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識
文章推薦指數: 80 %
1、可以要求出軌方可以凈身出戶嗎?
得益於各路明星你方唱罷我登場的出軌離婚直播以及電視劇動不動就凈身出戶的渲染,讓不少公眾誤以為,只要一方出軌,就可以讓對方分不到一毛錢,凈身出戶,然而這是絕對錯誤的。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協商不成的,原則上均分(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無過錯一方可以要求適當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需要以夫妻名義長久穩定居住在一起)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而通常意義下的出軌僅僅是在婚姻期間與第三人保持不正當兩性關係,很少有人會上升到同居或者重婚這個嚴重程度,也就是說出軌很難達到婚姻法規定的法定過錯。
所以僅僅以出軌要求法院判決對方凈身出戶,是得不到支持的。
2、出軌只是自己家的事,不構成犯罪?
出軌構不構成犯罪不能一概而論,應當根據出軌的具體情節來判斷。
下面小編來講講,我國刑法有哪些相關規定:
重婚罪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中「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姻)。
這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當然,相婚者在不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並不構成重婚。
破壞軍婚罪
《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裡說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義」同居,只要與現役軍人的配偶有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行為,即可構成破壞軍婚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要注意!以上兩種刑事犯罪是針對嚴重的「出軌」行為,如果是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的性關係,只能是道德譴責,還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3、收集出軌證據要注意什麼問題?
首先明白,在民事訴訟上,是「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同時,婚姻問題的舉證容易侵犯隱私權,收集證據需要特別小心。
(1)「捉姦」儘可能邀伴同行。
當知道對方準備或者正在與他人通姦時,儘可能邀請二到三個願意出庭作證的人一起前往捉姦,並儘可能用照相、錄音、攝像等方式作好影像記錄。
一旦涉訴,證人很重要。
(2)儘可能多地收集間接證據
間接證據包括QQ或微信聊天記錄、電話記錄、簡訊內容、電子或紙質書信、兩人在公共場合較為親密的照片、一起旅遊的合影、租房合同、物業和水電費憑據、開房記錄、票據、視聽資料、證人證言、互贈禮物、村(居)委會、派出所的證明等等,間接證據形成完整證據鏈,可認定事實成立。
(3)對易消失、更改的證據及時保全、固定
對於電子版、手機簡訊類容易被刪改的證據,一旦取得最好及時通過公證的方式保全,這樣,即使對方以後刪除或者更改,也不受影響。
(4)監聽監視須謹慎
非法安裝監聽和監視設備看起來效果很好,但是這樣收集的證據容易因為違法獲取證據而被排除,同時還可能因為侵犯第三方權利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所以監聽監視需謹慎而行。
(5)適當藉助公權
當發現配偶與第三者在賓館開房進了房間,該怎麼辦?
最好的做法是建議是打110報警,說明自己看到配偶跟陌生女子正在賓館開房,懷疑是在賣淫嫖娼,因為自己一個弱女子,如果硬闖進去怕人身安全受威脅同時也擔心引發其他法律責任,需要求助警察介入。
之後警察出警進入賓館對雙方作了筆錄,男女雙方為了證明自己不是賣淫嫖娼,承認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陳述了很多有價值的內容。
4、因對方出軌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嗎?
一方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受害方可以主張過錯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出現以下法定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主張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損害賠償包含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物質損害賠償主要是財產損害賠償,是賠償離婚過錯方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過錯方對此應當全部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主要是對受害方進行的精神撫慰,在確定離婚損害賠償的數額時,應當考慮一些因素:
一是要考慮賠償數額應當能夠撫慰婚姻無過錯方所受到的心靈上的創傷和精神上的痛苦,且要以受理訴訟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為準;
二是要考慮過錯方的經濟負擔能力,體現出對過錯方的有效制裁;
三是要考慮過錯方侵害的過程程度、手段、場合、後果和影響等具體情節確定其賠償責任,以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對寶強的神助攻!最高法案例:離婚轉移財產可判凈身出戶?
今年9月19日,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性案例66號(雷某某訴宋某某離婚糾紛案)中,二審法院針對雷某某婚內存在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共19萬元)的情節,根據《婚姻法》第47條,最終判決雷某某支付宋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