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邀請我參加他的婚禮,我挺著肚子去了,大家都很吃驚,唯獨我心裡樂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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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如水,年華易逝,似水流年淡去我們多少回憶,卻始終不改我們對母親的綿綿思念。

鶯歸燕去,春去秋來,容顏漸老,白髮似雪。

兒女在一天天長大,母親卻在一天天衰老。

母愛是慷慨的,她送走了春露,送走了秋霜;留給了晨曦,留給了暮靄;而惟獨忘了她自己。

母愛無言,任我用千言萬語,也難以表達對這份沉甸甸的愛的感激。

母親為我們默默付出,耗費了青春,耗盡了生命,卻沒有絲毫的怨言,也沒有得到絲毫的回報,歲月的滄桑卻在她面孔和頭髮上留下了灰白的印記,使我更加感嘆於無情歲月的流逝、愛的偉大!

我和老公結婚3年了一直沒懷上,我也很喜歡孩子,可是從婚前就開始要,一直沒成功。

婆婆急的不得了,天天給我這個偏方那個秘方讓我調理身體,還陰陽怪氣的說女人如果年輕時候不懂得珍惜身體,以後後悔莫及啊。

開始我也很自責,我後來實在頂不住,自己跑去醫院檢查拿到檢查結果那一刻,我發現全世界都亮了,我一切正常。

男人都愛面子,為了他我暫時不提此事了吧。

沒想到婆婆變本加厲,一直說我是不下蛋的雞,還說娶了我倒了八輩子霉了,我把委屈咽到肚子裡,心想等合適的機會告訴他們。

...

一天婆婆把我叫過去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我一直沒能生出孩子,直接離婚吧,如果我同意的話就給10萬塊錢補償,我答應了。

離婚後,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他是我師哥,絲毫不介意我的婚史,我們談了半年就結婚了,婚後第一個月我就懷孕了,他非常疼我......

過了大半年,聽說前夫要結婚了,這次他老婆是一個離過三次婚的人,比老公大5歲,大概是真愛吧。

沒想到他竟然發請柬給我,他結婚那天,故意穿上緊身衣服,挺著大肚子就去了。

前夫看著我氣的說不出話來,前婆婆看到我,一臉見鬼了的表情。

.....

下面根據我自己的經歷,提出一些建議,不是一定勸合或者勸離,而是希望每個人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

1、當婚姻出現裂痕,是誰的錯?起初,我總覺得自己是無辜的,是個「受害者」,這樣就越想越委曲,不明白為什麼自己這樣一個好的男人,卻得不到真心。

婚姻在某種程度上來講有偶然性,你在一個合適的時間、合適的地點遇到了一個可以和你結婚的人,於是便結婚了。

在這長長的一生里,人生還會有很多新的境遇,心情也會隨之而改變。

當你覺得不那麼愛了的時候,往往婚姻就會出現問題。

或者,其實兩個人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沒有很穩固的基礎,彼此在一起並不適合。

所以,錯的不是你,也不是他,而是緣份。

2、孩子是不是不能離婚的理由?我一直堅信,孩子不應該是左右兩個成年人之間關係的理由和藉口。

我和前妻沒有孩子,所以很多人說,在這一點上我是幸運的。

我看過很多身邊的例子,我認為,離婚家庭的孩子不一定就會是問題兒童、問題少年,而那些湊合著過的家庭的孩子,也不一定就因為父母的犧牲而健康成長。

而且,當這些孩子長大以後,他們不會因為你犧牲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給了他(她)一個穩定和家庭環境而感激。

要是你說:「不是為了你,我早和他離婚了。

」多數孩子都會反唇相譏(或者在心裡說):「誰不讓你們離婚了?你以為不離婚整天吵架就是對我好?你們給我這樣的家庭就能讓我健康成長了?」我有一個朋友曾經對我說過這樣一句讓我終生難忘的話:只有你自己幸福快樂,你才能讓你身邊的人幸福快樂。

