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你曾經有多少次想「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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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好老師」新增閱讀板塊:心理學閱讀筆記

本文來自「東方心理成長」

「晚上回來吃飯嗎?」我問他,他像韓劇男主角般繼續無趣地打著領帶,沒有回答。

牆上的鐘指向八點十五分。

「喔,看情況吧。

今天你去接小寶,我可能會晚一點」過了大約五分鐘,他去找手錶的時候才突然想起似地說。

「好,那你先出門,我還要整理一下寶寶要用的菜。

」我說,一邊把冰箱裡的零食、巧克力還有他的一手青島啤酒往側邊靠,試圖挪出一個位置來放團購的年菜組合包。

結婚最大的改變,是從整理自己的人生,變成整理全家人的人生。

然後我聽到不含再見的、鐵門關上的聲音。

房子象是被抽走什麼似的,留下可怕的寂靜。

孩子一早就送去附近的幼兒園了,現在或許正在喝著綠豆湯、掀隔壁座妹妹的裙子,或許不一會兒又接到海豚班老師的電話了。

八點三十分,距離進公司之前,我還有一點餘裕可以假寐一下。

當我終於把菜都備妥,舒一口氣,大字躺在雙人床上的時候,聞到枕頭上他頭髮的味道、想起過年又要看婆婆臉色、假裝成我不想假裝的樣子,心理升起一種想哭的感覺。

看著桌角那隻塊掉落的情侶釣魚馬克杯,諷刺幾許,百感交集。

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婚姻嗎?

1

婚姻維繫理論

少不更事的愛情,或許可以緣起緣滅;但是婚姻,在躊躇多時之後,我們是否還能真正選擇一個可以伴隨自己一直走下去的人?有沒有什麼關鍵的因素,會影響一個人的去留?在開始討論究竟是什麼會影響婚姻的生滅之前,讓我們跟著心理學家Rodrigues的脈絡,先簡單回顧四個婚姻維繫的重要理論(Rodrigues et al., 2005)。

(1)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

人際關係是一種需求交換的過程。

我們從彼此身上獲得了自己需要的東西,也給出了對方想要的東西,這段關係才得以維繫(Thibaut & Kelley, 1959)。

在這當中,我們依賴(interdependence)彼此的部分變多了、我們需要頻繁的聯絡彼此、尋求安慰和協助──換言之,當這層依賴漸漸消失,關係也一步一步走向崩離(Kurdek, 1993)。

結果,他就這樣蒸發了。

一句話也沒有留、沒有說,只是留下一疊鈔票和一隻待簽的協議書,甚至連手機都沒有帶走。

到那一天,我才發現原來我有多麼不懂我的老公,一直以來他策畫良久、我卻一點覺察也沒有。

我到現在還不懂,他為什麼要走?

是什麼讓這層依賴消失?又是什麼讓他毅然決然決定離開?Levinger指出,這吸引力(attractions of the relationship)、障礙(barriers to abandoning it)、以及更好的對象 (presence of potential alternatives) (Levinger, 1999)等三個因素將決定他是留或是走。

正因為你原先期待從這段關係裡面得到許多,他的去留就影響你更多。

期待與依賴,本來就是休戚與共(Levinger, 1999);相反地,當一方不在懷抱著任何期待,這份感情也往往命在旦夕。

當然,愛並不是全部──至少在婚姻裡面是這樣。

我很想離開他,但是我沒辦法。

我走了,孩子怎麼辦?我沒辦法想像小梅沒有我,生活會變怎樣、還能夠好好上學嗎?會不會被她情緒化的老爸打?我只能忍著,至少等小梅長大一點……

當一個人不再對這段關係抱有依戀,還是可能走不了,這就是所謂的怨偶難離。

(2)行為理論(behavioral theory)

前面的理論將焦點放在「關係的拉力與推力」(B.R. Karney & Bradbury, 1995),另一派主張行為理論的心理學家認為,更重要的是你跟他相處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們很難想像一段爭吵不斷的關係能夠長久維繫,事實上,這些衝突、謾罵、處罰的確會讓人對這段關係失望,進而產生更多負面行為(Weiss & Heyman, 1997;Wills, Weiss, & Patterson, 1974),災厄相生,惡性循環。

「你難道不知道我不喜歡青椒炒牛肉嗎?結婚這麼多年,你有哪一次看到我吃青椒炒牛肉嗎?還有,這藍色花紋的衛生紙是怎麼回事?我們家用過藍色花紋的衛生紙嗎?」妻子問,我搔搔頭,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我不知道耶。

沒有印象。

」這麼小的事情,誰記得!

「六年了,原來你都沒有關心過我……」

「好吧,煮了青椒炒牛肉、買了妳不喜歡的衛生紙或許是我疏忽了,但妳說我沒在乎過妳,這點我不能苟同。

「那你說,你關心過我什麼?」

她這一問,我啞然了。

總不能跟她說,我把她的生理期都背起來了吧?

