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義》中歐陽菁八年分居也不離婚的真實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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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蘇雁濱)《人民的名義》中歐陽菁無疑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為劇中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達康的妻子,她貪婪、敏感又獨立缺愛,她看似生活質量頗高,其實卻飽受寂寞和痛苦。

下面我們就歐陽菁八年分居也不離婚的原因進行合理的探討和分析!


一、歐陽菁的性格

縱觀全劇,歐陽菁其實是一個內心細膩、外強內柔又十分敏感的普通女人,特別是當她與李達康在離婚協議上簽字的時候便把她的性格表露無疑。

當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提出要雙方的照片,歐陽菁從包里輕鬆的掏出了雙方的照片,足以說明她內心的細膩。

接著歐陽菁反問達康書記:估計只有簽離婚協議才能讓你甘願放下手中的工作。

這句猶如怨婦的話來自於好似女強人般的歐陽菁口中,如實的表現出她外干內柔、以及敏感的性格!當她清晰的知道檢察院的人準備拘捕她的時候,更是央求李達康送她上飛機,這樣的表現無疑引起了李達康的注意,並說出:誰都不想做一個強勢的女人。

當然很多人分析這是她為了達到自己目的而所說的,實際上從某種角度上來說,其實這也是她長久以來的內心獨白!正是源於這種性格,所以歐陽菁她害怕離婚,她怕自己缺少依靠,也怕外面傳來的風言風語,也怕別人得到自己丈夫的歡心,所以她從本身上來說,是決計不同意離婚的!


二、外部環境的影響以及亦兄亦友的複雜關係

歐陽菁是一個很喜歡享受卻又很怕寂寞的女人,從她毫不眨眼的買下一件一萬多的外套事件,可以看出她是十足的奢侈品愛好者,而購買這些奢侈品,想必她的工資是遠遠不夠的,她副行長的身份也是單薄的,只有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夫人的頭銜才是她獲得利益的最佳身份。

但同時,她又很忌諱別人用丈夫的光環巴結自己,於是她又不斷地參加各種酒會、宴請,以達到自己建立關係網,樹立個人獨立身份的目的。

但她又深切的知道,倘若沒有他丈夫的光環,她要達到這些目的又是絕對不可能的,所以她堅決的不同意離婚!

其次,她與王大路之間那種說不清道不明的複雜關係,當她最後同意和李達康離婚,原因很大一方面都是在王大路規勸她離婚(這也說明,王大路在之前一直可能都是存在勸和的情況)。

她跟王大路說:我要最後為你爭一塊地,然後再走。

可以說:在王大路面前的歐陽菁實際上是很真實的,一方面緣於王大路與他大學同學的關係,另一方面王大路時刻在傾聽她內心的感受。

在歐陽菁的眼中,王大路就像閨中密友一般,在默默的幫助和支持著她,從一種感情上來說,王大路在她寂寞的婚姻生活中,充當了一個丈夫的包容和理解。

即便他們的談話中,沒有一次不提到苦悶與悲哀,但實際上卻是在尋找內心的一份安慰!所以在歐陽菁心裡,王大路對她是無私的,是為她考慮的,所以直到王大路受到達康書記的警告後,勸阻歐陽菁同意離婚,才出現歐陽菁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


三、達康書記的內向型性格以及不善於表達的事實

從劇中一開始李達康出場,到後來劇情的發展,達康書記的口頭禪,幾乎無出其右的表達為:好,不說了、不說了......,他似乎一直的表現,皆在於做事上雷厲風行,處事上簡單明了。

但他身邊似乎沒有朋友、也沒有親人,有的只是上下級的關係。

所以在經營婚姻和家庭上他實際上缺少方法與溝通,和歐陽菁的交談似乎也離不開工作和告誡,這對歐陽菁來說,無疑是最大的冷落,其實歐陽菁內心裡一直深深的愛著達康書記,達康書記也習慣了身邊這個名存實亡的妻子,但他更愛手中的權利,和內心強烈的政治抱負,他深刻的知道,倘若妻子違法,對他來說無疑是一種極大的政治污點,所以他拚命的想掙脫婚姻,他想要一個唯唯諾諾,完全依附自己的小女人,而歐陽菁卻是一個極重感情,又樂於追求幸福不耐寂寞的缺愛型女人,當她感受不到愛的時候,她拚命用自己一切可以威脅對方的方式(比如以概不離婚的方式),來獲取內心的安慰,藉以證明自己在對方心中的位置!


所以說,歐陽菁無疑是失敗的,她表面上生活富足、獨立自主,但內心中卻缺乏關注和關懷,她內心中強烈的訴求愛情,卻被寂寞所覆蓋,所以她用威脅、放縱、奢侈、浮誇來表現自己的存在感,無疑也是一種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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