3、要不要繼續殘缺的婚姻?婚姻就像是一隻碗,破了很難再恢復原狀,即使粘上了,裂痕也永遠都在。

這是非常真實的。

我曾經試著去原諒,但是被原諒過的女人,似乎總是記性不好,即使當時再痛哭流涕,過不幾天也會忘得一乾二淨。

首先我問自己,現在這個狀態的婚姻是不是我想要的那一種?答案:不是。

繼續這個婚姻,我還能幸福嗎?答案:我這輩子再也不能有幸福。

如果離婚會怎樣?答案:也許可以找到一個好的、適合自己的女人,也許找不到,所以機會是一半一半。

也就是說,不離婚,我這一生是百分之一百不會再幸福;如果離婚,那我至少還能有一半的機會找到自己的幸福。

而且,我雖然不是一個完美主義者,但是我很注重感情生活,覺得精神比物質更為重要。

就這樣,我下了離婚的決心。

4、要不要顧及周圍人(如父母等)的感受?當然要。

我想除非對方是十惡不赦的壞人、罪犯,不然家人對離婚的第一反映肯定都是不同意。

我曾經在離婚前反覆和母親講我的感受,而且一再重申我在這個問題上是很慎重的,但我母親始終就是一句話:能不離還是別離。

最後我是一個人單槍匹馬地離了婚,事先和事後的半年多都沒有告訴任何人。

半年多以後,我才找了個機會先告訴了母親,然後是親戚朋友等其他人。

之所以這樣,我是反覆考慮過,覺得自己不是在衝動中做的決定,所以也不想讓別人的想法而左右了自己。

經歷過離婚的人都知道,有的時候覺得自己下了最後的決心,但是也許別人的一句話,或者電視里的一個鏡頭,就會改變決定。

這種反反覆復,能使一個人喪失所有的自信和理智。

我既要做自己決定了的事,也要顧及家人的感受,但是這是有主有次的。

因為大家都聽說過,婚姻如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

父母有再好的婚姻,孩子有再好的前程,也代替不了自己一輩子的幸福。

我不贊成有的人說自己的婚姻「如雞肋」,因為婚姻要是在你眼裡已經「食之無味」而且不能改變了,那麼就應該勇敢地去結束它,而不是整日怨天尤人,悲影自憐。

幸福不是誰可以給予誰的,而是靠自己的勇氣去爭取。

5、離了婚還能做朋友嗎?我的選擇是不。

離婚的時候我就表示,一旦離了婚,我希望我們之間不再有聯繫。

她曾多次給我打電話,約我出來見面,我們見過一兩面,但我仍不能面對她。

見到她的時候,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前世,那些付出、那些過往的青春歲月、那些在內心最深處不能示人的傷痕,都像潮水般無法阻擋地湧現在面前。

我知道我今生都不會再忘記些,但是我真的不願再一次想起,所以只能選擇讓這些往事塵封在記憶的某個角落。

我無法像朋友一樣對待她,所以我更願意和她失去聯繫,和她成為陌路人。

我甚至希望能有機會去另一個城市工作,這樣就可以看不見那些熟悉的街道,不去觸碰心中的傷痕。

6、可以有復婚的希望嗎?這要看為了什麼而離婚。

我自己從來沒有復婚的想法,因為我們離婚,是因為婚姻里沒有了起碼的忠誠,而且她是一個沒有什麼家庭責任感的女人,這個家庭中的關係如何維繫?一個人的性格是很難改變的,即使她覺得她也許「應該」改變。

我知道如果選擇了復婚,我們的生活半年後又會變回原來的樣子,我不能允許自己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當然有些家庭的情況可能不同。

有時候兩個人日子平時過得不錯,離婚只是因為一些生活瑣事,當時兩個人在氣頭上,或者為了面子而都不肯低頭認錯,而離了婚以後又後悔,那麼並不是不能有復婚的可能。

但是我覺得復婚之前應該徹底談一次,因為兩個人已經共同生活了很長一段時間了,對於對方的性格、脾氣、習慣都非常了解,所以應該借著這個機會,把一些平時沒有很好溝通的方面說一說。

婚姻里不可能只是單一方面的容忍、謙讓、付出,兩個人如果想天長地久地在一起生活,那麼都要做出或多或少的讓步和改變,這也是再一次牽手的基礎和家庭生活穩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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