這是村上春樹在《發條鳥年代記:鵲賊篇》當中和妻子的一小段互動。

雖然青椒牛肉、藍色花紋衛生紙看起來都是小事,但是在他妻子的眼裡卻是大事。

從這個點開始擴展,她歸咎成丈夫的漠不關心。

其實,對於事件的詮釋、歸因可能比事件本身更重要。

Fincham與Bradbury指出,如果我們將伴侶的錯誤行為內歸因(反正他就是這樣的人、他早就不在乎我很久了),或是把好事外歸因(唉,突然送花獻殷勤一定是有鬼,不知道又做錯什麼事情了!),這樣的關係通常比較不幸福(F.D. Fincham & Bradbury, 1990)。

他對你的好,你必須能「看得到」,而且也覺得他這樣的好是發自內心的,兩人的關係才能有所進展。

(3)危機理論(crisis theory)

「從我們搬到新居住以來,家裡沒有給我們任何幫助。

我們一直都很努力,真的。

我老公說,房貸的負擔讓他變成自己都不認識的人。

是啊,生活是很現實的,我以為我們可以用愛來化解這個現實。

當他叫孩子去跟個壁鄰居阿婆借200元當晚餐的時候,我終於明白,只有我一個人這麼以為,是無法扭轉什麼的。

婚姻畢竟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雙方的原生家庭、孩子、原先的經濟基礎都很重要。

Hill的危機理論主張,雖然推力、拉力、衝突、歸因都很重要,「處理和因應」卻更為重要(Hill, 1949)。

有些家庭(相較於其他家庭)有更好的抗壓性(例如孩子比較好帶、有很多親友幫忙、伴侶的EQ很高等等)、雙方的父母有更多資源來面對壓力、問題與危機,這個家庭就更可能「存活」下去。

相反地,有些公婆習慣將小事化大、大事爆炸,或是看待危機的方式與子女不同,這個危機不但無法變成轉機,還可能變成更大的危機。

後來我才知道,那一次我沒去接孩子,在她的心裡留下了多麼深的傷口。

從那天起,她都說沒關係、她可以去接,沒關係、最近公司比較不忙……如果不是半夜起來上廁所,發現她坐在床邊啜泣,我想我永遠也不會知道,她獨自一人承受了多大的壓力。

於是,我開始『認真地』接送孩子,和他們說話、聊聊學校發生的事情。

現在每天晚上孩子都會希望媽媽能陪她們睡,形成了另外一種微妙的平衡。

另外,我們常常忽略的事情是:回應危機不是一個靜態的過程。

我們得考慮在危機爆發的前後發生了什麼、家庭裡面的成員怎麼做、是否有一些遠因造成當下的局面(McCubbin & Patterson, 1982)。

(4)脆弱─壓力適應模式(vulnerability-stress-adaptation model)

講了這麼多複雜的理論,有沒有一種比較容易理解的方式呢?Karney與Bradbury(1995)的脆弱─壓力適應模式提供了一個簡單的解釋:兩個人在婚姻裡面究竟快不快樂、能不能度過各種難關,其實是壓力與雙方的抗壓性,交互作用下的結果。

脆弱的關係禁不起輕微的壓力,堅韌的婚姻卻可以調適各種衝突,影響關係滿意度──當然這也關係到兩人的婚姻是否能繼續維繫(relational stability)。

問題是,什麼樣的關係比較堅強呢?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比較能夠穩定地走下去呢?婚姻心理學的研究指出,有三大因素主導這個關係的存活率:身家背景、個人特質與相處關係。

註:本表整理精簡口語化自Rodrigues等人(2005)的回顧《What predicts divorce and relationship dissolution》,還有三個問題討論實在難以精簡,請參照本文或原文進一步了解。

2

家世背景

世界上有些「預設值」之類的東西,每天每天都影響我們的生活。

例如,上班的地方離家裡多遠、家裡面的溫度、孩子的歲數。

我們幾乎無法「手動」更改這些預設值,可是它們卻默默地支配著我們的生活。

婚姻也是一樣的。

你一個月領22k或是42k、結婚之前是否跟對方睡過、有沒有讀大學、爸媽是否離過婚等等,都跟你的離婚率有關。

真的嗎?或許你曾聽過「貧賤夫妻百事哀」、「再婚比初婚的離婚率高上一倍」、「太年輕結婚很容易離婚」等等流言,不過社會心理學家們通常會建議你:別太早下結論。

(1)離婚的性別差異(gender difference)

如果我問你:「男生比較容易離婚嗎?」你可能會心想,這是什麼腦殘問題啊,婚姻大都不是一男一女嗎,哪來性別差異?其實,關於離婚,男女之間的確有些不同──對離婚原因的詮釋。

離婚的太太比較常提到情緒因素,如對方人格有問題、酗酒、或是虐待自己(Amato & Previti, 2003; Kitson, 1992),先生則常提到外在因素、或自己的負面行為。

當然,Amato 與 Previti的回顧中也談到,很多男人在離婚之後,還是不知道太太為什麼不要他了(Amato & Previti, 2003)。

唉,男性對於人際關係,有時候真的是比木頭還遲鈍(連自己一起罵)。

(2)愛情與麵包:收入、工作和離婚有關?

