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這件事,女律師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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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馬黎

雖然《離婚律師》里的離婚故事,遭到專業粉的吐槽,但作為觀眾,編劇多加了很多佐料,讓故事跌宕起伏一點,也沒什麼不好。

就如京衡律師事務所的汪紅餘律師說的,這就是一部情感劇,律師只是個噱頭。

但同時,這些律師們也表示,現實世界裡,真實的現場往往比電視劇更狗血。

我們找到了一位打過很多離婚案子的女律師,讓她來講講自己經手過的那些奇葩現場。

不過,因為離婚案畢竟涉及當事人的個人隱私,律師隱去了當事人的名字,只用一個女人敏感的小心思,結合故事本身,說說離婚這件事。

[關於「小三」]

真正為了「小三」離婚的

還是比較少

在我們看來,鬧到離婚必須得上法庭,那大部分是有第三者插足。

但現實中,我接觸的案子裡,真正因為「小三」而打官司的,反而比較少。

比較多的情況是,老公外面是有「小三」,但這只是藉口,他就是對婚姻徹底失望了,離婚後,他其實沒跟「小三」在一起。

我一直認為,導致婚姻危機的真正原因,在於彼此,而不是「小三」,「小三」只是壓垮婚姻最後的「稻草」。

當然,也有極個別例子。

我碰到過一個男人,他倒確實是太愛「小三」,可以不惜一切離婚的。

年輕時,他和老婆一起創業,開了一家自己的公司,生活挺美滿。

可是後來,他看上一個漂亮女孩,他老婆發現後,哭過鬧過,甚至找人打過「小三」。

但是,老公非常喜歡那個姑娘,老婆越是鬧,他跟姑娘走得越近。

你想想,如果此時離婚,財產一人一半,公司是兩個人一起創立的,公司的拆分,對他來說其實是重大損失。

但最後,他寧可放棄這一半,也要離婚,最後跟「小三」走在了一起。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小三」有了孩子。

這和《離婚律師》里,夏女士的老公蠻像的。

我碰到的這個男人,「小三」為他生了孩子,他花在她身上的錢,陸陸續續有200萬。

這件事,肯定是瞞不住的,妻子知道後,吵過,找對方示威過,後來發現「小三」還是繼續問她先生要錢。

我就代表妻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撤銷男方給「小三」的200萬。

但是,這200萬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處理的範疇也就100萬。

而法院考量的範疇則是孩子,畢竟是男方的孩子,不可能撫養費一分都不付,「小三」要收個撫養費還是合理的,所以最後,法院還是同意返還100萬。

你可能覺得,這對妻子來說,真的不公平,明明男人有錯在先,卻沒有錯的懲罰,女人還要忍氣吞聲。

但作為一個打離婚案的律師,我的看法是,也許他可能違反了道德水準,但道德和法律是兩個不同層面的東西。

我記得有個人說過這樣一句話:良心不承認法律,法律也不承認良心。

很多東西都有底線,他的權利應該得到保障。

[關於財產]

把12年的帳本搬上法庭

奇葩老公要求老婆賠償

很多人問,為何離婚還要鬧上法庭?財產當然是主要的。

我接過一個案子,男方是溫州平陽人,跟妻子結婚12年,生了兩個孩子。

雙方離婚後,要分割財產,在庭審時,他居然拿出了幾大本帳簿。

原來,這12年來,給孩子買的一罐奶粉,或者給老婆買的一隻包包,每筆帳,他幾乎都記錄在冊。

法庭上,他說:這些錢,都是我為婚姻付出的,既然你現在要和我離婚,必須把這些錢賠償給我。

分割財產時,要把這些錢全部算在裡面,才能跟她分。

這種奇葩要求,肯定是不合理的。

婚姻誰也沒規定,你花出去的錢,能再拿回來,憑什麼要讓對方賠呢?

這個案子結束後,作為一個女律師,我還是蠻心冷的,愛情好像變成了另一回事。

雖然打官司時,我還蠻精明的,我老公說,我講話跟機關槍一樣掃射,超快。

但生活中,我也蠻糊裡糊塗的,但在接了一個案子之後,我覺得女人在生活中,還是要獨立一點,需要長點「眼睛」,我打了很多離婚案後,唯一的改變,就是提醒自己要理性加獨立。

有一位太太生病了,要求丈夫拿錢出來幫她治療。

他老公是做生意的,家裡的錢一直掌握在他手裡,而他在外面到底有多少錢,女方一概不知。

但此時,老公居然不肯出錢。

於是,太太說:那我只好去外面借錢。

男方居然提出離婚,女方就要求他承擔醫藥費,可是,男方居然連這個要求都拒絕了,於是鬧到法庭。

實際上,按財產一人一半的規定,女方可以分得的財產,她是可以查到的,但作為律師,我們的調查權很少,我們能幫她查到的財產是很有限的,大部分財產我們根本無法得知,就沒法去分。

這樣的情況,是有點無奈的,對女人來說,確實有點悲哀。

[關於女人]

她們一旦出軌

倒是和焦艷艷蠻像的

雖然離婚鬧上法庭很多都是為了財產,但女人和男人的想法,還是有區別的。

女人主要是為了訴說自己的委屈,我沒辦法再跟你在一起,那就要獲取更多財產。

而男人的想法更多在於,婚姻到了這個階段,反正已經不能生活在一起了,我還是希望能夠公平地分割財產。

但是,男性和女性心目中的公平,是不一樣的。

女人覺得你肯定有更好的未來,我應該多補償一點,男人就覺得反正是按法律規定,一人一半。

你們肯定覺得,我作為女律師,總是同情女人的遭遇。

但我接過的案子裡,女方出軌的也有很多,比如和男人經常發曖昧簡訊,夜不歸宿等等。

說到這裡,我倒是要稍微表揚一下《離婚律師》,雖然bug很多,但講到池海東老婆焦艷艷出軌這個案子,明明是她有錯在先,卻死也不肯離婚,到處找小姐妹哭訴,覺得是池海東誤會她啊等等,這個情緒,倒是和現實中,我碰到的女方先出軌的反應,一模一樣。

當男方提出離婚時,作為出軌的女方是堅決不同意的。

我碰到過很多次,老婆到老公辦公室去鬧啊,埋怨他怎麼這麼狠心,哭訴自己的委屈,誤會自己啊,鬧到家無寧日。

我後來分析覺得,大部分出軌女性此時都沒有意識到自己錯在哪裡。

離婚時,她會一直強調是因為老公外面有人,嫌棄我。

事實上,她們是在有意識地逃避問題,把女性的弱勢放大,反而沒有關注自己,是不是因為過多關注孩子,或者是對男方父母不理不踩——很多男方沒法容忍女方對自己父母不尊重,才導致最後的問題。

雖然池海東的離婚案,低級錯誤很多,但我還是能夠理解池海東故意輸掉官司的心態,就像他說的:我不輸,她怎麼能開始新的生活呢?

女人對感情比男人敏感。

如果說,婚姻真的走到盡頭了,女人心裡最受傷的,還是關於感情,就像亦舒說的:兩個人終生相處和睦與否,和筵開幾席、多少首飾全無關聯。

有一個案子裡的女主角,從她結婚開始,就發現老公在外面拈花惹草。

最可憐的是,她年紀輕輕的,患了子宮癌,但是,她寧可不告訴老公她生病了,也要離婚。

我私下問她為什麼,她說:婚姻對她來講,實在是沉重的負擔,乾乾淨淨分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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