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半年從未過夫妻生活妻子起訴沒贏,夫妻間真有這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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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一對夫妻結婚半年,雙方卻無夫妻生活,這讓妻子覺得婚姻出現危機。
妻子欲起訴到法院,要求丈夫履行夫妻義務。
網友紛紛吐槽稱,該女子可能是遇到了男同丈夫。
劉女士與丈夫登記結婚。
洞房花燭夜,丈夫卻醉得不省人事,劉女士婚後第一天就獨守空房。
結婚第二晚,劉女士仍未能與丈夫同房。
令她氣憤的是,丈夫竟然與她分房睡覺,搬著鋪蓋到另一個房間休息。
因為同房問題,劉女士每天都跟丈夫吵鬧,想讓他去醫院檢查一下身體是否有問題,但丈夫不肯去醫院,也否認自己身體有毛病。
劉女士不能理解的是,她每次因此跟丈夫大鬧時,丈夫從不發脾氣,總是百般哄勸,而且在生活細節上也很體貼。
不想離婚的劉女士欲起訴到法院,要求丈夫履行夫妻義務。
律師表示,夫妻生活無法強制執行,劉女士因與丈夫進行溝通,從根源解決問題,了解具體原因對症下藥才可行。
那麼問題來了?夫妻之間有義務過性生活嗎?
萌寶一家親也是諮詢了身邊的法律界朋友。
婚姻法沒有直接規定夫妻有過性生活的義務,只是規定夫妻有同居的義務。
按通常理解,同居有包含性生活的意思。
但婚姻法的這一規定只是倡導性的義務,並沒有規定違反該規定應受什麼處罰,所以一方拒絕性生活不屬於違法行為,一方不能強迫另一方發生性關係。
如夫妻一方長期拒絕性生活,導致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可以提出離婚。
可以肯定的是現行《婚姻法》是沒有同居義務的規定的。
至於分居兩年以上可起訴離婚,也是本著婚姻自由的原則
我國的婚姻法最至高的條款就是婚姻自由,它包含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所以,婚姻法里是不會明確歸定太多具體義務
再來,也是由於中國人的傳統決定的,性始終不會登上法律的大雅之堂,夫妻生活不協調可以是自定的離婚理由,但關鍵是看婚姻關係是否破裂。
婚內性生活趨於平淡,可說是人類行為的常態。
面臨這種趨勢,許多夫妻會採取某些相應行為,以增加性趣。
專家認為如果性生活平淡化意味著婚內性生活的不協調,則屬異常的質變;此時夫妻雙方若不能坦然面對問題,互相溝通與調適,則平淡化的現象將可能成為婚姻的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