「剛結婚的時候,我們跟了他朋友的會。

說好一個人繳一個月,結果到現在都是我在繳。

我知道他的工作不穩定,也不忍心跟他開口,但是繳完小寶的註冊費之後,我這邊也沒剩多少錢了。

我想跟他商量要不要接一些家庭代工回來做,沒想到他竟然摔滑鼠、說我看不起他!」

「我正在上網找工作,房東來催房租,每一聲敲門聲都像刺破耳膜一樣,直直地震進心坎里。

我問他身上有沒有錢,他沒有說話……。

結果他竟然去挖小梅的豬公。

我這時候才知道,人類是多麼容易被現實打敗。

沒有錯,曾有心理學家發現越窮的夫妻越容易離婚(Kurdek, 1993)──但是Orbuch等人(2002)也發現,在控制了教育水平與種族因素之後,這個效果消失了。

其實真正重要的不是這對夫妻賺多少錢,而是太太比先生多賺多少錢(e.g.,Heckert, Nowak, & Snyder, 1998)。

Rogers(2004)的研究也指出,如果太太的薪水拿來支付家裡面一半以上的開銷,比起那些「平付」或是「靠老公」的家庭更容易離婚。

從Rogers的結果往前延伸一些,我們也不難想像老公失業(或是兩人都失業)的家庭離婚率也較高(Bumpass, Martin, & Sweet, 1991; Tzeng, 1992)。

如果你家有孩子,但你的工作卻常常日夜顛倒,那麼這樣的「異步性」也會提高你離婚的風險(Presser, 2000)。

此外,麵包的「等級」不同,面臨的問題也不同。

如果你家吃的是夜市十元麵包,他家吃的是達人手感酒香桂圓蜜桃,你們會吵的東西也不一樣。

研究指出,經濟水平高的家庭會花多一點時間討論相處方式、家中的人際關係和情緒等等(Amato & Previti, 2003);但倘若你家連飯都吃不飽,光是老公酗酒與孩子的學費都吵不完了,哪有時間討論什麼自我成長、溝通模式?

(3)婚前試愛:同居 (cohabitation) 比較容易離婚嗎?

「當初說要搬去和阿瑋住,全家幾乎要鬧革命。

『你這樣不會維持的啦!』、『叫他先娶你是要他的命是不是?』、『你走啊,出去就不是我女兒!』、『他若真正愛妳就不會這樣』什麼難聽的話全部都出來了。

最後,我只好說爸媽反對,偶爾假日才到他家睡。

直到他生日前一天深夜,我拿親手做的卡片要給他驚喜,他的門前散亂著一雙女生的高跟鞋與不堪入耳的聲音,我才發現,我是多麼容易被取代」

大量研究顯示,結婚前有同居經驗的人滿意度比較低,離婚風險比較高(Booth & Johnson, 1988; Bumpass et al., 1991; Bumpass & Sweet, 1989; DeVaus & Weston, 2003; Heaton, 2002; Teachman & Polonko, 1990)──可是,案情並不單純。

在控制了其他危險因子後,同居的效果就不那麼明顯了(DeVaus & Weston, 2003)。

真正重要的不是你有沒有同居經驗,而是婚前你睡過多少人,還有他是不是你未來的另一半。

Teachman(2003)的一筆資料發現,如果你同居的對象就是之後結婚的對象,離婚率其實並沒有比較高。

當然,也有人說:「那是因為同居的人『在一起比較久』,愛的感覺慢慢消失了,所以才會比較容易離婚嘛!」──只是這樣的說法並沒有獲得太多的支持。

在考慮了交往時間的因素之後,有同居經驗的人還是比較容易離婚(Bennett, Blanc, & Bloom, 1988; DeMaris & Rao, 1992)。

其實,我們應該跳出「同居」這兩個字的思考限制。

有些學者主張,同居本身不是原罪,而是「誰」選擇同居。

很可能是選擇先同居再說的人「本來就比較開放」(Bennett, Blanc, & Bloom, 1988; DeVaus & Weston, 2003),或是「本來就有比較多的情緒問題」。

(4)孩子(children)可以拯救婚姻?

從古至今,從後宮系列到花系列,我們常看到女方用孩子保住婚姻,留住男人的心,這招真的有用嗎?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這得看你的孩子是什麼時候出生的。

如你想像的,「先上車後補票」的婚姻通常比較容易離婚(Heaton, 2002; Martin & Bumpass, 1989),不過也有研究並不支持這結果(DeMaris & Rao, 1992; Teachman, 2002)。

但至少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婚後生小孩可以鞏固婚姻(DeMaris & Rao, 1992; White & Booth, 1985),有些研究甚至發現生男孩比生女孩有效(Morgan, Lye, & Condran, 1988)。

(5)年齡不是問題?結婚時的年齡(Marriage age)跟離婚率有關?

