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打過1000起離婚案的律師,揭露女人不離婚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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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文藝而理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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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離婚律師。

經常有男人問我,我都把大部分財產給了她了,為什麼她還不肯離婚?

還有人找我之前,就已經許諾凈身出戶,可她還是不想離婚。

這個問題,一直縈繞著很多男人。

2017年,我做了起碼1000多人次的離婚諮詢。

可以說,女人不想離婚,理由千奇百態。

這既是男人需要知道的答案,也是女人需要審視的問題,更是婚姻法律實務者需要思考的問題。

在探討這個話題之前,先拿幾個案例出來啟發下大家的思維。

1,擔心財產被小三弄走?

曾有同行來諮詢過我,他也願意凈身出戶。

但他老婆死活不同意,他又不好起訴到法院。

問我有沒有什麼辦法?

我問他,你是不是出軌了?你老婆知不知道?你凈身出戶,是不是名下的財產都給她了?

他說,是出軌了,老婆也知道。

咱們都分居一年多。

我們婚內的財產都給他了。

我說,那婚前的財產呢?

他說,那是父母買給他的房子,怎麼可以拿出來分?

我說,那不就得了。

婚前的房子不給她,就不算凈身出戶。

她怎麼會同意呢?看得到的財產都給了對方,才算凈身出戶。

他說,這也有道理。

她確實是想要我婚前這套房子,才肯離婚。

我又問他,你老婆想要這套房子的理由是什麼?

他說,怕他再婚了,這套房子被小三的孩子繼承。

我說,如果是這個原因,那你可以嘗試把這套房子給自己的孩子,籍此試探她的內心想法。

反正這套房子她是分不到的,如果她真的只是為孩子著想,應該會同意。

後來,他們按照這個方案,很快就把婚離了。

2,想挽回婚姻?

去年,我代理過一起離婚後財產糾紛案件。

這個案件里,男方起訴離婚前已經多次跟女方協商。

他們名下有三套房子,一家公司。

男方是靠做招投標業務賺錢的,一年能賺200-300萬。

女方也是職業女性,但一個月只有1萬。

男方為了離婚,願意把3套房子都給女方。

但女方死活都不同意,她希望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希望他們的愛可以重來。

後來,男方就經常回家跟她吵架。

她事後想來,覺得男方是故意吵架讓她想離婚的。

另外一起離婚案,我是在第三次開庭才介入的。

男方長期出軌又家暴,動不動就打女方。

起訴的時候,男方都在起訴狀里自稱經常家暴。

而在此之前,他們簽的離婚協議,也是把大部分婚內財產給了女方的。

但女方也死活不同意。

庭審中,法官問女方,男方是不是經常打你?

女方竟然說,沒有。

這兩個女人,我都問過她們為何不想離婚?

他們的答案驚人的一致:

如果他願意回頭,我願意所有的財產都不要,只希望他回家。

至今心裡還是盼望著有一天對方回來找自己。

3,離婚後沒有獨立生活能力?

以前,我做過一起法援案件。

當事人的家庭沒什麼錢,做的是撿破爛的生意。

男方控制了整個家庭的經濟,女方每個月的開支都要跟男方要。

他們有三個孩子。

男方每次心情不爽的時候,就要打女方。

女方每次被打,都不跟男方來房事。

男方就不給錢她花。

她沒有辦法,又只好同意跟男方睡覺

一次給200塊,就算月經期男方也會要性生活。

後來,這事就被鄰居舉報到婦聯,派出所要抓人。

女方帶著三個孩子到派出所求情。

無論是婦聯,還是鄰居,還是派出所的經辦警官都勸說她離婚。

她始終沒有離,但又一次次去婦聯求助……

4,女人不想離婚的本質原因?

我把「女人為什麼不離婚?」這個問題,發到7個讀者群里,徵求1000位讀者的意見。

歸納起來,有七大類:

  • 01不甘心。

    對家庭付出了這麼多,難以放下這段感情,憑什麼讓小三這麼輕鬆上位?拖也要拖死她;

  • 02分的錢不夠多。

    覺得男方還藏著不少錢;

  • 03為了孩子。

    雖然知道不幸的婚姻對孩子影響不好,但是女人往往還是會憧憬經過努力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 04擔心社會的偏見。

    這個社會對離婚女人的非議太多;

  • 05自己無獨立經濟能力。

    離婚後無法保持現有的生活水平;

  • 06對自己的未來沒有自信。

    擔心離婚後也找不到下家;

  • 07沒錢請到好律師

    沒有信心打贏這場離婚戰爭。

在我看來,女人不想離婚,可以歸納為一個原因:

缺乏離婚力,即沒有離婚的能力。

離婚力可分為四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精神上的獨立

無論是難以放下一段感情,還是覺得婚姻在生命中如何重要,亦或是面對離異的社會壓力等等,都是獨立精神的表現。

我記得聽過一次社會學教授的課,印象很深刻。

她說,我們如何去區分男人和女人?

一個是自然屬性中的男人和女人,這是天生決定的。

一個是社會屬性中的男人和女人,這是後天形成的。

男人和女人眼中的家,究竟是怎麼樣的?

