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寶強的神助攻!最高法案例:離婚轉移財產可判凈身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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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19日,最高法發布的指導性案例66號(雷某某訴宋某某離婚糾紛案)中,二審法院針對雷某某婚內存在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共19萬元)的情節,根據《婚姻法》第47條,最終判決雷某某支付宋某某12萬元。

讓小編不由得想到前段時間炒的沸沸揚揚的寶強離婚事件中,大家一致呼聲:讓馬蓉凈身出戶!可是,在離婚時,真的能夠因為一方出軌、轉移財產就讓其凈身出戶嗎?法律對此究竟是如何規定的呢?

所謂凈身出戶,就是說離婚時,雙方一刀兩斷,其中一方揮一揮衣袖,不得帶走一分錢。

有人不禁會問,那什麼情況下會出現離婚時一方凈身出戶呢?是不是因一方過錯(如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等)導致離婚,對有過錯一方就可以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呢?其實,我國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第一彈:

《婚姻法》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第二彈:

《婚姻法》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第三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21條規定:「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者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

從法律規定中可以看出,出軌、重婚、家庭暴力等情形,只是給了無過錯方獲得賠償的權利,並沒有剝奪過錯方在離婚時平等分割財產的權利,也就是說,不一定就能讓過錯方凈身出戶!如果單純以一方出軌就在分割財產時要求對其少分或部分,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當然,是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的哈)。

並且在一開始講到的最高法公布的指導案例中也只是判決雷某某少分,並非不分。

可以看出,在司法實踐中,由於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一方有隱匿、轉移財產等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情形時,是否予以凈身出戶的標準劃定的比較模糊,所以,法院判決時也比較謹慎的判決少分,而非不分(當然,有些少分的效果和不分沒有差,因為真的很少啊)。

那麼有人就會問了,蒼天吶,他出軌!他轉我(們)的錢!難道就沒有辦法管管這個壞了心的人嗎?!額……施主,別急!有!

方法一:簽訂婚前協議

「我愛上了一個浪子,就要和他結婚了,可是好擔心他結婚之後又在外面沾花惹草,我是受不了的,可是我愛他,一定要和他,沒錯,就是他!結婚!我該怎麼辦吶?」

別急!冷靜!既然愛他,既然非結婚不可,既然還是心理不踏實,那麼,簽訂一份婚前協議吧(詳見滔滔雄辯歷史文章),就直接了當,約定誰出軌誰凈身出戶,夫妻雙方有權對各自的財產進行約定處分,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不為別的,就為了婚前給你一份踏實,婚後給你一份保障。

方法二:婚內簽訂協議

「我愛上了一個浪子,在和他結婚前不是沒有顧慮,可是我相信他會為了我從此改變,可是萬萬沒想到,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婚內還是出軌了,我該怎麼辦?」

別急!冷靜!簽訂一份夫妻忠誠協議吧。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走進婚姻殿堂不容易,為了保障婚姻家庭的穩定,《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恪守忠誠義務。

婚後發現一方出軌後,很多人仍舊想要維持這份婚姻,但是兩人之間裂痕已經存在,信任已經不如從前,多數會選擇簽訂一份保證書、道歉書或者說夫妻忠誠協議,約定清楚一方曾經出軌,如果今後再次出軌,將在離婚時凈身出戶。

很多人對夫妻忠誠協議的效力持否定態度,但是小編不這樣認為,因為作為一種道德義務法律化的協議,其中涉及到夫妻雙方對於自己財產的處分,無論從法理還是情理上來講,小編認為,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不宜否定其效力。

方法三:保留證據,尋求法律幫助

「我愛上了一個浪子,在和他結婚之前不是沒有顧慮,可是我相信他會為了我從此改變,可是萬萬沒想到,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他婚內不僅出軌了,還和小三把我的錢轉走了,人財兩空,我該怎麼辦?」

別急!冷靜!這種情況,估計感情不碎成渣渣,也破裂個七七八八了。

這時需要做的,就是保存好對方出軌的證據,比如對方親口承認出軌的錄音;對方親筆寫下的悔過書、保證書;對方與第三者親密的照片、錄像;小區保安、物業、鄰居的證人證言等,都可以作為對方不忠行為的證據。

如果對方發現對方有轉移、隱匿財產等侵占自己財產的行為,除了要及時保存證據外,還可在起訴離婚時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

也許,上述三種情景無法將婚姻走到盡頭時的不易和心酸囊括。

人無完人,婚姻也如此,不可能完美,學會經營婚姻才是最重要的,其中的真諦自己體會,其中的得失自己把握,法律不能過多干涉人們的私人生活,只能在公開、公平的角度維護婚姻家庭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一棟房子、兩個人、三餐飯、風雨四季,希望如此美好的婚姻,我們都可以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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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重慶合縱律師事務所劉曉偉律師向滔滔雄辯獨家供稿,如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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