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當下—對於普遍離婚現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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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幸福了,為何男女離婚率逐年上升?

身邊出現的離婚家庭,大人好像走出了愛情的囚籠,重新找到了感情知音,可是他們的孩子心裡不明白:父母怎麼分手了?

一位有錢人過了50歲,親生女兒到了成熟年紀,他考慮到家財該有一個兒子繼承,於是提出與妻子離婚,再找了一位大學畢業的黃花姑娘,一年後果然她生了一個胖兒子。

心花怒放,皆大歡喜。

與他拼搏了20年的那位婦女,只能發出感嘆聲:會生兒子的女人金貴!

一位男子16歲去上海打工,遇上了一位外地的打工妹。

24歲成婚,生了一兒一女,按說這是一個美滿的家庭。

哪知女人嚮往富貴,到了30多歲開始嫌棄自己曾經喜歡的男人。

她不疼愛自己的兒女,採取離婚,另攀高枝,將孩子甩給父母撫養。

再有一位男子本是鄉下農民,讀書很少。

娶了附近一位姑娘,養了一兒一女,過了30歲,在外面遇上一位老闆的姑娘(離婚的),二人情投意合。

男子向妻子提出離婚,賢惠女人含著淚水回了娘家,一年後她嫁到了武漢一位有錢人家,與一位年紀較大的男人過日子。

未成人的兩個孩子交給父母看管。

青年人嚮往富裕、嚮往自由、嚮往快樂。

可是身邊的老人阻攔不了後人的離婚行為。

日子貧窮的年代,婚姻的穩定大於富裕的年代。

由此看來:專一的愛情觀在受到金錢的腐蝕,夫妻的情義在受到金錢的損害。

《婚姻法》允許男女離婚。

感情不和出於私心太重,夫妻分手來源於二次婚姻可以改變個人的生活。

以前覺得離婚可恥,如今認為離婚時尚。

婚姻觀的變化是隨著時代巨變發生的,哪一個人去評判他們的對與錯呢?

當父母的不希望兒女結婚後,又離婚。

為何青年人把離婚當兒戲,不聽老人們的勸阻?幸福來自個人能力和努力,把幸福建立在配偶身上,最後是要後悔的。

離婚女人不願意再婚,出於疼愛身邊的孩子不受歧視。

寧願自己受苦,不願孩子受到傷害。

離婚的男子很難再婚,那是因為自己不會賺錢,養活不了一個家庭。

男子多女子少的中國,女人不愁找不到一個心儀的男人。

可是被女人拋棄的男子,休想再找一個合適的女子為伴,給自己撫養年幼的孩子。

現實無情,沒有物質基礎的男人,打光棍吧!沒有姿色的女人,找一個過日子的男子就行!有姿色有文化的女子好好尋找有地位有家財有長相的男人。

這就是眼下的婚姻狀況!

公民愛國家,愛政府,其他行為是很自由的。

干工作自由,找伴侶自由,吃喝玩樂自由。

法律規範我們的言行,社會提倡愛情專一,愛情崇高,責任重於生命。

為了自己的喜悅,不顧孩子的感受的男女,隨便離婚是遭人評說的。

家庭穩定,社會穩定,是國家穩定的土壤。

我們不要恭維離婚現象,已婚男女一定要為對方著想,為孩子著想,不要隨意提出離婚。

離婚家庭的子女一般仇視離婚的父母,離婚父母的子女難有優秀的個性。

哪一種處世方法可以保持愛情的新鮮感呢?

哪一種人生觀可以保持婚姻的天長地久呢?

每當我參加青年人婚禮時,新郎新娘說的愛情獨白激動人心,為什麼現實里好多人在隨時翻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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