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打我,你就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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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胡慎之

PS:乾貨很多,請君細細品讀。

在一次節目訪談中,嘉賓小A,女,20多歲,外表很漂亮。

我們剛剛認識,不太熟悉的時候,她有一個非常有趣的動作,比如,開玩笑時,她會時不時地用手打你一下。

在節目錄製中,我們討論了一個話題:父母打孩子屬不屬於家庭暴力?

節目中,小A說起了自己的童年經歷。

小時候,她媽媽常年出差,不在家,由父親照顧她和姐姐的飲食起居。

父親對姐妹倆的管教非常嚴厲。

姐姐比較聽話,所以,她經常被父親打罵,有時會用一些器物,比如,棍棒。

在打罵的過程中,父親還會說「如果不是你不乖,我不會打你。

這樣的狀況,一直持續到小A青春期時期。

青春期,有一次,她偷偷跑出去喝酒,回家後被發現,結果,意料之中,又被父親揍了一頓。

剛開始,父親打她,她恨他。

20多歲之後,她認為父親之所以打罵她,是因為愛她,想讓她變得更好。

01

小A談過一個男朋友,後來發生的一件事,使她選擇了跟男友分手。

那段經歷是這樣的:

在她跟男友戀愛期間,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並為此冷戰了兩個月。

小A認為,兩個月沒聯繫,就代表分手了,但男友卻認為兩人還是戀愛關係。

在一次朋友聚會上,她和男友都在。

男友看到小A跟另一位男性朋友聊得很開心,等到了一個無人的地方,他就責怪她,「為什麼你跟別的男人聊得那麼火熱,對我居然熟視無睹。

剛開始,兩人只是言語上的激烈衝突,然後,男友動手了,小A也毫不客氣,「回敬」了對方,兩人就這樣扭打成了一團。

這件事給她帶來的感覺非常糟糕。

雖然男友對她非常好,百依百順,平時也特別照顧她。

但發生的這件事,還是讓她產生了徹底分手的念頭。

當時,她也問了我們,該不該分手?

能看得出,對於分不分手這個問題,她內心還是蠻糾結的。

最後,我們一致認為,分手是對的。

如果不分手,暴力會不斷升級,之後越來越頻繁。

02

為什麼小A會找一個有暴力傾向的男友呢?

為什麼看到男友施暴後,離開還有點糾結?

這可以追溯到小A成長的家庭環境。

前面提到過,母親經常不在家,大部分時間是父親帶她和姐姐。

整體而言,父親把姐妹倆照顧的不錯,在她心中,父親是一個強大的父親。

但父親會打罵她,一方面,她不敢反抗。

另一方面,父親是她生命中重要的照料者,她會認同父親暴力的行為,成為一個施暴者。

所以,當我們問她,如果有了孩子,會不會打他?她說,「會,不乖就一定打,打是為了他好。

以前,我寫過一篇文章《中國式家庭悲劇:受虐與施虐者其實是一個人》。

文章中提到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施加暴力或虐待時,莫名其妙地,受害者會認同施害者。

認同的方式是,變成施害者。

我也舉了自己的例子:

小時候,父親打我時,心裡很惱怒,認為父親不是一個好父親,心裡特別難過,很無力,會幻想有一天,在自己有足夠力量後,打回父親,因為我不想成為被挨揍的那個人,挨揍的感覺太糟糕了。

一方面,受害者向攻擊者認同(這在暴力的情景中,經常發生)。

另一方面,這也是自己在向父親表達忠誠,「你看我多麼愛你,在用你對待我的方式來對待我的孩子。

往往,暴力傳承的原因也在此。

03

打是親,罵是愛。

相比父親忙於生計,對小A的不管不問,打罵也是一種連接方式,至少,這也是她獲得父親關注的一種方式,裡面有溝通,交流和連接。

訪談節目中,我跟在場的另一位嘉賓忽然被小A各方面的言論激起了內心非常大的衝突。

比如,她說,父母打孩子,一定是因為愛。

當她這樣表達的時候,我跟另一位嘉賓用了同樣的方式對待她,試圖告訴她,打罵不是愛的方式。

但她表達的觀點,依舊是:你們是錯的,我是對的。

慢慢地,我們開始用一種攻擊的方式,問了她相對隱私的問題。

逐漸,她意識到自己可能錯了,做了一定的妥協,於是,關於這個問題的爭論也就漸漸平息了。

再回到小A跟男友的關係中。

小A身上有沒有激起男友暴力對待她的因子?

