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咋就那麼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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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婚姻,就會有婚外情,就像只要有和平,就會有戰爭一樣,這其實體現了辨證法的規則。
婚外情可以帶給人們很多愉悅和享受,婚外情的新鮮、刺激、兩情相悅、性的享樂、對某些需求的補充等等,這些外在的客觀存在的因素對每一個凡夫俗子來說,都具有無比的誘惑力。
我想,這應該是婚外情屢屢發生的根本原因。
婚外情固然有其好的一面,可是,在一個以家庭為最基本社會穩定單元、法律規定一夫一妻制、夫妻要相互忠誠的國度,在人們普遍接受婚姻和家庭制度的年代和社會,婚姻仍是社會不可替代的主流,而婚外情只不過是在這主流之外濺起的一點浪花,很惹眼、很美麗,可是也很脆弱,往往會在頃刻間破滅。
也許,有人會說,婚姻和家庭只是在某個時段為國家和社會所需,不可能永遠存在,此話的確有理,因為誰也不敢絕對肯定婚姻和家庭制度會永遠存在。
可是,婚姻和家庭制度既然流傳了這麼長的時間,就算其消亡,也絕對是一個漫長的過程。
作為一個生活在當下的人,我只想談論現在,談論當下,因為人畢竟是社會的一分子,作為現代社會的一分子,我們沒有理由不遵守現代社會法律和道德所規定、要求和約束的一切有關婚姻和家庭的事項,而且這種遵守是無條件的,即便你對這些規定不滿,否則,就會遭到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譴責。
婚外情從其表現形態來看,更多體現在一個偷字,而且主要是偷情、偷性。
當然,現代社會對婚外情寬容了,諸如通姦之類的字眼也在逐漸為婚外情、婚外性、婚外戀之類的字眼所取代,公開肆意的婚外情者也大有人在,可是,這仍是婚外情一個幾乎可以忽略不計的現象,大多數婚外情者因種種顧慮,在初期仍舊會選擇在「地下」狀態,只不過最終因為某些情感和利益糾葛鬧得不可開交時,婚外情者才會逐漸浮出水面,由「地下」轉為「地上」。
在現代社會,不論社會多麼的寬容,多麼的開放,婚外情仍舊要受到極大地制約,這也是婚外情不可能成為主流的根本原因。
首先,這種制約來自於法律。
雖然,在我國,現在並沒有一部法律規定要制裁婚外情,可是,「一夫一妻、夫妻間要相互忠誠」等要求,仍舊被寫進了《婚姻法》,這其實就是法律對婚外情的一種間接制約,婚姻法不支持婚外情,婚外情不受法律的保護。
其次,這種制約來自於紀律,當然紀律約束的是一個特殊群體,即國家公職人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國家行政機關公務員行政處分條例》對黨員幹部、公務員有關婚外情之類的行為都做了嚴厲的懲處規定,這些規定的最高處罰就是開除,雖然這些規定只是針對一個特殊群體而言,但這至少表明了國家和社會對婚外情的態度。
黨員幹部、公務員作為主導經濟和社會發展潮流的特殊群體,其一言一行必然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整個社會群體對某些問題的評判標準和價值觀、世界觀,國家禁止這個特殊的群體搞婚外情,其實也是在間接禁止社會其他群體搞婚外情。
再次,這種制約還有來自於道德層面的。
現代社會之所以變得逐步寬容,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人性的寬容,是文明社會不願過多桎梏人們某些合理的基本的人性需求。
但是,人性的需求並不是無度的,它會受到法律和道德的約束。
就像男女異性之間情感和性的需求,國家和社會不可能完全禁錮,但仍要受制約,必須在法律和道德規定的範圍內來實現自己的需求。
現代社會法律不贊成婚外情,道德也同樣不贊成婚外情,道德和輿論仍舊對婚外情處在一種譴責的狀態,我想,這是眾所周知的。
最後,這種制約還有來自於婚姻和家庭本身的。