很多家長都擔心孩子太早結婚,還搞不懂愛是什麼、自己要的是什麼就做承諾,應該很難幸福長久──真的嗎?

很遺憾,這答案是肯定的。

許多究顯示,越年輕結婚越容易離婚(Bumpass et al., 1991; DeMaris & Rao, 1992; Heaton, 2002; Martin & Bumpass, 1989; Tzeng, 1992) (所以,依然單身的人該笑嗎?)。

不過,不論你在幾歲結婚,隨這婚齡越長,離婚可能性都會逐漸降低。

或許更重要的不是兩個人幾歲結婚,而是夫妻差幾歲。

我有一次無聊把研究室里幾次實驗的情侶資料匯整起來,發現年齡差越多的人,關係滿意度越低。

不過,究竟是老夫少妻比較容易離婚,還是老妻少夫呢?

西方的研究顯示,先生比太太長三歲更容易離婚,老妻少夫(或夫妻同歲)則沒有效果(Tzeng, 1992)──不過,在華人文化中,先生通常不是都比太太大個幾歲嗎?所以對這點我比較持保留態度,請期待下一篇華人婚姻研究的回顧(我是說,如果我有時間寫的話XD)。

但這些研究都只是描述現象,如果年齡跟離婚率有關,那麼「為什麼」有關呢?Amato與Rogers(1997)指出年紀大一點才結婚,也較少出現劈腿、嫉妒、藥物濫用(這些都是造成離婚的元兇阿!)。

有趣的是,在不同時間點結婚的人,其離婚的原因也有所不同。

年輕時就結婚的人,大多說是就因為太年輕就結婚了、在不同地方長大、分隔兩地、對方太常跟朋友瞎混(Kitson,1992);年長時才結婚的人則說是因為對家庭觀的看法不同、或是兩人個性不兼容(Amato & Previti, 2003)。

(6)教育程度(Education Status)與離婚率

俗話說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德五讀書;英雄不怕出身低,十年寒窗茹苦心,總有天能出頭地──當然,也有可能還是領22k。

如果天生命賤,自幼家貧,讀書真能扭轉機運,嫁得如意郎君嗎?關於這個問題,複雜非常。

首先,Orbuch等人(2002)的確發現,教育水平越高的離婚風險越低,Kurdek(1993)的研究也顯示沒讀什麼書的人,前四年的離婚率比較高。

但奇怪地是,Kposowa(1998)發現高學歷女性反而比沒讀什麼書的女性容易離婚──且慢!這是要逼死誰?難怪老一輩都跟妳說:女孩子不用讀什麼書拉,還是快找個好男人嫁一嫁比較好。

如果你已經念到研究所,先別急著去辦休學,其實還是有救的──找一個和自己相仿的「高知識分子」就可以了。

研究顯示,真正與離婚率有關的的其實是「夫妻的教育水平差距」(B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不同教育程度的夫妻,離婚率如下:太太讀的書比先生多最容易離婚,夫妻差不多多次之,先生讀的書比太太多最不容易離婚(B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

在離婚的原因方面,Amato與Rogers (1997)指出讀比較少書的人,其離婚的原因多半和嫉妒、藥物濫用有關;高知識分子則常常說自己是因為「個性不合」(incompatibility)而分開。

(7)七年之癢是真的嗎?結婚時間(length of the Marriage)與離婚率

信仰七年之癢的人,可能要重新更改妳們對婚姻的信念了。

一般來說,中外的研究均顯示婚後三年是離婚風險最高的時候,隨著結婚越久,離婚率反而漸漸下降(Fergusson, Horwood, & Shannon, 1984; Thornton & Rodgers, 1987)。

事實上,根據美國國家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 NCHS)1991年的統計,超過三分之一的離婚發生在結婚後五年之內。

畢竟在這段日子裡,雙方必須協調、處理彼此的差異、做角色的調整、和對方原生家庭互動等等,這些對與新人來說,都是極大的挑戰。

根據前面談到的社會交換理論,隨著結婚越久,離開婚姻的成本越大,要走也變得相對困難──這也是為什麼妳常常聽到人說「不合的話,早點離一離比較穩當」。

附帶提一點,就離婚原因上,早離婚的人通常都是說對伴侶看法的改變,說對方和自己個性根本不合等等;晚些才離婚的人,則大多說自己是源於生活事件的影響,兩家庭的衝突、或是外遇(Amato & Previti, 2003; Kitson, 1992)

(8)幸福第二春:再婚(Remarriage),好不好?

