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打你,你為什麼不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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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人向心理醫生求助:「男朋友打我,我應該和他分手嗎?」

不等醫生開口,她就開始自己條分縷析。

結論是:「我再給他一次機會,如果到今年年底他還不改我就分手。

答案顯而易見,她給他判了死緩,死緩就是不會死。

吃瓜群眾有的譴責她自己討打,但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質問「不分手等著過年啊?」

以正常人的心態,甩掉一個渣男有什麼難的?叨叨叨,問問問,就是不分,浪費大家一番感情之後又乖乖回到渣男懷抱周而復始……讓人急火攻心,痛罵「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比起和稀泥的勸和,和質疑其討打的「受害者有罪論」,勸分的做法讓我老懷安慰。

但勸分者的義憤填膺里包含了太多不理解和不耐煩,輿論對受虐者還是過於簡單粗暴了。

沒錯,你們就是抱著鍵盤說話不腰疼。

對於長期受虐的人來講,她們在心理上已經畫地為牢,想要衝破牢籠談何容易。

她們已經患上了受虐婦女綜合徵(Battered Woman Syndrome,簡稱BWS),可能需要全社會的幫助才能得到拯救。

要讓一個人患上受虐婦女綜合徵,攏共分sán步。

Step 1 緊張期

施虐者不斷找茬,製造緊張氛圍。

(所以不要總說她們是自己討打了)

Step 2 暴力期

施虐者完全失控,打得你不哭到微笑不痛快。

Step 3 蜜月期

下跪認錯、自殘挽留、柔情蜜意…痛哭流涕表示自己打人實在情非得已。

但通常只有在第二階段(即肢體暴力真正發生的時候),人們才會認為家暴發生,而忽略了一、三階段中的受害人其實仍處地獄之中。

上述三階段是我們眼睛看得到的外顯特徵。

而要明白眼睛看不到的內在心理機制,就不得不提一提塞利格曼了。

大家都知道,心理學界出過許多著名的虐狗狂魔,塞利格曼就是其中一位集大成者。

1967年,塞利格曼把狗關進籠子裡,只要蜂鳴器一響就給予電擊。

起初狗也會奮起反抗,但當它們發現無論如何也逃不出生天之後,就不再作無謂掙扎。

多次反覆電擊後,他再將籠門打開。

蜂鳴器響了,狗狗們對著大敞四開的籠門卻不再逃跑,而是顫抖著等待電擊降臨,哀嚎著等待電擊結束。

這個症狀後來被稱為「習得性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而載入心理學教科書。

而受虐婦女綜合徵患者的一個典型心理症狀就是「習得無助」,學會了無助,讓她們相信施虐者能力通天,可以24小時360度無死角控制自己,自己無論逃到哪裡都只會招來更嚴厲的懲罰,還不如乖乖認命日子好過一些。

甚至有人在感受到第一階段氣氛越來越緊張的時候,會主動去惹怒對方——這頓打早晚跑不了,不如提早引爆,早日進入蜜月期。

這可能就是你們所說的「自己討打」?

你以為施暴者只是動動手就把受虐者調教成驚弓之鳥嗎?

他們往往還伴隨著——

精神暴力:洗腦般的貶低+詆毀,「除了我誰還能容忍你這麼又蠢又丑的人?」「離開我誰會接受你這殘花敗柳?」讓對方覺得離開伴侶自己就沒人要。

孤立隔絕:禁止對方正常的社交行為。

「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少和不三不四的朋友來往」讓對方沒朋友、沒家人,仿佛置身孤島,她的全部價值觀灌輸和輿論清洗都源自施暴者一個人,於是在遭受暴力時也傾向於不主動向外界求助。

經濟制裁:直接或間接地阻止你經濟獨立,這樣一旦不給你錢,走出門就是凍餓一死。

威脅恐嚇:「敢離婚就殺你全家」這類話以及之後的糾纏不休(可怕的是很多施暴者真的這麼做了)。

看見沒,這些都是塞利格曼的電籠。

施虐者以肢體暴力為電擊,以語言暴力為蜂鳴,以精神暴力為鐵籠,用長期的強化與懲罰為他們的伴侶畫地為牢。

即使正常人看著明明是出入自如,可對受虐者而言,這條封鎖線是牢不可破的。

進入受虐婦女綜合徵狀態的結果有多嚴重?不是被老公打死,就是殺死老公。

受虐女性綜合徵(BWS)可以理解為長期暴力傷害導致的一種精神障礙,因此在美帝很多州,BWS是受虐女性殺夫的無罪辯護理由。

而中國在2016年3月剛剛頒布的首部反家暴法中,也做出了許多重大進步。

比如施暴者必須被追責(不可再以家務事為由不了了之);比如受虐者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一點相當重要,施虐者陰魂不散的糾纏是受虐者無法離開的重要原因);比如醫院、法院、居委會等工作場所的人一旦發現有家暴情況必須舉報,否則也要負相應法律責任(理由上面說得很清楚,你根本不能指望受虐者自己報警)。

但目前中國還不能以受虐婦女綜合徵作為無罪辯護的理由,具體原因感興趣的同學可以去諮詢法律人士。

講真,家暴的受害者不僅局限於女性。

但一來受虐男性還是遭受精神暴力更多(不要小瞧精神暴力的傷害,它一樣可以令人情緒全面崩潰),這可以另闢話題單獨講;二來男性即使遭遇了妻子或女友的肢體暴力,也會由於體能差距和Positive Bias的關係,而被忽視(詳情可參見80後的集體青春回憶《我的野蠻女友》)。

除了受虐婦女綜合徵,還有一個讓受虐者離不開施虐者的原因則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徵(The Stockholm Syndrome),又稱為人質情結。

簡單來說就是受虐者對施虐者產生好感、依賴感,甚至深厚感情,反過來處處為施虐者著想的一種情結。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受虐婦女挨打之後重回丈夫懷抱,反過來還要責怪幫助她的人。

你說氣不氣人!)

在長期的控制和暴力下,受虐者往往會出現嚴重抑鬱、挫敗、低自尊,會認為自己被打是活該,甚至會為施虐者辯護——因為長期處於被加害狀態的個體,如果過多強調悲慘境遇只會加深痛苦絕望,所以她們往往會把境況往好的方面想,將施暴者行徑合理化。

「是我惹他生氣他才打我」「他不打我的時候其實對我挺好的」「他也是一時沒控制住才動手的」,這些話是不是很耳熟?

中國有一本鬼畜育兒寶典叫做《二十四孝》,裡面儘是那樣的故事,我一直認為「棒打出孝子」就是對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的一個絕妙註解。

典型代表韓伯俞,小時候被媽媽家暴從來不哭,可成年後挨打反而痛哭不已,原因是「他日俞得罪,笞嘗痛,今母之力不能使痛,是以泣」。

因為媽媽老了!打了不疼!所以哭了!什麼鬼!

說這麼多就是想告訴大家,以後再遇到受虐者不離開她的暴力家人,請不要再輕易地站在智慧制高點去抨擊她愚蠢、犯賤、自作自受;請給與耐心,堅持勸分,打破她的僵化思維,給她精神or物質支持,帶她去醫院,幫助她報警,總之收起鍵盤,做點實際行動去幫助她們。

文章來源:公眾號「Dr昕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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