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大律師:離婚是交易,千萬勿信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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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刻講者楊麗(國內資深大律師)@一刻talks的分享:專談律師眼中的離婚,離婚率為什麼這麼高?該不該離婚?離婚的真相是什麼?離婚有贏家嗎?假離婚能信嗎?為什麼默多克不用和鄧文迪分財產而王寶強需要?結婚可能不是一場買賣,但是離婚註定了是一場交易!

律師眼中的離婚

前些日子,某男演員的離婚吸引了大家的眼球,狗血的出軌、第三者插足,被媒體鋪天蓋地的報導,甚至連境外媒體也報導了這起離婚事件。

然而在律師眼裡,真正能決定夫妻雙方是否能和平分手,還是反目成仇的關鍵,往往是對婚內財產的如何分割。

另一起事件,在2012年,這對夫妻婚內的財產已經達到了20億的市值,當女方以家暴為由向男方提出離婚的時候,男方採取了各種手段,先後兩次把女方送進了看守所,而後男方又陸續變更了女方名下的公司股權。

在這對夫妻之間,陸續上演了堪比好萊塢豪門恩怨大片一樣的情節。

近十年來,中國的離婚率一直呈現一個穩步上升的態勢,而根據2015年民政部的相關數據公布:2015年,我國的結婚率是1224.7萬對,而同一年,有高達384.1萬對的人離了婚。

面對如此高額的離婚率,我們不僅要問,離婚率為什麼這麼高?

離婚多了,是不是意味著歷史的倒退?不盡然,在某種程度上,離婚率高,恰恰是社會進步,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個間接體現。

當人們不能享受婚姻帶來的美好生活時,當婚姻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矛盾,無論是對當事人本身,還是對社會來說,離婚這都是一件好事兒。

甚至某種程度上,離婚還是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不可或缺的因素。

有國外的研究學者對離婚率的研究表明,不同的社會經濟結構對離婚率有著不同的影響:當經濟復甦或者是經濟發展的時候,離婚率會有所上升,而當經濟不景氣的時候,離婚率會有所下降。

這一個結論實際上,跟馬斯洛的一個關於人類的層次需求學是不謀而合的:當人類滿足了生理上、安全上需求的時候,需要更多的是愛、理解、尊重,直到最後實現自我價值的一個實現。

該不該離婚?離婚是不是就違背了道德標準?這個答案是否定的。

我國婚姻法大家可能都知道,婚姻自由,而實際上大家只了解一個方面,結婚自由。

在某種程度上,大家所不知的另一種自由是離婚自由。

婚姻法從1980年修改到現在已經足足36年過去了,而目前這36年過程當中,司法審判時間一直奉行的是以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為原由,法官說經過調解無效,可以判決離婚。

而法定的雙方感情破裂只有四種標準。

第一種,是從婚,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第二種是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三種,是吸毒或者是賭博屢教不改的。

第四種,是因感情不合,長期導致分居滿兩年以上。

但是在我辦理的案件當中,有時離婚又是作為一種巧取豪奪財產的手段。

我曾經接觸過一對老夫妻,男方是一個九十多歲高齡的軍長級的幹部,女方是一個軍隊的軍醫。

倆人在八十年代組建了家庭,雖然各自前面都有家庭,但是都是因為喪偶而走到了一起。

現在雙方已經結婚了四十多年,在這個軍籍幹部已經達到九十歲高齡的時候,去年突然間住院了,在住院期間,他向這個老太太提出了離婚請求。

老太太子女沒辦法,來找律師。

探究原因才發現,他是想把他名下的房產留給他與前妻的兒子。

這起離婚得出一個什麼結論呢?就是說即便他得到了錢財,但是作為一個軍籍幹部,他在世間永遠留下了貪婪、冷漠、無情這一面。

在我辦理離婚案件的時候,經常有當事人問我說,楊律師,我這個離婚,我能不能贏?我很無奈。

在律師眼裡,離婚訴訟不分輸贏,離婚的雙方都是人生的輸家,都是失敗者。

我曾經辦理過這樣一個案子,夫妻倆是高中同學,學歷背景都是博士,男方是一個公司的老總,很成功的人士,女方也是很優秀,堪稱科學家級別。

在外人眼裡這是一對很般配的夫妻,女方領著兒子在國外長期工作和生活。

男方每年也有一定的時間去到國外陪同女方生活、購物。

然而事實的真相是什麼?男方在國內與其大學的一個紅顏知己一起生活了很多年。

每次男方在回國之前都要把冰箱裡做好滿滿的吃的,照顧這對母子。

但是當女方得知道這個真相的時候,簡直是晴天霹靂,就毅然決然的地說,我要委託律師,我要跟男方離婚。

當我們向男方提出訴訟離婚的時候,男方不止一次來到我的辦公室跟我痛哭說,楊律師,我生命中的這兩個女人堪稱我的左右手,現在你非得要剁我的一隻手,你說你剁我哪只手我能不心疼?

