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的感受分享,你也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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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已經離了婚的男人,當我走過離婚那一段艱辛的歷程後,心中很多的感慨。

下面根據我自己的經歷,提出一些建議,不是一定勸合或者勸離,而是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

1、當婚姻出現裂痕,是誰的錯?

起初,我總覺得自己也是無辜的,是個「受害者」,這樣就越想越委曲,不明白為什麼自己這樣一個好的男人,卻找不到自己真愛的人。

婚姻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有偶然性,你在一個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遇到了一個可以和你結婚的人,於是便結婚了。

也或許是曾經的年少無知考慮到的問題太少。

在這長長的一生里,人生還會有很多新的境遇,心情也會隨之而改變。

當你覺得不那麼愛了的時候,往往婚姻就會出現問題。

或者,其實兩個人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沒有很穩固的基礎,彼此在一起並不適合。

所以,錯的不是我,也不是她,而是緣份。

2、孩子是不是不能離婚的理由?

我一直堅信,孩子不應該是左右兩個成年人之間關係的理由和藉口。

一直以來都是考慮到孩子的因素所以沒有離婚怕對孩子造成傷害。

最終我看了很多身邊的例子資料,離婚家庭的孩子不一定就會是問題兒童、問題少年,而那些湊合著過的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就因為父母的犧牲而健康成長。

而且,當這些孩子長大以後,他們不會因為你犧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給了他(她)一個穩定和家庭環境而感激。

要是你說:「不是為了你,我早和他離婚了。

」多數孩子都會反唇相譏(或者在心裡說):「誰不讓你們離婚了?你以為不離婚整天吵架就是對我好?你們給我這樣的家庭就能讓我健康成長了?」

我有一個朋友曾經對我說過這樣一句讓我終生難忘的話:只有你自己幸福快樂,你才能讓你身邊的人幸福快樂。

最終我選擇了要孩子,我個人覺得孩子是我生命的延續我捨不得,其二我覺得孩子跟著她她的壓力太大,經濟方面是一個,其三孩子從小就不怎麼喜歡她更喜歡我些,其四我個人覺得我帶孩子比她要細心的多性格問題。

其他因素我根本沒考慮過,覺得無所謂大不了就自己累點 苦點。

3、要不要繼續殘缺的婚姻?

婚姻就像是一隻碗,破了很難再恢復原狀,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遠都在。

這是非常真實的。

我曾經試著去牽就著過跟她提出很多建議,但是被原諒過的女人,似乎總是記性不好,即使當時再痛哭流涕,過不幾天也會忘得一乾二淨。

首先我問自己,現在這個狀態的婚姻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種?答案:不是。

繼續這個婚姻,我還能幸福嗎?答案:我這輩子再也不能有幸福。

如果離婚會怎樣?答案:也許可以找到一個好的、適合自己的女人,也許找不到,所以機會是一半一半。

也就是說,不離婚,我這一生是百分之一百不會再幸福;如果離婚,那我至少還能有一半的機會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且,我雖然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但是我很注重感情生活,覺得精神比物質更為重要。

就這樣,我下了離婚的決心。

4、要不要顧及周圍人(如父母等)的感受?

當然要。

我想除非對方是十惡不赦的壞人、罪犯,不然家人對離婚的第一反映肯定都是不同意。

我曾經在離婚前反覆和母親講我的感受,而且一再重申我在這個問題上是很慎重的,但我父親始終就是一句話:能不離還是別離。

最後我是一個人單槍匹馬地離了婚,事先的都沒有告訴任何人。

之所以這樣,我是反覆考慮過,覺得自己不是在衝動中做的決定,所以也不想讓別人的想法而左右了自己。

經歷過離婚的人都知道,有的時候覺得自己下了最後的決心,但是也

許別人的一句話,或者電視里的一個鏡頭,就會改變決定。

這種反反覆復,能使一個人喪失所有的自信和理智。

我既要做自己決定了的事,也要顧及家人的感受,但是這是有主有次的。

因為大家都聽說過,婚姻如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

父母有再好的婚姻,孩子有再好的前程,也代替不了自己一輩子的幸福。

我不贊成有的人說自己的婚姻「如雞肋」,因為婚姻要是在你眼裡已經「食之無味」而且不能改變了,那麼就應該勇敢地去結束它,而不是整日怨天尤人,悲影自憐。

幸福不是誰可以給予誰的,而是靠自己的勇氣去爭取。

5、離了婚還能做朋友嗎?

我的選擇是不,分手後我們不能成為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

分手後我們不能成為敵人,因為彼此相愛過。

所以我們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離婚後我們為了各種事情也見過多次面,看見她我心裡有點酸痛感覺她還沒有從陰影中走出了,感覺她過得不好,很多時候我怕見到她怕自己不忍心 怕自己猶豫了。

我告訴她遇到什麼事情找我,我一定竭盡所能幫她。

畢竟在一起這麼些年沒有愛情還是有親情的存在所以我對她說遇到什麼困難告訴我,我一定幫,我做不到其他男人那樣的無情畢竟她當初不計得失的一直陪伴左右,總覺得虧欠她。

6、可以有復婚的希望嗎?

這要看為了什麼而離婚。

我自己從來沒有復婚的想法,因為我們離婚,是因為婚姻里沒有了起碼的忠誠,而且她是一個沒有什麼家庭責任感的女人,這個家庭中的關係如何維繫?一個人的性格是很難改變的,即使她覺得她也許「應該」改變。

我知道如果選擇了復婚,我們的生活半年後又會變回原來的樣子,我不能允許自己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當然有些家庭的情況可能不同。

有時候兩個人日子平時過得不錯,離婚只是因為一些生活瑣事,當時兩個人在氣頭上,或者為了面子而都不肯低頭認錯,而離了婚以後又後悔,那麼並不是不能有復婚的可能。

但是我覺得復婚之前應該徹底談一次,因為兩個人已經共同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對於對方的性格、脾氣、習慣都非常了解,所以應該借著這個機會,把一些平時沒有很好溝通的方面說一說。

婚姻里不可能只是單一方面的容忍、謙讓、付出,兩個人如果想天長地久地在一起生活,那麼都要做出或多或少的讓步和改變,這也是再一次牽手的基礎和家庭生活穩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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