她給我們展示了兩幅畫。

女人畫的家,只有一套房子和花園,占了整幅畫的全部。

在女人的眼裡,家就是她生命中的全部,家只有一個。

男人畫的家,是一整座城市,家只是城市中的一個紅點,畫中有工作單位,有醫院,有政府大樓,有道路,有鐵路,有車站,有機場......

在男人的眼裡,四海為家,家可以有很多個。

這就是精神層面上男人和女人的區別。

如果把家當做生命中的全部,那麼離婚就意味著死亡,又怎麼敢離婚呢?

而現代精神獨立的女性,同樣只會把婚姻當做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沒有了這個家,還有很多容身之所,她的社會價值可以在別地方發光發亮。

我認識一位女作家,她是單親媽媽,白天上班,晚上照顧小孩和寫作,周末照顧生病的老人,已經出了第三部暢銷書。

她在公眾號和書里都這樣介紹她的經歷。

那些傷過她的人,只會讓她更強大;

那個離開她的渣男,又成了她寫作的素材。

這是內心多麼強大的女人啊!

女人,若能做到如此,又何懼離婚呢?

第二個層面:經濟上的獨立

經濟上不獨立的女人,不僅很難有精神上的獨立,而且離婚後缺乏維持高質量生活和撫養孩子的能力。

上面的案例是最極端的,上一次床給200塊。

這種經濟上的依賴,連小姐都不如。

她不僅是離不起婚,而且還不敢送老公去坐牢。

一旦老公有什麼三長兩短,這個家就完蛋了,三個小孩也要跟她一起露宿街頭。

離婚就意味著失去經濟來源。

在我們國家,是沒有贍養費的。

離婚後,男人不需要贍養女人。

一切得靠女人自己的爭取,自己養活自己。

缺乏獨立經濟能力的女人,在離婚中要索取的財產,往往比經濟獨立的女人要多得多。

正因為她沒有能力,所以對未來充滿恐懼。

離婚後,即使讓她去打工,一個月3000元,一年才4萬,十年40萬。

但在離婚中,多分5%的財產,就不止40萬了。

正因為這種恐懼,讓她想著「畢其功於一役」,把後半生的生活都解決了。

經濟不獨立的女人,也很難請得起好的律師幫她打官司。

這就進入一個死循環,越是沒錢,越不敢離婚,越捨不得花錢,越難以遇到真正能幫她的律師。

離婚自然就變得難上加難。

相反,在經濟獨立的女人眼裡,很多時候財產大概分割清楚就行了,她們更容易把自由和人格放在第一順位。

想讓她們為了錢而苟且地過下去,那是生不如死。

她們內心的想法是:

老公出軌,滾!

老公家暴,滾!

第三個層面:尋找下一任的自信

離婚里,聽到最多的一句話:離了婚,還能找到更好的幸福嗎?

也因為這個問題,親朋好友都來相勸,你30多歲的女人,離了婚,又帶著個孩子,以後誰會要你啊?30多歲離了婚,就得找個40、50歲的男人,有什麼用?

在群里,有人開玩笑說:

如果前腳被郭德綱踹了,後腳被吳彥祖接收,都是分分鐘離婚!

這話就說到點子上了。

如果在沒有離婚的時候,就有很多男人向她示好,她自然就對尋找下一任充滿自信。

如果在這個時候,她喜歡上別人了,那更是巴不得早點離。

說白了,如果覺得自己將來沒人要,自然她的離婚力會差了很多。

在這一點上,很多女人都低估了自己的魅力。

第四個層面:是否有錢請律師

離婚是有它的遊戲規則的,律師自然是最核心的角色。

你很難想像,一個連律師都請不起的女人,敢於參與一場自己根本不知道如何玩的遊戲。

如果一個女人,遇到一個拍胸脯的騙子律師,她的離婚力指數會直線上升到100。

如果一個女人,遇到一個說願意娶她為妻的律師,她的離婚力指數會直線上升到200。

而女人遇到吳傑臻這樣的律師,她的離婚力指數只能去到80。

因為,我既不會拍胸脯,更不會「買一送一」。

剩下的離婚力只能來源於她自己上面三點。

如果男人要離婚,遇到的是具備第一、二點能力的女人,那麼恭喜你,離婚有望!

如果男人要離婚,遇到的女人連上面四點都不具備的女人,那麼你就準備漫長的訴訟吧。

又或者,找個人接盤,你就解套了。

本文首發於離婚大師(lihundashivip),一個說人話、有深度的原創婚姻法律公眾號,轉載請聯繫授權。

作者簡介:吳傑臻律師,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暨高級合伙人,離婚大師公號創辦人,著名家事律師,廣東電視台、廣州電視台法制欄目嘉賓,法律評論常載於各種紙媒、官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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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舒鑫,王幼柏律師團隊助理。王幼柏律師團隊,由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暨婚姻家事委員會主任、廣州電視台經濟與法頻道法律顧問、廣州電視台《法拉理》婚姻家事首席律師王幼柏律師領銜,團隊專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