這對夫妻最後還是婚離了。

在離婚過程當中女方不幸得了癌症,雖然在離婚訴訟的過程當中,我為她爭取了男方名下的上市公司的一半的股權,但是你能說在這場離婚過程當中,誰是輸家,誰是贏家嗎?

現在社會上還流行一種假離婚,作為律師,我很負責任的告訴大家,離婚就是離了,沒有假的這一說。

先不說假戲真做,即便是將來復婚了,好多事情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現在夫妻有兩套房,為了購買第三套房,夫妻倆離婚了,把這兩套房都給女方,然後離了婚,這時候男方再買一套房。

即便是倆人將來復婚了,好多財產比例已經發生了變化,他倆現在婚內沒有任何共同財產。

如果某一天,他倆真正的面臨離婚,或者是一方死亡、一方需要面臨繼承的時候,他們的財產比例是永遠回不到從前,就是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我的一個同事總結的得很好,結婚可能不是一場買賣,但是離婚註定了是一場交易。

結婚的時候怎麼都好,但是假設某一天離婚了,面臨的就是要分錢分房,分地分孩子等等一系列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這個時候,大家拼的就是頭腦,拼的就是智慧,拼的是各自的法律知識了。

法律面對感情、面對婚姻是多麼的冰冷?而律師眼裡所有的案子都是殘酷無情。

現在的年輕人對生活的態度是儘可能的享受生活、追求自我,追求兩人之間情感上的交流,不願意湊活,不願意將就,實際上這樣的生活更是我們所有人所嚮往的。

假設有一天我們不得不面對離婚,該怎麼辦?

我們儘可能採取合適的手段,將對自己、對他人、甚至是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

有目共睹,那個男影星深夜發表的離婚聲明對各方來說沒有影響。

先不說女方出軌正確與否,但是你讓媒體一致的譴責,這種做法不是律師所贊同的。

實際上他這個深夜聲明,傷害最大的是他兩個未成年的孩子。

我去美國跟當地的朋友交流,說國內現在婚姻亂的一塌糊塗,你們美國經濟這麼發展是不是也這樣?他說錯,我們美國早都回歸於家庭了,一個人說在單位裡頭跟同時搞曖昧,或者說找了一個小三,或者是說有婚外情,這在美國信譽社會簡直不可理喻的,如果我的老婆因為這件事兒到我單位來鬧,我單位肯定就把我辭退了,而且在我的求職簡歷上會給我註上一筆:這個人的信譽有問題。

某種程度上,婚姻價值觀是跟信譽程度掛鈎的。

我覺著這一點咱國內是完全可以借鑑的。

有些人替王寶強打抱不平,老婆出軌,還分走了那麼多財產,最便宜的就是那經紀人,簡直坐地撿錢一樣。

我說這件事兒得客觀的來分析,首先雙方的教育背景相差的很懸殊,王寶強是一個草根,但是他老婆是一個大學生,而且還是一個校花。

雙方的教育背景有差距的時候,往往就是導致婚姻出現矛盾,無法交流的一個契機。

一方出軌,肯定不是單方面的原因,另一方捫心自問,自己在婚姻中,在經營過程當中,在婚姻的點點滴滴當中是否還有做的不足的地方?

他老婆生了兩個孩子,沒有原因說已經有家有業的,就為了出軌而出軌。

她肯定是某一層次上、精神上需求的時候,而恰恰是王寶強忽視了這一點導致的。

另外,他老婆坐地拿走了一半兒的財產。

這也客觀看,正因為自己對婚姻的籌劃不夠,對自己婚內的所有的財產籌劃不夠,才導致了有可能被人分走一半兒財產。

作為律師,我們不希望給在座的各位說,你該如何,這很讓人反感。

實際上律師也是人,但是我作為律師本人,我希望在座的各位,當我們不知道自己所要的是什麼的時候,我們至少知道什麼是我們不應該做的,什麼是我們不應該要的。

愛情、婚姻都很美好,千萬不要聽了我剛才說的這幾個案例,而對自己的生活產生任何動搖。

愛情需謹慎,對自己對他人都要負責,任何不是為感情的結婚和離婚都充滿了風險,大家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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