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愛人之間的感情破裂,你會為了孩子維持婚姻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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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婚姻破裂的因素有很多,小到擠牙膏的方向,中到婆媳關係不合,大到家暴,吸毒,賭博,而發生後者等極端情況還要繼續糾纏的話,那只能說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而其中,出軌和雙方性格不合等普遍因素,也多是因人而異。

針對婆媳關係這個持續火熱的話題,試問,為什麼丈母娘和女婿的關係從未燃起過?這就涉及到所謂原生家庭的問題。

由於頑固不化的「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的觀念,使得女兒在組建新的家庭後能夠從原生家庭中脫離出來,而男人承擔的所謂「延續香火,繼承家業」的思想,將男人緊緊捆綁在了原生家庭之中,所以在男人組建新的家庭後,一個與之完全不同背景的女人也順其自然地被捆綁到了男人的原生家庭中,這和同性相斥,異性相吸是一個道理,外來的女人從根本上講是與男人的原生家庭相斥的。

本來兩個不同的個體組建新生家庭就要面臨很多問題,更何況又將原生家庭攙和其中,發生各種棘手的事根本不可避免。

這大概是婆媳關係成為歷史話題的根本原因。

即便現在獨生子女眾多,女兒的贍養責任也幾乎和男人占了同等的比例,而且夫妻雙方遠離各自的原生家庭而重新組建家庭成為普遍,但這並不意味著雙方擺脫了原生家庭思想的束縛,所以社會上產生了一個新的詞「媽寶」,而筆者認為「媽寶」深刻體現著現代子女教育的失敗。

而自古以來社會對「女兒」和「兒子」賦予的不同使命,使得「媽寶男」尤為普遍。

人的控制慾望(尤其是對子女)是難以想像的強大,甚至都不自知。

可想而知,新生家庭如果無法擺脫原生家庭的控制,又該何去何從?兩個完全不能獨立的個體,談何共存?只有夫妻雙方的自我完善程度更高,你們的婚姻才更夠更穩定。

反之,婚姻關係破裂是遲早的事情。

針對出軌行為,網上很流行一句調侃語,「當然選擇原諒他啊」。

浪子不是不可能回頭,如果雙方有愛,仍然可以修成正果。

但更多的是假裝無視那難以癒合的裂痕,怨恨卻由心生,從而促成了越來越多的形式婚姻,腦補一下都覺得脊背發涼,雙方如果能夠在形式婚姻中自得其樂,作為旁人也無權過多病垢,但作為家庭並不單單是夫妻雙方,想像一下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的孩子會形成怎樣的價值觀?

我曾經讀到過一個故事,觸動特別大。

女主人公的丈夫出軌,雖早有端倪,但真相浮出,還是讓她痛到恍惚。

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她選擇了隱忍並繼續維繫這段婚姻,她夢想丈夫能夠浪子回頭,不料卻事與願違,所謂道德在慾望面前,總是不堪一擊。

眾所周知,有些事情一旦開了頭,便再也剎不住車。

她開始懷疑自己不夠好,開始神經質似的在意丈夫的手機,她開始整夜失眠,偷偷落淚,鬱鬱寡歡。

家裡人勸她看開一些,可將凡事都看開真的只是說得漂亮,當事情真正落到自己身上的時候,怎麼才能做到若無其事呢。

心病積累成疾,兩年後,她查出患了癌症,曾經鮮活的生命就這樣枯萎了。

在婚姻中苟且,真的是為了孩子嗎?讓這種痛苦凌駕於生命之上,個人的價值又將安放於何處?如果以前的我會經常勸和不勸分的話,那麼如今的我會說,如果在感情里覺得痛苦,不如早些作個了斷,生命由不得別人輕賤,也由不得自己輕賤。

針對雙方性格不合這個理由,在閃婚和奉子成婚普遍的當今社會上尤為突出。

認識幾天便結婚,你了解對方嗎?因為懷孕了便結婚,你考慮清楚了嗎?由於周圍人的壓力,由於大齡男女的困擾,由於父母的催促,也有很多人剛結婚便準備要孩子,婚後根本沒有時間好好享受二人世界,一個孩子就突然降生,你們有足夠的準備做合格的爸爸媽媽麼?你們尚不深厚的感情,經得起如此考驗麼?不管男人還是女人,不管在哪個年齡段,都對戀愛的感覺尤為痴迷,而這種感覺在一個孩子降生後變得愈來愈遙遠,也間接導致了愈來愈多的婚內出軌現象。

而受社會上普遍的大齡剩男剩女的影響,過早步入婚姻的人也愈來愈多。

越來越發達的社會,越來越開放的思想,使得大批少男少女過於早熟,偷嘗禁果,同時也受「你不早點結婚,優秀的人就都被挑走了,你看看誰誰誰,三十多了還沒嫁人」的風言風語所影響,造成日漸火熱的「80後還沒結婚,90後早已離婚」的尷尬現象。