在眾多的問題中,這題或許是最沒有疑義的。

我們都知道再婚之後的離婚風險高於初婚(高25%),但很少人知道這現象在某些人身上更明顯:在25歲前再婚,或出生於分居/離婚家庭的女生。

但更重要的問題或許是:「為什麼再婚者容易離婚?」

其實,這些初婚時就離婚的人,他們的人際問題並沒有解決,再婚之後又要面臨更複雜的家庭,例如帶著前一段婚姻中的孩子(White & Booth, 1985)。

這些都讓他們在第二次的婚姻中,困難重重──而他們正是因為「不會因應這些困難」才離婚的。

(9)離婚會「遺傳」嗎?爸媽離婚(Parents』 Divorce)率與自己離婚率的關係

出生在婚姻不幸家庭的孩子,就比較難擁有幸福嗎?答案大抵是肯定的,不過還是看雙親是什麼時候離婚的。

研究指出,雙方的爸媽都離婚,比單方爸媽離婚的夫妻,更難維持婚姻(Amato, 1996; Amato & Rogers, 1997)。

尤其是在孩子還小時就離婚,傷害更大。

以Amato(1996)為例,父母離婚若發生在孩子12歲以下,孩子長大後也會離婚的機率增加了60%,如果是發生在孩子年齡13至19歲,則增加了23%。

但如果父母在小孩20歲以後離婚,小孩未來離婚的機率反而會降低20%。

「所以應該建議父母在所有小孩滿20歲之後離婚」一個網友JusticeForce看到這些研究時開玩笑地說。

其實我們應該在乎的不是離婚會不會遺傳,而是離婚「為什麼」會遺傳。

Amato指出,離婚家庭的孩子可能學到較差的人際衝突處理行為,所以長大後也容易離婚。

幸好,與父母親密一些(例如常常去看爸爸、和爸爸玩),可以緩解這個悲劇造成的負面效果。

(10)你信教嗎?信仰(Religious)佛祖耶穌有助於婚姻維持?

一般來說,虔誠的基督教徒卻比較容易維持婚姻(Bramlett & Mosher, 2002; 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 Thomas & Cornwall, 1990),去教堂的次數越多也越不容易離婚(Amato & Rogers, 1997)。

研究宗教與婚姻多年的學者Lambert與他的同事(2010)更發現,幫伴侶祈禱可以降低自己外遇的機率,他其他的研究也都獲得類的結果(Lambert & Dollahite, 2006; Lambert, Fincham, Braithwaite, Graham, & Beach, 2009)。

或許你會問,那佛祖呢?三太子、保生大帝、童子拜觀音呢?雖然Rodrigues等人(2005)的回顧中並沒有提到東方宗教保護婚姻的威力,但就緣起於佛教禪宗的止觀(Mindfulness)研究的確指出,止觀的覺察訓練有助於親密關係的維繫(Barnes, Brown, Krusemark, Campbell, & Rogge, 2007; Carson, Carson, Gil, & Baucom, 2004)。

3

個人特質的影響(Individual difference)

「這大概是我最晚回家的一次吧。

只要超過七點,她就會一直call我要我趕快下班回家,然後一直關切我的臉書。

公司資料這麼多,我實在無法像她一樣,把事情都拖到最後一秒才做。

可是,我感到壓力最大的,是她太敏感了。

連一張買一送一的發票都可以跟我吵……我一直在想,會不會我們本來就不合?」

在離婚的眾多研究當中,最大手筆的應該算是Jockin與他的同事們進行的同卵雙胞胎調查了(Jockin, McGue, & Lykken, 1996)。

他們發現,離婚真的是會遺傳的!除了先前提到的家庭因素會影響之外,離婚風險的基因(Genetic)與人格(Personality)因素,有將近30%(女性)~42%(男性)的遺傳率。

所以,有時候我們說「嫁不對人」是真的,某些人的確比另外一些人難相處,「個性不合」也的確是那些離婚者最常指出的離婚原因(Amato and Previti,2003)。

只是,那些人是「錯的人」呢?

(1)天使與魔鬼:人格特質(Personality)的影響力

有一種「魔鬼特質」,在各項心理學、戀愛與婚姻研究中大多扮演著討人厭的角色──神經質(Neurotic)。

這種人常常經歷負面情緒,如恐懼,悲傷,尷尬,憤怒,內疚,常常猜東疑西、緊張兮兮,和他們在一起象是被監視一樣。

幾項縱貫研究都指出神經質與跟離婚率有關(包括同性戀同居伴侶)(Kelly & Conley, 1987; Kurdek, 1993)。

畢竟我們很難跟一個一天到晚發牢騷、生、哭泣、擔心、猜疑的人在一起。

但也有研究發現,跟神經質的伴侶在一起,雖然必定不會快樂(Kelly & Conley, 1987; Terman & Oden, 1947),但卻不一定會離婚(Bentler & Newcomb, 1978)。

也就是說,神經質與離婚與否無關。

不過,神經質的人的確比較容易放棄經營關係(Kurdek, 1993)。

相反地,有沒有所謂的「天使特質」呢?過去的研究,結果並不穩定。

有些研究發現,和溫柔、無私、溫暖的人在一起,比較不容易離婚(Kelly & Conley, 1987),但也有研究指出,這些人格因素與離婚的相關並不明顯(Kurdek, 1993)。

整體來說,人格與離婚率的關係,過去的研究並沒有一致的結果。

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人類是會適應的動物──不論是好的或是壞的。

如果將時間納入考量,新婚時的危險因子(如焦慮、易怒、過度謹慎)在結婚較久之後,就漸漸變得「不那麼危險」了──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神經質的確是相對穩定的危險因子(Tucker, Kressin, Spiro, & Ruscio, 1998)。

(2)我的老公有病?嫁給心理疾患(psychopathology)者,真的容易離婚?

