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女人離婚後,孩子、房子一樣也得不到?原因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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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社會當中,夫妻之間因為各種原因而導致的離婚是越來越多了,離婚率也越來越高。

尤其是在北京、上海這些大城市,人們更加不願意在婚姻里講究,往往是說離婚就離婚了。

而很多女性都認為自己是婚姻當中比較弱勢的那一方,希望在離婚之後都能夠得到更多的錢財,也希望自己生的孩子能夠歸自己撫養。

但是在現實中,有很多女人離婚以後,卻是孩子、房子一樣都得不到,這是怎麼回事呢?原因有三。

第一個原因:房子是丈夫買的,是屬於婚前財產

現在很多女性要求結婚的前提條件就是男方一定要有房,而大多數家庭都會提前給自己的兒子買好房子,甚至一些富裕的家庭還會全款購買。

因此房子雖然是夫妻二人一起居住,但是這個房子是屬於丈夫的婚前財產,和妻子一分錢的關係都沒有,妻子只擁有入住權,在離婚之後這個房子同樣也是屬於丈夫的,即便是妻子為這個房子裝修或者是購買了家具也同樣分不到任何東西。

第二個原因:女性離婚以後要工作沒人幫忙帶孩子,主動放棄撫養權

雖然同樣是離婚,但是男女的處境是不一樣的,女性既然已經結婚了,那麼父母家裡就變成了娘家,離婚以後很可能無法指望父母帶孩子。

但是男性不管結婚還是離婚,在男性父母的心目當中,他們都是一家人,所以很多男人在結婚以後直接把孩子交給父母,自己照樣出去工作,也不受影響。

這樣一來,就有一部分女性無奈之下放棄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第三個原因:女性在婚姻期間在家當孩子沒有收入,撫養權爭不過男性

雖然丈夫掙的錢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但是女性不工作本身就已經少了很多的優勢,她可能連自己的丈夫到底有多少財產都不知道。

而且在離婚的時候,那些一直在家裡帶孩子的女性是沒有工作的,這樣的話,女性在離婚的時候就沒有了穩定的經濟來源。

而法院會優先把孩子判給經濟能力比較好的一方,這樣也是為了孩子的生活和教育著想。

所以這樣的女性即便是從小帶著孩子長大,最終孩子的撫養權也會歸屬於孩子的父親。

帶孩子的一方會獲得更多的財富,這樣女性能夠分到的東西就更少了,房子自然也會留給男性。

很多女性在離婚的時候,得不到房子也得不到孩子,往往就是因為這3個原因。

所以在婚姻當中,女人一定要自己爭氣,要保持隨時可以離開一個渣男並且把孩子撫養長大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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