在現代社會,法律和道德對婚外情的約束逐漸軟化時,婚姻和家庭對婚外情的制約反而變得異常強態。
不是嗎?當得知配偶在外搞婚外情時,大多數受到情感和尊嚴傷害者都會做出異乎尋常的反對舉動,在這其中,爭吵、爭鬥、傷害、糾葛、離婚、甚至是因暴力而帶來的惡性刑事案件屢見不鮮,此時,來自於配偶的舉動往往就成了婚外情者最大的羈叛。
當然,也有個別人放任甚至鼓動配偶婚外情,這只是一種特例,不足耳語。
正所謂大千世界無奇不有,特例往往與普遍存在相伴相生,不能杜絕。
婚外情並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美好。
婚外情就像美麗的罌粟花,看起來分外的妖嬈美麗,嘗起來讓人如痴如醉,可是,當其藏於美麗外表之下的毒性發作時,其毒害深刻、持久而猛烈。
婚外情是一把雙刃劍,把持不好,會傷害到很多人,比如配偶、孩子、父母、當事人,有時甚至會傷及無辜。
婚外情最大的特徵就是糾葛,大多數時候,剪不斷理還亂的糾葛就像瘋長的野藤,纏繞著婚外情,相伴相生。
婚外情是某類治安、刑事案件的元兇。
只要我們在某搜尋引擎上鍵入「因婚外情而導致的案件」,大量因婚外情而引發的暴力、仇殺、情殺、腐敗之類的新聞報導就會不絕於目。
前事之鑑,後事之師,這樣的案件告訴我們,婚外情的殺傷力不可小視,我們應該引以為戒。
婚外情在很多時候為什麼會演變成麻煩製造者?這與婚姻愛情的排他本質相關。
婚姻愛情及性愛從來就是排他的,沒有幾個人願意與他人共享自己的婚姻愛情與性愛。
人生而自私,這似乎在高尚的大公無私面前有幾分卑微,可是,人自私的本性從來都是客觀存在不可否認的事實。
人的一生,其不斷追求、奮鬥、拼爭的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說就是一個不斷滿足自身私慾的過程,但是,每一個人在維護、實現、發展自己私慾的同時,必須遵守當時社會條件下的法律和道德,必須以不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為前提,否則,就會遭到制裁和所謂的報應。
婚姻、愛情和性愛又何嘗不是如此?每一個人,在追求自己所謂的婚姻愛情和性愛的幸福時,必須遵守法律和道德,必須遵守一系列社會顯規則和社會潛規則,必須時刻以不損害他人的利益為前提。
而婚外情,在大多數時候,違背破壞了這一規則,所以,婚外情要受到相應的制裁和所謂的報應,婚外情往往會由初期的甜蜜演變成最終的痛苦。
婚外情雖然大同小異,但其表現形式仍舊紛繁複雜,有時候甚至會產生本質的區別。
不可否認,婚外情中有發乎於情而止乎於禮的謙謙君子,有真愛,有善良,有動人的故事,可是,婚外情裡面也有涌動的暗流,有粗鄙,有醜惡,甚至有下流。
那種以玩弄為目的、沒有情感付出、沒有一點責任心,甚至仗著權勢玩弄他人配偶、欺壓受害人的行為實施者應該受到特別地譴責和堅決地懲治。
關於婚外情眾說紛紜,人者見仁,智者見智。
,在某些時候誰也說服不了誰。
這其實很正常。
世界從來就是豐富多彩的,每個人在自己思維的支配下都會產生個性鮮明的行為,我們不可能要求世界千篇一律。
就像過去的皇帝,擁有生殺予奪的大權,可是,仍會有人冒著掉頭的危險與後宮佳麗有染,要不,後來的皇帝怎麼會挖空心思地推出後宮太監製呢?有人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個家」,還有人說,「爾淫人妻,人淫爾婦」。
這些雖然談不上是真理,但是它也告訴了我們這樣一個道理:請珍惜自己的婚姻和家庭,時刻珍惜他人的婚姻和家庭,請記住,當我們追求所謂的幸福和快樂時,要時刻以不損害他人的合法利益為前提,否則,就要為自己不良的行為「買單」。
在此,我想說,面對婚外情,請三思而後行,請時刻不要忘了自己應擔的責任,請不要只做自私的打算,若對婚姻不滿,可以選擇先走出婚姻,再追求幸福!
姻緣天註定,每個人的婚姻早已寫在八字里,許多八字不合婚姻會導致夫妻矛盾增多,出軌,外遇,命犯桃花等等,所以八字合婚由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