沒錯,許多研究都指出,心理疾患與離婚率有關(Frank & Gertler, 1991; Thompson & Bland, 1995; Williams, Takeuchi, & Adair, 1992)──但是,我們並不確定這兩件事情的因果關係──究竟是「離婚造成心理疾患」,還是「心理疾患造成離婚」?

Kessler等人(1998)進行了一個偉大的縱貫研究離釐清這個問題,他發現結婚前或婚姻的過程中曾有心理疾患的人,比起其他人更容易離婚。

話雖這麼說,不同性別、症狀的離婚率也略有不同。

對男生來說,第一名離婚症狀是瘋狂(Mania,如精神分裂)、第二名是焦慮(如強迫症)、第三名是情緒(如憂鬱症);對女生來說,瘋狂一樣蟬聯冠軍,菸酒毒濫用居次,再來是憂鬱、焦慮。

附帶一提,心理疾患並不等於瘋子、腦袋有洞。

很多時候,這些人只是不同於一般人(abnormal),甚至比一般人還聰明、成功(例如一些邊緣性人格患者)。

並且,心理疾患對婚姻的確有所衝擊,但並不表示我們束手無策。

例如,酗酒、吸毒是離婚原因的第三名(Amato & Previti, 2003),也是相對來說「可控性」較高的心理疾患──你無法阻止自己罹患憂鬱症,但是你可以控制自己不要酗酒、濫用藥物。

(3)有離婚念頭(actively thinking about divorce)的人,真的會離婚嗎?

「逐工(天天)這樣喝厚,乾脆離一離算了啦!我又不是家裡請來的傭人,氣神勞命,未書(好像)上輩子欠你的!」

「好啊!來啊!要簽字大家拿來簽一簽阿!」

我們常常在家裡或鄉土劇看到這樣的對白,心裡都知道,並不是所有嘴巴上說要離婚的人最後都會真正離婚(Kitson, 1992)。

不過「離婚念頭」的確是離婚的「必要非充分條件」(Rodrigues et al., 2005)。

那些想過要離婚的人(比起沒有想過要離婚的人),在三年後高出2.46倍的離婚率──話雖這麼說,但是他們大部分(90%)都還是沒有離婚(這句有點難懂,請反覆咀嚼) (Broman, 2002)。

(4)少一根筋的人比較專情?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的角色

最後一個離婚危險因子是Snyder提出的「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 (Snyder, 1987; Snyder & Simpson, 1984)。

因為這是一個比較專業(推眼鏡)的社會心理學概念,在說明它之前,我們先做一個簡單的小測驗。

下面兩種描述,哪一個比較像你呢?

A.我很在乎別人對我的看法,我希望在別人面前呈現出好的樣子,有時候會順應他人的看法,維持場面的和諧,甚至掩藏自己真正的意見或想法。

我常常會假裝開心、說沒關係,但是心裡其實不是很舒服。

B.很多人說我是少一根筋的人。

我說話滿直接的,常常會不小心就傷害到別人,當然有時候也會害到自己。

基本上,在不同的場合、不同人面前,我的表現、說的話沒有什麼不同,因為我就是我。

當然無法在短時間之內就把所有的人分成上面兩類,不過如果粗略的劃分的話,選A的人屬於「高自我監控者」,而選B的人則是「低自我監控者」。

以前聽一個教授對我們一群男生說:「低自我監控者」因為太白目了,不會察言觀色,不知道什麼時候該遞衛生紙,什麼時候該幫對方提包包,所以比較難交到女朋友。

不過,就像我常常說的,社會心理學家最愛做的事情,就是替人們找更多可能的出路(雖然自己的出路很有限?)。

Leonem與Hall (2003)的研究顯示,有離婚經驗的人通常是「高自我監控者」,而不曾離婚的人大多是「低自我監控者」。

奇怪了,為什麼跟一個木頭在一起反而不容易離婚?Rodrigues在這裡總結了兩個解釋:

(a)或許是因為不夠敏感,一般來說,低自我監控者比較滿意他們的婚姻(Leone & Hall, 2003)。

(b)正因為他們太木頭了、太不會看別人臉色了,不太可能找到小三、小四等其他「替代對象」,所以關係就相對穩定瞜(這時候,我該開心嗎?)(Jones, 1993; Snyder & Simpson, 1984)。

4

相處關係(relationship interaction)

如果我們給婚姻多一點生命,生命也會給我們多一點婚姻<1>。

花了這麼多的時間說明一些難移的本性,有沒有一些是我們可以做的?

