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應該要求對方有車有房有存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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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中國女人,回答多數會是肯定的,需要有。

問外國女人,回答多數則是否定的,不需要有。

於是社會上就有人指責中國女人拜金、現實,女方父母嫁女兒跟賣女兒一樣。

實際上中國女人這種結婚時要求對方必須有物質基礎的傳統,除了在中國有,在中東地區也有類似傳統。


究其根本是兩個地區的女性在以前農耕社會,很難有一份穩定的收入來養活自己。

中國對女性三從的要求"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實際上就是女性在當時經濟能力的一種體現,在家靠父親養,出嫁了靠丈夫養,丈夫死了靠兒子養。

這也是兩地女性地位低,以及出嫁時女性對男方經濟條件的看重原因,如果嫁了一個窮男人,中途男人生病意外死亡,剩一個女人很難養活自己和孩子。

以前如果不是正妻而是妾那地位就更低了,可依然有年輕漂亮的女性選擇嫁給富人做妾也不願嫁給窮人做妻,就是把一個男人的財富當成了自己未來的安全感,所以寧願做妾忍受更多也要換得一個有錢的男人,通過他的財富給自己尋得安全感。

這在古代是可以的,因為女人要忍受婚姻中的一切不公對待,忍受自己的丈夫在外面花天酒地逛青樓,或者再娶幾個小妾,女人忍受了一切,男人也自然沒必要休妻,可現在的女人怎麼可能為了男人的財富帶來的安全感忍受這些,不能忍受的結果就是離婚。


​這種古代女人把後半生依靠在丈夫身上的結果,讓女性在婚姻中根本沒有平等的地位,就拿女性出軌後兩地的習俗就可見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

中國古代女性出軌要被浸豬籠活活淹死,中東地區到現在一些國家還保留著對出軌女性的石刑。

石刑:對出軌女性的刑罰。

如果是對已婚有孩子的婦女行刑,她的孩子必須到現場觀看,並且她的父親及家人必須宣布這人不再是他們的女兒,並一同送她到沙土坑裡並參與扔石頭。

行刑用的石塊經專門挑選,以保證讓受刑者痛苦地死去。

​新中國成立後,極大的提高了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讓女性也參與到生產勞動中來,有了賺錢養活自己能力的中國女性,婚姻中的地位自然穩固提升,可以說現代中國男女在婚姻中的地位已經真正的達到男女平等了。

實際這也是很多人指責中國女性結婚時要車要房要彩禮的原因所在,明明婚姻中地位已經平等,女性在結婚前還要男性盡到不平等的義務。

看過一個街頭採訪,問女性結婚時會要求男方必須有房有車有存款嗎?有一些女性的回答是需要,她們普遍的觀點,如果什麼都沒有,未來生活就沒有了保障。

而也有一些女性回答是不需要,她們的觀點是房車存款倆人結婚後可以一起賺,有愛才有家。

前面回答需要的女性,思維上多少還受著傳統觀念的影響,嫁人就是把後半生依靠在一個男人身上了,要靠他養活這個家,他的財富多少決定著對未來的安全感。


​可實際上"靠山山會倒 靠人人會跑"這種例子並不少見,我們或多或少的見過身邊某個女人,在結婚幾年後孩子也生了,最後一個人或者帶著個孩子離婚了,離婚後還需要重新找房子或者回爸媽那住,因為她當初選擇有房有車可以依靠的男人和她過不下去了。

所以對方的房車存款財富只是虛假的安全感,當你的安全感來自一個人擁有的財富時,那這個人不在了,你所有的安全感也就不在了。

可如果你的安全感來自於自身的實力或者共同努力的結果時,那這個人不在了,你的安全感依然還在。


這裡最後流年不說什么女性結婚時應該不應該要求對方有房有車有彩禮,因為就算我說,很多也女性依然會根據自己的感覺做出選擇判斷。

只想提醒一下,在這個浮華多變快節奏的時代,不要把全部未來寄托在另一個人身上,只有自己掙出來的安全感才是真正的安全感,婚姻應該是升華愛情的地方,而不是為自己離開父母后寄託安全感的地方。

即使想讓這個新組建的家庭成為自己安全感的寄託,那也得等兩人彼此磨合、妥協、扶持、照顧了一段歲月成為很難分割的一體後,那個家才會成為你真正的安全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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