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小曼:愛情是宿命擺下的一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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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女孩都喜歡說,一個人愛不愛你,作一下就知道了。
張幼儀是最不懂得作的女人。
徐志摩和陸小曼結婚後,胡適把張幼儀喊上和徐陸二人一起吃飯。
在飯桌上,徐喊陸「曼」或者「眉」,陸喊徐「摩」或者「摩摩」,兩個人還互相給對方夾菜。
張幼儀感慨:「我從來不是有魅力的人。
我做人嚴肅,因為我是苦過來的」。
林徽因也會作,冰雪聰明的她作的恰如其分。
而陸小曼的作,簡直是不管不顧,飛蛾撲火,驚世駭俗。
胡適說:「陸小曼是北京城不可不看的一道風景。
」可見當年陸小曼的風采。
她生性聰慧,從小接受了最好的教育,精通英文、法文,寫得一手蠅頭小楷,能彈鋼琴,會寫作,長於繪畫。
絕對稱得上是被寵愛富養的女兒。
為了開闊眼界,父親甚至把她送去「外交部」實習。
在「外交部」的實習歲月,或許是她一生中才華與興趣都得到充分尊重與顯露的最美好的時光。
法國的霞飛將軍訪問中國,在檢閱儀仗隊時看到隊伍動作紛亂,便努著嘴巴調侃:「你們中國的練兵方法大概與世界各國都不相同吧,姿勢千奇百怪!」
小姑娘用法語答得隨意:「哦,沒什麼不同,大概因為您是當今世界上有名的英雄,大家見了心情激動,所以動作亂了。
」
多麼漂亮的馬屁,霞飛將軍對她刮目相看。
外貌俏麗,性格憨直,反應靈敏,才華橫溢,她理所當然地成了「外交部」的社交明星。
19歲那年,在母親的安排下,陸小曼嫁給了京城最搶手的青年才俊王賡。
王賡帥氣挺拔,清華畢業,在普林斯頓讀過文學,在西點軍校學過軍事。
後被提拔為陸軍上校,前途一片光明。
與徐志摩的相知相愛對陸小曼來說,不只是緣是劫。
陸小曼與王賡離婚,震動了整個北京城。
為了和王庚毫無關係,與徐志摩在一起,她打掉了王庚的孩子。
從此失去了生育能力。
早在徐志摩與陸小曼結婚的時候,作為證婚人的梁啓超事後寫信給他的女兒梁令嫻,信中寫道:
「 我昨天做了一件極不願意做的事,就是去替徐志摩證婚。
他的新婦是王賡的夫人,與志摩愛上才和王賡離婚,實在是不道德之極。
志摩找到這樣一個人做伴侶,怕將來痛苦會接踵而來。
所以不惜聲色俱厲地予以當頭棒喝,盼能有所覺悟,免得將來把志摩弄死。
我在結婚禮堂上大大地予以教訓,新人及滿堂賓客無不失色,此恐為中外古今未聞之婚禮也。
」
沒想到,梁啓超一語成讖,不幸言中。
對陸小曼來說,也許只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基本生活需要,對徐志摩來說,卻要拚命工作才可能滿足她,這就是現實。
面對現實,要麼是雙方清醒理智的意識到這種差距,然後努力調整自己的生活節奏去互相適應,要麼就只能是在自我情緒化里互相埋怨,越走越遠。
他們認為:「真愛不是罪惡,在必需時未嘗不可以付出生命的代價來爭取,與烈士殉國、教徒殉道,同是一理。
」
但凡那種讓人赴湯蹈火去奔赴的愛情,最終會讓人陷入到水深火熱之中。
郁達夫說:「志摩熱情如火,小曼溫柔如棉,兩人碰在一起,自然會燒成一團,那裡還顧得了倫教綱常,更無視於宗法家風。
」
她不顧場合地撒嬌,即使在徐家父母面前也毫不收斂:剩下半飯碗,就賴皮地推給徐志摩吃。
要上樓休息了,就撒嬌讓徐志摩抱她上樓,難怪徐家父母看不下去。
她一直像個被慣壞的孩子,理直氣壯、肆無忌憚地享用生命的饋贈,在前半生里,沒有半分珍惜。
任性地揮霍上天的饋贈。
沉浸在愛情中的他們,沒有去考慮和設想,自己究竟要怎樣一個未來,為了這樣一個未來,彼此又能夠付出多少心力。
十里洋場歌舞昇平,她搖身一變又成了名媛陸小曼,而不是徐太太。
首飾、包包、衣服這些都要名牌不說,跳舞、會友這些開支也不能少。
根據張發財的說法,陸小曼一個月花銷摺合人民至少要二十五萬,還得算是節約的過法。
徐志摩不是巨賈不是權貴,只是一個讀書人,只能不斷找兼職、寫稿,甚至賣古董,才勉強養的起她。
自已穿得破破爛爛,吃的清清淡談,可陸小曼花起錢來,卻一點都不心疼,就跟天上掉下來的似的。
她沒有做好面對這種清苦生活的準備,也同樣顯然,徐志摩也沒有做好供養這樣一位妻子的準備。
能找到一個愛自己,寵自己的男人不容易,找到了,就好好珍惜,做更好的自己,恃寵而驕,就會把最愛的人作沒了。
他們依然愛的狂熱,然而,卻無法掩飾面對柴米油鹽的摩擦,也不可避免的開始了吵吵鬧鬧,有了這樣那樣的隔閡。
福不雙至禍不單行,陸小曼因病痛又染上了鴉片,這更讓兩人的生活雪上加霜。
