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癢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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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讀書:武志紅《為何愛會傷人》

每天讀點書,每天智慧一點點……

「七年之癢」我們都不陌生,對夫妻來講,這更是一個敏感話題。

我與夫人2010年結婚,現在正是第7年。

雖然我不相信這個說法,但對「七年之癢」這個說法倒是挺好奇的。

有什麼來歷?科學嗎?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這個話題。

01

對七年之癢的一般理解是這樣的:愛情走到七年就進入了一個高危期,很多人都在這一年無奈的結束了自己的婚姻。

那麼這個說法是怎麼來的呢?

可能讓你想不到的是,這個說法是舶來詞,不是來自於我們的傳統,它是美國一部電影的名字。

1955年,由瑪麗蓮•夢露主演的電影《七年之癢》在美國熱映。

劇中,一個結婚七年的男子去鄉間度假,結果被剛搬來的風騷的女房客(夢露飾演)撩撥的心猿意馬,他總是幻想著與夢露發生外遇。

影片中夢露被風吹起的白色長裙成了為人熟知的標誌,七年之癢,它成為了婚姻不穩定的代名詞。

但電影最後的結局是:男主角醒悟了,他懸崖勒馬,回到了妻子身邊。

編劇為什麼會起這麼一個名字呢?難道到了七年人就容易離婚嗎?就像劇中的男豬腳那樣?這是普遍現象嗎?

非也非也。

七年之癢這個詞最初並不是指婚姻問題的,它是指一種皮膚病,症狀表現為皮膚上的紅疙瘩,會持續七年。

有記載的「七年之癢」的說法早在19世紀就有了,比如:1845年的Wisconsin Herald and Grant County Advertiser:

When Illinois caught Mormonism off Missouri, she caught something worse than the seven year itch. ——引自知乎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981058

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這個七年之癢並沒有嚴謹的科學依據,它只是作者為了電影更加便於宣傳而引用了這個說法,這是個不折不扣的標題黨。

但是,從電影公映那一天起,「七年之癢」就被賦予了新的含義,而原來的含義逐漸被人們淡忘了。

02

國內關於離婚方面的數據不太好找,但根據美國、俄羅斯、北歐和台灣的研究表明:在婚後的一兩年離婚有一個小高峰,在第5年,離婚的風險達到最高峰,在第6~10年內,離婚率仍然很高,但一旦跨過10年的危險臨界期,夫妻雙方就很有可能相伴到老。

如果用一個曲線表示是這樣的:

強調一點,這個圖只是一個示意圖,並不是嚴格的科學的數據圖。

這個結論進一步說明了七年之癢並沒有科學依據。

如果非要說的話,也應該是「五年之癢」。

但不管是七年之癢也好,五年之癢也罷,前10年離婚率高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我們關注的應該是什麼導致這種情況,以及怎樣避免。

03

隨著時間增長,愛人之間的激情越來越淡,孩子也慢慢長大,有了自己獨立的能力,夫妻雙方有精力來重新審視自己的婚姻,這時,雙方的分歧開始顯露出來,就像《七年之癢》一樣,一個風吹草動就可能導致分手。

問題是,夫妻之間的根本分歧又來自哪裡呢?

武志紅老師在這本書里給出的解釋是兩個:缺失理論和投射理論。

所謂缺失,是在成長過程中,因父母的某些性格特徵過分強烈,而造成其相反性格的缺失。

比如,過分強權的父親使孩子缺失自主性,過分考慮自己的父親使孩子缺失責任感,父親是老好人,孩子就可能缺失當機立斷的性格……

這些特質,讓我們的大腦會形成一個理想異性。

遇到了這樣的人,我們往往難以自拔,覺得這就是自己要找的夢中情人。

林徽因就是徐志摩理想中的完美女神,他痴迷不已,為林徽因寫下了無數的詩。

然而,林徽因最終沒有選擇徐志摩,而選擇了梁啓超的公子梁思成。

徐志摩的《再別康橋》就是失戀後所寫。

但林徽因不是隨便選的,若干年後,他對自己的兒子梁從誠說:

「徐志摩當時愛的並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詩人的浪漫情緒想像出來的林徽因,可我其實並不是他心目中所想的那一個人。

我們在看待自己的伴侶時,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這樣的情節。

而所謂投射,就是把自己異性的父母投射到自己的伴侶身上。

下面一位朋友的告白,你看有沒有自己的影子:

我結婚馬上要進入第七年了,我突然發現,我丈夫仿佛重複著我父親的足跡。

我結婚時,下決心要找一個有責任心的、和我父親完全不同的人。

我父親的事業曾遇到重大挫折,他卻一蹶不振,棄家庭於不顧

……

現在,究竟是我在重複我母親的足跡?還是我丈夫在重複我父親的經歷?我感到特別困惑。

這是意識和潛意識的分裂。

意識上,她想找一個與父親完全不同的人;結果潛意識裡,還是找到了一個和父親很像的人,她甚至覺得他們在重複父母的歷史。

可能讓她意想不到的是,她丈夫也覺得他在重複自己父母的一些經歷。

這就是潛意識的力量。

表面上,我們被與自己父母完全不同的地方吸引了,但潛意識裡,我們還是被那些與自己父母相同的地方深深打動了。

因為這些無意識的投射,我們可能會陷入這種幻想,覺得對方不應該怎樣怎樣,於是爭論不可避免……

04

認識到了問題,解決也就不難了。

第一步就是認清現實,接受自己的幻滅感。

這確實不容易,但真心接受伴侶的不完美是改變的第一步。

只有接受幻滅,接下來的相處,才可能是真正意義上的相愛。

每個人都是不完美的,對方和我們都如此,他(她)不是我們肚子裡的孫悟空,他(她)無法知道我們在想些什麼,需要些什麼,這需要深入的溝通。

第二步,行動起來,共同成長。

愛是一個動詞,而不是一成不變的狀態。

所以經營愛情不只在結婚之前,在婚姻中的每一天都需要去愛。

讓愛情一勞永逸可能是我們所有人的美好期待。

然而,這樣的愛情並不存在。

那只是幻覺而已。

愛情需要行動,當然經營時也不能光想著痛苦,就像種莊稼不能只想當下的辛苦,要想到秋天的收穫。

只有平時這樣去想了,主動去做了,才有可能避過所謂的「七年之癢」和之後的「n年之癢」……

知識本身不是力量,「知識+持續的行動」才是!

我是陶肚,每天陪你讀書。

希望今天的文字對你有所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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