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親密關係:不爭吵就已經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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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記憶中,爸爸媽媽是經常吵架的。
生活中的零零碎碎都可以成為他們吵架的由頭。
吵得凶了,媽媽就會哭訴:「要不是為了孩子,我早和你離了」。
那時候我太小了,理解不了離婚意味著啥,聽得次數多了,忍不住問我媽:「離婚是什麼意思?為啥為了我不離,讓我試試沒有爸爸是啥滋味吧。
」
為此,我遭受了我媽對我最為嚴厲的一次訓斥。
我猜,她一定把我當成了白眼狼。
那時候我就隱約感覺到我媽並不真得想離婚。
那麼問題來了:不想離婚,為什麼要肆無忌憚的吵架呢?
每一段感情的起始都是甜甜蜜蜜,每一段婚姻的初衷都是長長久久。
如果我們拿出些許精力,在婚姻中學習溝通技巧、學會通達智慧,是不是我們的婚姻質量就會高很多呢?
一分的耕耘,回饋給你百分百的濃情蜜意,這不比吵架上火掉眼淚划算很多嗎?
長大後,我經常給我媽灌輸這個思想,道理很淺顯,可我們太習慣在吵架時分出輸贏。
因為在一個充滿硝煙的家庭中長大,我從小就下定決心,未來我的婚姻一定要琴瑟和鳴、歲月靜好。
鬱悶得是,和老公從相戀到婚後半年長達三年多時間,我們都在爭吵中度過。
這和我父母的婚姻模式如出一轍。
每次和老公有分歧,不滿的情緒噴薄而出,爭吵時我的聲音一定要高過他,話一定要比他狠,不管做不做得到,氣勢一定要足。
仿佛只有這樣,才能彰顯自己英明神武、不容置疑的強勢地位。
即使知道錯在自身,態度上決不認慫。
雙方都覺得既然你愛我,就應該包容我的無心之失。
不得不承認,在親密關係中,我們會因為說錯話、做錯事爭吵。
但雙方的本意大抵都是好的,很少有壞心眼。
正因為如此,把自己擺在一個全心全意為對方著想的角色,更容不得來自對方的半點委屈。
我們因為一點小事放縱情緒爭吵不斷及至分手,過幾天又自覺放不下對方,然後和好。
那時候我挺理解我爸媽的感受:不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緒,在婚姻中又不屑於運用各種溝通技巧,仰仗著對方是自己最親的人各種為所欲為。
糟糕的又不至於勞燕分飛的親密關係不都是這種相處方式嗎?
親密關係是每個人都應修行的一門學問,它和我們休戚與共。
糟糕的婚姻關係不但讓當事人深受其苦,還會殃及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員。
張德芬在《我們終將遇見愛與孤獨》中說過這樣一段話:當跟親密伴侶發生齟齬或衝突的時候,我雖然會說一些不適當的狠話,可實際上我是說到做不到的。
對方一看就知道你只是個紙老虎,知道你是個只會說狠話,卻不會做狠事的人,所以他絕對不會去改變自己,而且還會變本加厲地去縱容自己的本性,最後鬧得兩個人勢必要走上分手的道路。
分手的結局太過決絕,但是如果我們一味的任性下去,在言語上糾纏不休,甚至認為「刀子嘴豆腐心」無傷大雅,那麼在婚姻生活中,我們就會吃很多苦頭,走很多彎路。
在我和老公的婚姻生活踏上正軌前,我們經歷了最為嚴重的一次爭吵。
起因應該也是一件再小不過的事,因為我已經忘記了。
只記得盛怒之下我撂狠話說再也不去我公婆家。
這句話徹底把他激怒,我倆也因此開始了曠日持久的拉鋸戰。
且不說爭吵的前因後果。
單說「我再也不去你家」這個決定,我顯然是做不到的。
逞一時口舌之快,拿自己做不到的事來威脅、攻擊對方,「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真是愚蠢又任性的做法。
果然,合好後不久,我就被自己啪啪啪打臉了。
親密關係不是辯論賽,更不是打仗,在不觸及底線的問題上,正確的做法是儘量減少劍拔弩張的局面的發生。
贏了戰爭卻輸了感情,又有什麼意義呢?
生活中有太多零零碎碎的雞毛,當成令箭,就能引發夫妻間一場惡戰,你若及時體察自己的情緒,先知先覺或當知當覺,這些小小的不如意很快就隨風散去。
我特別認同武志紅在《為何家會傷人》中的觀點:發生了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一個人的內心感受。
在家庭生活中,理解並接受彼此的感受是最重要的。
許多女孩子在親密關係中因為言語不當吃盡苦頭,因為我們並沒有意識到「感受即事實」。
如果我們不停的向對方扔語言的刀子,咄咄逼人,對方的感受就會變為「事實」。
到最後,你的賢惠、善良、付出對方就會視而不見,而你,卻成為了實質上牙尖嘴厲的「受害者」,哪怕受傷再深,也不見得有人會為你掬一把同情淚。
而如果我們換一種方式,儘量避免口角大戰,不用言語呵斥、問責對方,卻用行動表明態度、亮出底線,只做狠事,但不說狠話,如此,我們就能不做作、不糾纏,遊刃有餘的把握婚姻生活的節奏。
所以,夫妻相處,忍得了一時之氣,不說狠話,卻能心安理得的做自己,不爭不吵,就已經贏了。
這些年,我們因吵架受過的傷如何痊癒?
關於親密關係里的細節溝通,很多時候也是每個人的個性反應,並沒有唯一的標準。任何溝通方式,除了話術之外,還包括本質。大家可以將自己說過的話記錄下來,如果能夠越能滿足三點:表達事實、聚焦感受、清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