她和翁瑞午兩個人,就這樣經常一起橫躺在客廳的煙榻上,隔紗並枕,吞雲吐霧。
這是婚後陸小曼寫給王映霞信里說:「志摩對我不但沒有過去那麼好,而且干預我的生活,叫我不要打牌,不要抽鴉片,管頭管腳,我過不了這樣拘束的生活。
我是籠中的小鳥,我要飛,飛向鬱郁流蒼蒼的樹林,自由自在。
」
郁達夫後來回憶說,兩人矛盾激化,吵了起來,最後還動了手。
「 當時小曼不聽勸,大發脾氣,隨手把煙槍往徐志摩臉上去,志摩連忙躲開,幸未擊中,金絲眼鏡掉地上,玻璃碎了。
」
十九日,徐志摩毅然決定搭乘郵政的飛機回京。
儘管之前他還寫信給陸小曼說徐州有大霧,頭痛不想走,準備返滬。
但也許是命中注定,他最後還是踏上了飛機。
這一走,既是永別。
中午十二時半,飛機在濟南党家莊附近觸山爆炸,機毀人亡。
那一年,徐志摩三十六歲。
陸小曼也才二十六歲。
也許,從情感來說,很難想像,如果沒有那場意外,他們會有怎樣的結局。
一場突如其來的橫禍,奪去了徐志摩的生命,卻喚醒了陸小曼的勇氣。
林徽因兒子梁從誡於2000年,電視劇《人間四月天》熱播時,在回答記者提問時,這麼說:「我一直替徐想,他在1931年飛機墜毀中失事身亡,對他來說是件好事,若多活幾年,對他來說更是個悲劇,和陸小曼肯定過不下去。
若同陸離婚,徐從感情上肯定要回到林這裡將來就攪不清楚,大家都會很難辦的。
林也很心疼他,不忍心傷害他,徐又陷得很深。
」
如果知道下面這個真相,陸小曼不知會不會感覺十萬匹草泥馬心中奔騰而過。
據說徐父很滿意凌叔華,想要她做兒媳。
1924年8月,徐志摩由印度回國,住在上海新新旅館,同時接到凌叔華、陸小曼兩封信。
次日早晨,徐志摩的父親徐申如去看望徐志摩,陸小曼的丈夫王賡亦同時前往。
徐志摩深知其父喜歡凌叔華,當父親到來時,說:「叔華有信。
」然後把放在枕邊的一封信拿給父親。
徐申如打開信,站在身邊的王賡也跟著看。
這時,徐志摩發現王賡的臉色大變,於是忙看了看自己的枕邊——這才發現,凌叔華的信仍在,拿給父親看的是陸小曼的信,徐志摩當下便失了聲色。
既然見光了,序幕一拉開,故事的發展便逼得主角們不得不將劇情延續下去。
當年別人勸徐志摩不要和張幼儀離婚,可他還是離了,陸小曼也是,反叛至極,我們就偏要不顧一切的在一起,仿佛只有這樣才算的上真愛。
但是誰也難否認,正是這封「陰錯陽差」的信讓徐、陸不得不快刀斬亂麻,作出唯一的抉擇。
也許,這是一種遺憾,可對陸小曼來說,未嘗不是一種救贖。
有人說,是陸小曼葬送了徐志摩。
可徐志摩又何嘗沒有葬送陸小曼。
她一生浮華招搖,卻把所有的愛只給他一人。
徐志摩的離世,也許恰恰從某種程度上,成全了他們的愛情,留下了一個尚可足夠回憶的美好,也成全了陸小曼之後的人生。
雖然難,雖然苦,卻終於脫離了鴉片的纏繞,脫離了虛幻的浮華,有了沉澱下來的可能。
也許,徐志摩在天之靈,也是要安慰的。
徐志摩去世後,她的追求者依舊眾多。
王庚為了他終生不娶,提出復婚,她拒絕了;胡適願意照顧她,她同樣婉拒了。
不是這些人不好,而是這些人太好,長大的陸小曼剎那明白,人世間可以揮霍的東西很多,唯獨愛情,只能珍惜。
她最終的選擇是翁瑞午,同居三十年,然而並沒有婚姻,她對翁瑞午說,不要拋棄自己的妻子。
失去的滋味,她已經嘗過,何必再讓別人平添煩惱。
她的臥室里一直掛著志摩的大幅遺像,從沒有摘下來過,每隔幾天,她總要買一束鮮花送給他。
她對王映霞說:「艷美的鮮花是志摩的象徵,他是永遠不會凋謝的,所以我不讓鮮花有枯萎的一天。
」
她用那手漂亮的正楷,寫下《長恨歌》中的兩句詩「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放在書桌的玻璃板底下。
她不再注意自己的形象,王映霞回憶說:「小曼把自己糟蹋得厲害,牙齒全部脫落,沒有鑲過一隻,已經成為一個骨瘦如柴的小老太婆了。
」
而那時,她不過四十多歲。
徐志摩死後,她活在此起彼伏的謾罵聲中,身邊不少朋友亦漸漸遠離了她。
然而,面對爭議,她亦從未有過回應,她不需要任何人的理解、支持與同情,只求對得起自己的心。
陸小曼一生率真,她不會撒謊,也用不著撒這個慌來圓那些曾經的質疑。
她從來不需要為某事辨別心聲。
於生活,她我行我素,任性放縱,於人情,她有始有終,至情至性。
她不再去社交場所,不再香艷,閉門謝客。
畫畫與編志摩文集,是她後半生最重要的兩件事。
他去世後的三十四年中,她為他編寫了《雲遊》《愛眉小札》《志摩日記》《徐志摩詩選》《志摩全集》等等書籍。
1965年4月3日,六十三歲的她在上海華東醫院去世,唯一的遺願是和徐志摩合葬。
這個要求被徐志摩與張幼儀唯一的兒子徐積鍇拒絕了。
對陸小曼來說,自己選的路,跪著也得爬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