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吵架雙方父母摻和 矛盾激化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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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和明的婚姻,是很多年輕人婚姻的縮影,生活的現實總是讓很多人覺得無奈。

女子叫花,男子叫明。

花和明,是自由戀愛。

婚後不久,便有了愛情的結晶。

懷孕後,花的身體越來越重,心情也時好時壞。

作為妻子,她希望老公能多陪她、關心她。

可是,作為丈夫的明,卻沒有做到。

明每天依舊一副沒心沒肺的模樣,根本沒把妻子的懷孕當回事。

為此,花和明鬧了不少矛盾。

原本,兩口子吵架是小事。

可一旦雙方老人都摻和進來,矛盾衝突就被無限擴大。

果然,雙方老人的干涉,讓兩個人的衝突被無限擴大。

花生產後,這個矛盾更加顯現。

特別是坐月子期間,花覺得老公對她不夠關心,婆婆對她更是橫挑鼻子豎挑眼。

花從心裡覺得,她十分委屈,提起訴訟,要求離婚。

在庭後調解過程中,花訴說了自己在坐月子期間和婚後生活中的種種委屈。

明則表示,他從未想過離婚。

明一個勁兒給妻子承認錯誤,表示願意多呵護和關心妻子,使妻子感受到自己的愛。

陽城法院審理認為,雙方都還年輕且剛剛生育一個孩子,有和好的可能。

法院給男女雙方均下達了離婚冷靜期通知書。

要求夫妻雙方在1個月的冷靜期內,保持鎮靜和理智,三思而後行,原則上不得向對方提出離婚。

法院介紹說,所謂冷靜期的制度,對雙方都有約束力,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冷靜期內,雙方可根據有關情況向法院申請適當延長;冷靜期內,若雙方和好達成一致意見,即可到法院簽署協議書或者申請撤訴。

[編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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