當她向攻擊者認同,向父親認同時,很可能,她會用同一種方式對待周遭的人。

因此,跟別人說話時,小A會以開玩笑的方式打別人一下;堅持自己的觀點:我是對的(父母打孩子是因為愛),你們都是錯的;指責男友不是完美的人,羞辱男友,不斷地剝奪男友存在的價值,讓男友感到自卑,挑釁男友的底線。

包括,在小A跟男友冷戰的那段時間,她以為分手了,以單身的狀態跟其他男性有較為曖昧的舉動。

男友認為沒分手,看到女友這樣跟別的男性朋友在一起,還主動勾引其他男生,這對男朋友來說,會感到自尊受到了侮辱。

換言之,小A覺得男友錯了,於是,她就像父親對待她一樣去對待男友。

只是,她不是動手,而是動嘴。

04

其實,語言暴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暴力手段。

有一對夫妻,結婚十多年,有兩個孩子。

平時生活,相對來說蠻好的。

丈夫負責任,對家人好,賺錢能力也不錯,能給到家人高品質的生活。

但是,丈夫經常會用各種方式否定妻子,即使妻子做的再多,他也總要抱怨兩句。

舉個常見的例子:

妻子把家務活做的不錯,丈夫看到後,總挑剔她這沒做好。

似乎丈夫只關注到了妻子做的不夠好的地方,卻沒關注到妻子做的好的地方。

而且,同樣一句話,丈夫能嘮叨10遍20遍。

實際上,囉嗦,嘮叨也是一種言語暴力。

電影《大話西遊2》中,唐僧對待孫悟空的方式,就是不斷地嘮叨,嘮叨的孫悟空受不了,要打自己的師傅。

觀音菩薩也受不了,忍不住掐了一下唐僧的脖子。

語言暴力,意味著不斷的否定,挑剔,苛刻地要求你,告訴你做的一直是錯的。

在這種情形中,我們會感到自己毫無價值,存在感也被對方剝奪了,很無力。

也許,有的人認為,我只是動嘴,又沒動手,怎麼能算是暴力呢?

在婦聯做義工的時候,我接待過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

在他們身上,我發現了幾個共同的特質:

第一,他們能力較弱,經濟狀況不是很好,也沒有太多的社會資源來支撐。

所以,當丈夫施暴的時候,因為經濟的原因,他們很難離開施暴者

第二,暴力發生前,妻子往往會用一些方式攻擊對方,如:不屑於對方說的任何話,冷漠的對待對方,對對方的狀態不滿意。

總之,妻子不斷地傳遞這種信息給對方:你對我一點用處都沒有,只會傷害我。

當丈夫接收到這些信息後,便會跟妻子大吵,在爭吵的過程中,妻子不做任何妥協,甚至用冷眼,不屑的態度看著對方,這時,丈夫可能就上升到軀體上的暴力了。

有的妻子會勾引丈夫軀體上的暴力,比如,走到丈夫跟前,把頭湊過去,激惹對方,「是不是想打我,你打啊,你不打我,你就不是男人,反正你經常打我......」

暴力就又升級了。

暴力升級的原因是,兩人在互扯的過程中,想以暴制暴。

在這種狀態下,暴力是一定不會停下來的。

即使,一方不以暴制暴,保持沉默,沉默的那方也是帶著恨恨的恨意。

就像很多父母在對孩子施暴的時候,孩子不敢反抗,但會咬牙不哭,眼睛惡狠狠地盯著父母。

05

家庭暴力的基本結構是什麼?

尤其是親密關係中的暴力結構。

3個因素:

第一個因素,必須有一個憤怒的施暴者。

第二個因素,受害者沒有太多的支持。

第三個因素,沒有監管的環境。

家暴很多時候是發生在家裡,人群中發生家暴的事件較少。

一般來說,滿足這三個因素,家庭暴力就產生了。

那麼,如何切斷家庭暴力呢?