在你還不能懂得婚姻要面對什麼的時候,在你還不知道如何教育子女的時候,你是否真的準備好了呢?你以為你遇到了愛情,但情感具有天然的不穩定性,有一天「喜歡」便成了「討厭」,有一天你「曾經的好」變成了「如今的不好」,愛情就沒了。

再者,任何兩個完全獨立的個體長期捆綁在一起,總會經過漫長的磨合期,而你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又都是為了什麼芝麻綠豆的事情呢?世界上有那麼多人,有人受病痛折磨,有人受天災所禍,有人流浪街頭,有人慘遭殺害,在難以預測明天的人生中,有什麼事情不能好好商量,在親近的人面前低個頭吃點虧,又能失掉什麼。

而此時的我們能夠活著,為什麼不活得開心一些?你可以選擇離婚,你可以選擇用新人換掉舊人,但你有沒有好好想過自己的性格是否容易讓其他的人認同並接受呢?

有多少人說過不離婚是因為孩子?又有多少孩子聽過父母說,「要不是因為你,我早就離婚了」。

就這樣,一個莫須有的罪名被轉嫁到了孩子身上,作為父母的你們是不是覺得心裡輕鬆了許多?一個完美的推脫,一個看似完整的家,一個假裝溫暖的家,這真的是對孩子的愛嗎?你是不是也讓孩子的未來像你一樣窩囊?你是不是也在教育孩子虛情假意才是生活?

在一個人無力面對現實的時候,找一個替罪羊是最好不過的選擇。

又或許,其實你們內心是不想離婚的,只不過給自己一個台階下。

如果是這樣,都是做父母的人了,既然選擇繼續在一起生活,就應該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互相檢討,各有讓步,營造一個美滿的家。

反之,如果繼續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孩子才選擇在一起,日子只會越過越湊合,有百害而無一益。

讓幼小的孩子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長,確實有些殘忍。

但也不要低估一個孩子的感知,讓孩子生活在名存實亡的家庭中,要麼爭吵不斷,要麼假意親近,要麼冷言冷語,恐怕才更加殘忍吧,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成長的孩子,以後怎麼去面對未來的愛情和婚姻。

所謂長痛不如短痛,跟孩子解釋清楚,反而有助於培養孩子正確的認知。

所以,不要自以為是的將自己的意志強加在孩子身上,以愛的名義拿孩子當幌子,很多時候是在自欺欺人。

這就像你看好了某隻股票,維持了前期的甜蜜,不久後這支股票開始下跌,而你仍然心存希望,不料它一跌再跌,你焦慮,絕望,你一直以為是它牢牢地套著你,其實是你一直缺少割肉的勇氣。

為了這段婚姻,你投入了那麼多時間和精力,作出了很多犧牲,所以你不想放手;平衡關係一旦打破,各種現實問題會蜂擁而來,如果經濟能力不夠強大,未來似在風雨中飄搖,面對嗷嗷待哺的孩子,面對生活上的無助感,捨棄一段婚姻確實需要十足的勇氣。

而大多數情況下,為了孩子不離婚多成了女性的藉口。

容顏已逝,對愛情不再信任,再婚難上加難,想把孩子留在身邊,但如果經濟條件不足以給孩子一個良好的環境,對未來生活的恐懼可想而知。

不得不承認,多數情況下,母親對孩子的愛更加濃厚,但作為女性,經濟能力相對略差,加之男性在很多案例中喪失了做人的良知,將孩子視為絆腳石不管不問,甚至拒絕承擔自己本該承擔的撫養義務。

更有甚者,孩子還尚未出生或仍在襁褓之中,男性就要求離婚另結良配,這種毫無人道的殘忍和無恥,簡直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

作為女人,能有什麼辦法?唯有慶幸更早一點知道了對方的本性,從某種意義上講,雖然悽慘,但這樣也好。

此外,孩子在任何時候都不能作為夫妻雙方互相攻擊的武器,即便夫妻關係不再,血濃於水的親情卻是永遠也割不斷,所以離婚後無論孩子判給誰,夫妻任何一方都不應該對孩子不管不問,對孩子的撫養也要盡到自己應該盡到的責任,萬不能讓孩子有被拋棄的感覺。

這也是作為一個人應該遵守的基本原則。

當然以上內容過於偏激,並不針對所有人,因為不得不承認,在某一段時間之內,孩子確實捆綁著婚姻。

尤其是孩子年齡尚小的時候,會面對很多現實問題,比如誰來照顧,未來教育等等。

如果夫妻之間尚有感情,大可不必非離不可。

而如果感情已到無法挽回的地步,那可以有一個過渡期,再是棘手的事情都會有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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