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真的是檢驗男人的良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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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這個概念大家一定不陌生。

現代社會,越來越多的小情侶都有婚前同居的行為。

甚至一確定戀愛關係,就搬到一起住了。

所以當越來越多的朋友告訴我,已經準備和另一半同居了,我一定也不感到驚訝。

婚前同居,已經是大勢所趨了。

許多人把婚前同居當作是試車,當看到一個美觀並且價格合理的車時,肯定不會立刻買回去而是試試它的性能再做決定。

同樣道理,婚前同居似乎也一樣,一定可以使彼此有更深入的了解,避免以後的婚姻遭罪。

結了婚後,可能容易為柴米油鹽的事爭吵,但婚前同居卻可以使二人在進入婚姻之前,就嘗試建立起更明確的分工。

一切看起來是那麼順理成章,所以現代同居的人越來越多。

其實,同居是提前感受婚姻生活的最好排練。

很多人都是在同居之後,才真正認識喜歡的人。

他竟然是個不愛洗澡的屌絲。

她胸那麼小,頭髮掉滿一枕頭。

有朋友跟我提起她的前段婚姻生活,她跟前夫大學時相識,在校園裡度過了最美好的一段時光。

那段時光,即使到了如今兩人感情已經破裂之後回想起來,依然會覺得幸福甜蜜。

那時候的他,陽光帥氣,爽朗健碩,看起來就是一個健康挺拔的帥小伙兒。

而且對她也細心體貼,照顧周到。

即使當初兩個人只是一文不名的窮學生,他也會省下口糧,只為了給她買一件心心念念已久的衣服;

那時候即使學習任務格外繁重,他也會帶她走遍城市的各個大街小巷;

即使那時候雙方父母反對,他也會衝破一切阻撓,拒絕世界500強企業的offer,只為留在她身邊。

她以為,這樣的男人,將來一定會是一個好丈夫,好爸爸,也一定是一個值得自己託付終身的好男人。

可是她沒想到,在他們結婚之後,她才發現,他在生活中其實是一個十分邋遢,十分懶散,十分沒有上進心的人。

每天下班之後,除了玩遊戲就是睡覺;每個周末,除了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聚會,就是去酒吧里聊騷各種鶯鶯燕燕。

結婚第二年,因為他和一個有婦之夫聊騷,被朋友發現,他們大吵一架,而那時候,男人性格暴戾的一面也暴露無遺,他伸手打了她一耳光;

在接下來的一年裡,他出軌了四次,對她動手了六次。

朋友忍無可忍,最終選擇了離婚。

朋友說,後面她才知道,原來他從大學的時候就是這個德行,只是因為當時兩個人不在同一所學校,沒有經常在一起,所以自己根本沒有發現他的這些惡習。

她說,她真後悔,不應該一畢業就跟他結婚,而是兩個人在一起結結實實相處一陣子再討論結婚的事情,或許自己就能早點發現他的這些劣跡斑斑的過往,或許自己就能避免跳入火坑。

如果婚前同居,是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到了一定程度,對彼此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甚至連婚姻大事也逐漸可以提上日程時,這時候的同居,是必要的。

因為兩個人不管磨合得多麼好,自認為了解彼此得多麼透徹,沒有真正在一起生活過,你永遠都不會知道,真的生活在一起,未來會是個什麼樣子。

婚前同居和婚姻生活畢竟不同,沒有婚姻的束縛,如果發現真的相處起來,彼此並不是那麼合適,還可以趁早分開,洒脫又簡單。

可是真的結婚之後,才發現兩個人無論是生活習性,還是思想覺悟,以及興趣愛好等各個方面南轅北轍。

這時候再離婚,牽扯的事情就太多了,花費的成本也太過巨大。

比如彼此的人脈朋友圈關係,兩邊的家庭親戚,甚至還會有財產上的分割。

既傷了感情,又傷了雙方的家庭,還徒生出了太多的瑣碎事情。

當然,即使將來遇見一個更加合適的人,還背上了二婚的頭銜。

對彼此未來的感情生活來說,也是一種負累。

曾經聽很多人說起過,原本覺得對方是自己想要在一起一輩子的人,也覺得對方各個方面都十分滿足自己的要求,甚至就是自己心目中的完美戀人。

可是後來,真的生活在一起之後,才發現原來雙方之間,居然存在著那麼多的不合適,存在那麼的分歧和爭執,有的甚至是原則和底線這些根本不能妥協的東西。

所以有的人慶幸,幸虧還沒有走進婚姻,就看到了兩個人之間其實根本就不合適,即使結婚,也根本不可能白頭到老;

可能大部分人,在真正進入婚前同居之後,才逐漸明白同居意義。

它讓我們更頻繁,更親密的膩在愛人身邊;日夜觀察,得以了解對方的思維模式,生活習慣,以及愛好品性等等。

然後綜合這些情況,切身感受對方能否在婚後和你度過漫長的,無關風月只有茶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

在婚前及時發現問題,給愛情一個緩衝,能有效避免雙方盲目進入婚姻。

莽莽撞撞奔向結果,是愛情淪為婚姻墳墓的罪魁禍首。

同居時間長了,好像再有趣的事情都被生活磨平。

而且我們還需要不斷改變自己,適應對方的各種小習慣。

同居之前,情侶最害怕的是吵架。

但同居之後,情侶之間比吵架跟可怕的是,那些瑣碎的日常。

有時候,因為家務小事鬧矛盾冷戰,明明這個人近在眼前,卻好像沒有任何交流,像是隔著巨大的深淵,這種傷害更深。

不少讀者跟我說過,熬過異地,卻在同居沒幾天後分手了。

因為感覺對方不如異地時在乎自己了,總是低頭玩手機,回家就倒在床上,不做飯更不做家務,實在無法忍受。

所以,當你真的決定要進入一段婚姻的時候,不妨跟他住在一起一段時間試試。

我敢保證,這短短几個月的同居時間,你對他的了解,一定會遠遠超出了前面幾年戀愛時光你對他了解的總和。

這就是我支持婚前同居的原因。

我想,持反對觀點的人,主要是有個擔心,小女孩初入社會,閱歷和自持力相對單薄,容易被一些假暖男欺騙,受到更多的傷害。

這是有道理的,很多因愛而傷的女孩子,也都是因為當初缺乏必要的矜持和理性的判斷,只覺得愛一個人,就該給他全部。

所以,女孩子25歲之前,儘量不要過早的向一個男人交付自己。

但在25歲以後,具備獨立承擔後果的能力了,可以嘗試去為婚姻做準備,也就是說,同居。

所以說,男女婚前試愛,一定是要以將來能結婚為目的,不然就是一時性起。

對未來毫無把握,毫無計劃的同居,更多的就是賭,而且是拿女孩子最珍貴的純潔在賭,也是對未來真正要嫁的人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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