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損失費,法律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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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

王大丫與李小二離婚了。

雖然大丫獲得了大部分財產,但大丫還是心有不甘。

身為一個女人,把最好的青春年華都給了這個男人。

男人四十一支花,可時間對女人來說卻是無情的呀。

「我要他賠償我的青春損失費!」


問題

離婚期間可以主張賠償青春損失費嗎?

法律

《婚姻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回答與解釋

剛才的問題是:離婚期間可以主張賠償青春損失費嗎?

是不可以的。

離婚中請求損害賠償的條件是法定的,只有法條中規定的四種情況下才能請求損害賠償,其他的比如青春損失費、對方出軌等情況,並不能要求損害賠償。

還要注意的一點是,只有離婚當事人中無過錯方可以請求損害賠償,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那就不能請求損害賠償,並且只能向配偶請求損害賠償,不能向第三人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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