首先,我們來看看家庭暴力的兩種表現形式:

第一種表現形式——鬥牛犬式。

鬥牛犬式家暴,就是不停地攻擊對方,不停地施暴。

這種施暴是隨時隨地都有可能發生的。

第二種表現形式——眼鏡蛇式。

眼鏡蛇式家暴,就是施暴者一直忍著忍著,積蓄很多的力量,終於有一天,爆發了。

眾所周知,眼鏡蛇的毒性是非常強的,眼鏡蛇式的家暴也是非常毒的:它可能致對方於死地,讓一段關係萬劫不復。

通常,鬥牛犬式的家庭暴力在專業人士的調整後,可能會被調整。

但眼鏡蛇式的家庭暴力就比較麻煩,基本上沒有調整的可能,結果很糟糕。

其次,在任何關係中,誰痛苦,誰改變。

06

家暴發生的時候,受害者一定要大聲地表達自己的感受,比如,大聲的哭,你這樣對待我,我很難過,我真的很痛苦。

但是,不做出任何攻擊性的行為。

如果你跑,這會帶給施暴者失控的感覺。

如果你用暴力,或惡狠狠地方式盯著對方,只會讓暴力升級。

如果你要維護住自己的生命,讓自己處於安全的境地,那就大聲地表達自己的感受,這會激發起施暴者的另一種心理狀態。

a. 因為施虐者和受虐者其實是同一個人。

在施暴者暴力對待你的時候,他內心也是一個受害者。

但是他把受傷的對象放在了對方身上,自己變成了施暴者,「我是為你好,你傷害了我,我才會打你,罵你。

在你表達感受的時候,可能他又看到了自己身上施暴者的特質,從施暴者的角色中一下子醒過來,然後停止施暴行為。

換言之,很多施暴者,更像是一個3歲的孩子拿著機關槍在掃射別人。

很多時候,施暴者很多時候並不認為自己在攻擊別人,更覺得是在自我保護:是對方傷害了他,讓他再一次陷入到被暴力對待的受害者角色上。

b. 大聲地哭,會讓施暴者再一次體會到掌控的感覺。

逃跑,只會讓施暴者感到失控。

哭也是在做出妥協,暫時認同對方的觀點。

也許有人覺得這是一種求饒,不夠好漢。

實際上,求饒是一種示弱,示弱意味著對方有了掌控感。

所以,施暴者會停止暴力行為。

c. 儘量離開施暴的情境。

暴力事件的發生經常發生在一個特定的環境中,如,客廳,房間。

因為那個場景中熟悉的環境,或其它的東西對施暴者來說,是一種刺激,所以,離開那個環境到另一個環境,施暴的行為可能也會停下來。

d. 這點很重要,受害者想改變施暴者,可能性不大。

07

每一個人身上都有一些暴力的因子,主要在於你是怎樣把對方的暴力因子勾引出來的。

受害者更多地要看看自己身上有沒有勾引對方施暴的方式。

看到後,儘量避免用這些方式去挑釁,勾引對方。

當然,最好的方式是,當暴力發生的時候,我們能有選擇,選擇離開施暴者,不管是在戀愛狀態,還是在婚姻狀態。

但有意思的是,受害者離開施暴者後,下一個遇到的,又是一個暴力者。

就像小A一樣,她離開了男友,但在我們跟她相處的過程中(不是親密關係),我們也會被她激發起暴力,有特別想攻擊她的願望,特別憤怒。

小A身上,可能有一種暴力因子,這種因子會激發起一些化學反應。

如果小A用暴力的方式對待自己的孩子,他的孩子可能也是受害者,同時也是施暴者。

當家庭暴力發生的時候,不管是在親子關係中,還是在親密關係中,最好要做到零容忍。

然而,暴力的產生,不是某一方的原因,更多時候是兩方的問題。

因為任何關係都是互動的。

08

如果有人問你,「我的另一半對我施加暴力,我要不要離開?

不妨,你先問問他/她,在這過程中,他/她做了什麼?他/她有沒有做一些事情激發起了對方的施暴?

當受害者意識到了自己在這過程中所做的(用一些方式勾引對方的暴力因子),自我改變後,再選擇下一段親密關係時,就會有更好的結果。

否則,不管遇到誰,自我不覺察,找到的仍會是施暴者。

這樣的人,建立的親密關係,也不可能是真正的親密關係,仍會是暴力的關係。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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