如果我自幼單親、家境清寒、又因為誤打誤撞先上車後補票,我的老公就是愛喝酒、整天神經兮兮懷疑我出去跟別人約會……像這樣聚集眾多離婚危險因子於一身的婚姻,究竟還有沒有救?還是乾脆離一離,砍掉重練算了?

倘若你真的如此悲劇,幾乎所有研究戀愛跟婚姻的心理學家都會拍拍你的肩膀跟你說:雖然許多基因、個性、背景等「預設值」都跟離婚率有關係,但影響最大的,其實是「相處」的過程(e.g.,Amato & Rogers, 1997)。

是的,「互動」永遠比「事件本身」重要。

例如,雖然外遇總是居離婚原因的冠軍寶座,但是在外遇之前,一定發生了某些互動,讓這段愛無法再延續。

下面是Rodrigues等人(2005)根據過去研究所歸結出來的相處關鍵:

(1)滿意度(Relationship Satisfaction)與依賴感(Interdependence)

「跟他在一起,你真的快樂嗎?」一個好姊妹問我,我默默地低下頭搓著手指。

我問自己:是阿,你真的快樂嗎?如果不快樂,為什麼還要留在他身邊呢?

雖然大量的研究(至少是西方白人的樣本中)均顯示,婚姻滿意度可以預測離婚率(Gager & Sanchez, 2003; B.R. Karney & Bradbury, 1995; Kurdek, 1993; White & Booth, 1991),用膝蓋想也知道滿意自己婚姻的人比較不容易離婚,但這之中還藏著三個秘密。

首先,「這對夫妻快樂嗎?」雖然重要,但是「誰比較快樂」也很重要。

只有在「丈夫比他的妻子不快樂」時離婚率會升高,而「妻子比她們的丈夫不快樂」的離婚的風險,和「夫妻雙方都快樂」差不多(Gager & Sancez, 2003)──畢竟大多數的老婆,都比老公來得不快樂。

這並不是說女人比較不快樂,或許可以說是「女性對於關係的變化比較敏感」,或是「太太比先生更能容忍不愉快」。

再者,我們同樣必須把「時間」加進來考量。

結婚前幾年,有沒有更好的對象(alternative)往往可以預測你會不會跟他離婚;但結婚久了以後,重要的是在這關係裡面你是否真感到快樂(White & Booth, 1991)。

最後,雖然快樂很重要,但吾輩可別忘記也有「怨偶難離」的情形。

當你在這段關係裡面已投入很多,又沒有其他對象,只好甘願一點,打落牙齒和血吞,過一天算一天。

尤其是,當你越在乎自己是否會被拋棄、自己是不是值得被愛的時候,在關係里反而越不開心,卻也越離不開這段關係──這就是焦慮依戀者的困境(Davila & Bradbury, 2001)。

縱使待在這段關係裡面滿意度很低,但若你無法在其他地方獲得他在這關係裡面擁有的東西,你還是不會走。

所以別再說自己有多委屈了,留下不走,一定有你的理由(Drigotas & Rusbult, 1992),這就是一種無形的依賴(interdependence)。

總之,滿意度和離婚之間的關係雖然明顯,但這關係背後可能還藏著各式各樣的其他因素,如婚姻的態度、信念,自我控制的感覺等等。

所以,或許我們不該問自己「你快樂嗎?」,而是「你為什麼不快樂?」

一個可能的原因,就是婚姻暴力。

(2)別再打我:婚姻暴力(Aggression)能預測離婚嗎?

Straus等人(1980)的調查指出,15%的人在去年一年中曾經歷婚姻暴力。

我們都知道夫妻不和是家暴最核心的原因(Rosenbaum & O』Leary, 1981),但某些人的確比另外一些人更容易有暴力行為,除了大家都知道的酗酒、嗑藥者之外,年輕、貧窮的夫妻,比較常出現婚姻暴力(Straus, 1980)。

好,那麼婚姻暴力會導致離婚嗎?或許不該用「導致」這兩個字,我們應該更細緻的看婚姻的進程。

暴力在婚前、新婚的時候,對婚姻的影響力最大(Heyman, O』Leary, & Jourlies, 1995),尤其在婚前四年,婚暴會迅速惡化婚姻關係,而用打的真的也比用說的更容易離婚。

但是,一個人其實不太可能因為幾個巴掌就終止一段長久的感情,真正的路徑應該是:丈夫施暴→婚姻質量下降→離婚(DeMaris, 2000)<2>

不過,並不是每個被打的媽媽最後都會和爸爸離婚,很多人正面臨家暴婦女的弔詭──高離婚風險的人可能會低估暴力的壓力或是找藉口。

奇怪了,為什麼要這麼犯賤呢?都已經被打成這樣了不是嗎?

