過施暴史的人,更容易延續這種行為。

墨西哥有一個反家暴的廣告,雖然不是夫妻之間,而是母子之間,一樣令人動容。

一個人有無暴力傾向,往往是因為自己的成長過程中有無建立健全的人格,如果你發現一個人有這樣的特點,他有暴力傾向的機率會增加。


有根深蒂固大男子主義印象的人。

• 自己脾氣火爆愛動手的人。

• 吵架時喜歡使用「我要宰了你」來威脅別人的人。

• 嫉妒心超強,往往以愛作為藉口來吃醋的人

有強烈處女情結的人。

• 控制欲超強,愛猜疑別人的人。

• 明明是自己的錯誤,卻總是責怪別人的人。

• 因為一點小事就大發雷霆的人。

• 情緒容易喜怒無常的人。

• 不關心小孩,愛虐待小動物的人。


• 有酗酒或吸毒史的人。


如果談戀愛,發現對方有這樣的特徵,我只能說,你多留個心眼,不是壞事。


封面配圖來自反家暴海報《不要說出去》,請注意,手是男性的。




感謝你看完本文,我是秋葉大叔,這篇5000字長文是我花費了一天時間,查詢了大量資料,對比留下我自認為科學靠譜的說法,希望你對【家庭暴力】有更深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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