在這裡,我想援引強大的認知失調論(cognitive dissonance theory)(Festinger, 1962)來解釋這個弔詭的現象。

當那些受暴婦女身上在淌血的時候,他們覺得自己並沒有辦法改變「被打」的事實,皮肉痛既然免不了,所以只好降低「被打」在心理上的疼痛,改變自己的認知:「沒關係啦,只要他不要打孩子就好」、「至少他回家睡,而不是去外面花天酒地」。

如果先生酒醒了,再苦苦哀求地說:「老婆我、錯了!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我真的很愛你!」,或是偶爾帶些宵夜、玩具回來給孩子,她們就會想著:好啦,你看他還是很愛這個家、很愛孩子,不是嗎?

既然改變不了對方的行為,只好改變自己的想法。

這樣的自我催眠和說服一直持續、一直給對方機會──卻不給自己一點機會,走出這個恐怖循環。

(3)互動方式(Interaction)

好吧,來談點開心的。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增進兩人之間的關係呢?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多花點時間在一起。

一般來說,越常花時間相處的夫妻,越不容易離婚(Hill,1988)。

「若說到我家那隻死豬我有氣!不要說跟他一起出去約會拉、什麼逛公園拉,光是兩個人在同一間聊天都會吵起來!算了算了,還是不要提他好了。

」有次我去朋友九逃家吃飯的時候,他媽媽一邊往我碗裡夾魚一邊說,那隻她口中的「死豬」正安分地在客廳打他的麻將。

如果兩個人之間只剩下怨懟,看越久反而感覺越不是滋味不是嗎?所以,在一起的時間究竟是快樂還是痛苦也很關鍵(Matthews, Wickrama, & Conger, 1996),換句話說,質和量同樣重要。

關於婚姻互動和質量,最經典的是婚姻研究大師Joho Gottman在湖畔小屋進行的觀察實驗了<3>。

他和他的夥伴邀請夫妻到他的實驗室裡面,聊聊他們相處的時候遭逢到的一些問題,再請專家觀察他們的互動方式,利用「夫妻互動速評系統」(Rapid Couples Interaction Scoring System)進行分類。

他們進行了許多項研究,區分出兩種伴侶:

(a)調整型伴侶 (Regulated couple):這些夫妻在對談中並不是沒有出現爭吵或意見不合,但是正向的話語、行為、幽默遠超過這些負面的行為。

他們會試著去調整彼此之間的溝通模式。

(b)非調整型伴侶 (Non-Regulated couple):這群夫妻常出現防衛、固執、生氣、退縮、甚至不願意表達自己的情緒,在對談過程中很少呈現出享受或快樂的感覺。

在研究中,這些伴侶也比其他人更容易離婚,在同性戀伴侶身上也有類似的結果(Gottman et al., 2003)。

同樣地,我們又再度得把「時間」拉進來考量。

短期來說(七年內),負面情緒的量可以預測離婚;但是長期來說,正向情緒的多寡才是預測婚姻的維持與否的關鍵。

一段幸福的婚姻不在於沒有衝突或痛苦,而在於快樂的日子遠超過那些痛苦的記憶<4>。

問題是,快樂怎麼來?在一段親密關係裡面,大多數的快樂都是源於伴侶的支持(Barbee, 1990; Beach, Martin, Blum, & Roman, 1993) <5>。

「忙了一天,在公司受了一肚子窩囊氣,回家路上一直堵車堵到我頭皮都麻了,去便利商店買東西還要排長長的隊,前面結帳的阿伯慢慢吞吞、店員又不幹練……當所有鳥事集中在一天發生的時候,真的有種想死的衝動……可是當你開門回到家,孩子咚咚咚衝上來抱住你的腳、說今天晚上要跟你睡不跟媽媽睡,然後你老婆在那邊硬是要演地跟孩子說:『好吧今天我男人借你用,明天換我』的時候,好像一切都值得了。

很多事情可以讓你快樂,但很少有人可以讓你感覺到,被充滿著能量。

因著這些人,我們終於能挑戰更多的不可能。

[注釋]

<1>修改自《生命的時間學》一書的名言(Klein, 2008)。

<2>是的,大多數婚暴的研究都是探討丈夫施暴對離婚的影響力。

比較少研究從太太施暴這邊切入。

<3>詳細過程在末日之戀的演講中有提及。

<4>Gottman的研究中另外有兩個重要的結果。

一是「輕蔑(contempt)是愛情的硫酸」,溝通時如果對方臉上出現不屑的表情,或是表現出侮辱、嘲弄的樣子,這段關係可能就不保了。

第二個有趣的現象是,爭吵時的模式如果是「太太逼問,先生迴避」的追逃模式(wife demand/husband-withdraw),也比較容易離婚。

當然,Gottman的研究也曾被批評用相關推論因果,畢竟他並沒有「操弄」,只是觀察、然後就說可以預測離婚。

總之在做結論之前我們還是要小心一些。

<5>遺憾地是,不是所有的支持都會帶來好結果的。

Pasch與Bradbury(1998)曾調查新婚夫妻的互動狀況,發現如果太太提供先生支持時,表現得一副消極沒趣的樣子,兩人的關係反而會下降;另外,如果用負面行為爭取丈夫給自己支持,結果也一樣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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