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麼離開你,我的「愛人」?女性要學會掙脫危險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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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連兩起女性被殺案,引發了大家的關註:

「上海29歲男,殺妻藏屍家中3個月」

「中國女留學生被英國男友活活打死」

案情性質非常殘暴可怕,大家都嚇壞了。

有人總結說:不能找經濟條件差的男朋友;不能貪圖男方外貌。

但更可怕的真相是:隱藏在背後的家庭暴力,以及被害女性無法及時掙脫施暴者魔爪的困局。

在很多人觀念里,家庭暴力指的僅僅是肢體暴力。

比如挨打,身上瘀青,骨折等。

但事實上,家庭暴力涵蓋的範圍非常廣,除肢體暴力外,還有精神暴力,財務暴力,性暴力等。

據統計,慣於施加肢體暴力和性暴力的施虐方,更容易把暴力極端化,最後乃至殺害對方。

藏屍案新聞中說到:「兇手朱某人很不靠譜,且有過酒後攻擊他人行為,平時對受害者控制欲較強,任何聚會都要陪同參加。

且據爆料,兇手曾有和前女友共同割腕的行為。

並曾對被害人寫下保證書『若他再有外遇,就一起燒炭自殺』。

(自己外遇卻要妻子一起死?!)」

英國男友殺人案中寫到:「據法庭稱,Matthews不僅暴力,而且是個嫉妒狂+控制狂合體,常說受害人不值得他付出,動輒拳腳相向。

而原本外向的受害人變得越來越沉默寡言、卑躬屈膝。

屍檢發現,死者多處受重傷,甚至還有從前沒有恢復好的傷痕,兇手在最後施暴時動用了諸如鐵棍的兇器。

不難發現,兩位受害人,都長期處於家庭暴力威脅中。

在歐美家庭暴力的社會現象中:施暴者是不分國籍、種族、年齡、職業、收入高低、文化程度的。

那麼,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

施虐者大多有這些慣用手段:

所有施虐者的心理都有某種程度的相似,他們慣用的手段包括:

  • 主宰。

  • 羞辱

  • 隔離。

    (藏屍案發生前,在兇手的提議下,受害人辭職了;而英國女留學生案中,兇手則常阻止受害人上學及聯繫朋友。

  • 拒絕和責怪

    「要是你不惹我的話,我怎麼會打你?」

    「我根本沒打你,你是自己摔傷的,別亂說話。


    施虐者非常善於為自己找藉口。

    當你感覺被控制試圖掙脫時,或發生暴行後, 他們會誠懇道歉,不惜痛哭流涕,指天發誓,甚至以自殘要挾,表示絕不再犯。


    他們也會推諉於自己脾氣不好、童年陰影、時運不順……弱化施暴行為,甚至否認家庭暴力曾經發生過。

    TA會把責任都推卸給你,責怪受害者,怪你小題大做,說你才是那個罪魁禍首。


    更有些人,可能會顛倒黑白混淆視聽,把施暴行為混淆為:清官難斷的家務事。

    讓旁觀者搞不清究竟有沒有暴力發生。

威脅和恐嚇。

施虐者經常會威脅要傷害你,孩子,家庭人,甚至寵物。

TA也會威脅要自殺,利用表情和暴力行為進行恐嚇,展示兇器。

為了達到「如果你不按TA說的做,就會有暴力後果」的目的。

更可悲的是,有些施暴者會利用生父身份和法律漏洞,以探視為藉口,繼續騷擾受害人。

或以「對於探視權不滿意」不斷逼著受害者重回法庭去爭論。

是否「處於一段危險關係」自查表:

下面是家暴測量表,如果對於大部分問題回答「是」,那麼,你或許已經處於一段危險關係中了。

你內心的想法和感受:

1. 你是否常常害怕你的伴侶?

2. 你是否會為了避免激怒對方而刻意避免一些話題?

3. 你是否覺得在對方面前做什麼都不對?

4. 每次TA傷害你時,你是否相信這一切都是自己應得的?

5. 你是否懷疑自己才是瘋了的那個?

6. 你是否感情麻木或者無助?

你的伴侶是否有以下行為:

1. TA是否脾氣暴躁不可捉摸?

2. TA是否傷害你,或者威脅要殺了你?

3. TA是否威脅要把你的孩子帶走來傷害你?

4. TA是否威脅如果你離開TA就要自殺?

5. TA是否強迫你發生性關係?

6. TA是否毀壞你的私人物品?

你伴侶的控制性行為,TA是否:

1. 表現得非常容易嫉妒占有欲非常強?

2. 控制你的行蹤,控制你的行為?

3. 控制社交,不讓你見你的朋友或家人?

4. 限制你使用金錢、電話、交通工具?

5. 不停查崗?

怎樣逃離家暴的枷鎖?

為什麼那些長期置身於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沒有逃跑?為什麼不分手?離婚?一個重要原因是:受害者往往對施暴者心存幻想,因此陷入一個又一個暴力輪迴。

此外,很多受害人不離開施暴者的原因有:

I.關係已穩定多年,她還對她的伴侶有感情並希望會發生改變

II.感覺丟臉或者認為是她自己的錯,自卑

III.對未來的不確定感到恐懼

IV.沒錢照顧自己和自己的孩子

V. 認為對孩子來說保持完整家庭更重要(實際上家暴家庭成長的孩子更容易生病,體弱,心理疾病的可能性大,長大後往往重蹈覆轍)

VI.長期處於高壓已精疲力盡無法再做任何決定

VII.已不知不覺和家人、朋友隔離,斷絕聯繫

VIII.不知道去哪兒好

無論是受害者因為感情而做鴕鳥,還是受到了施暴者的洗腦,但他們心裡上一定是陷入了「習得性無助」。

TA們不逃,或許是失去了逃走的能量。

去年中國通過了《反家暴法》,但無論是法律上,還是習俗上,都仍有巨大漏洞。

2009年,董珊珊家暴致死案的罪犯王光宇,僅以虐待罪被判處6年零6個月有期徒刑,因為我國「虐待罪」最高只有7年有期徒刑!而「清官難斷家務事」,讓很多家暴躲在了「夫妻矛盾外人別介入」的庇護傘下。

在這裡,首先要提醒處於不良兩性關係的戀人,請從愛情中抬起頭看看你的另一半,究竟TA是不是真的愛你?好的愛情和婚姻,一定是讓人愉悅和幸福的!

同時,家人必須是強大的保護傘!擔心女孩的父母們,除了教育她們識別渣男外,更要及時關心她們,寧可敏感多心一點。

在孩子進入戀愛和婚姻之初,就要時常留心TA是否處於健康的關係中,這和「戀愛是TA自己的事,我管不了「是兩回事兒。

看看TA在戀愛中,究竟是笑容多,還是憂傷多,性格有沒有發生變化,不要等發生了悲劇才後悔。

家人朋友可以看看下錶:

怎樣判斷他人是否處在危險關係中

除了肉眼可見的傷害外,如果TA出現過多以下徵兆,就需要警惕了:

  1. 表現出害怕伴侶,或者非常想要討好伴侶;

  2. 遵循一切伴侶說的話做的事;

  3. 收到來自其伴侶頻繁的騷擾電話;

  4. 流露過伴侶的嫉妒心、暴躁脾氣、占有欲;

  5. 經常受傷,經常「出意外」;

  6. 經常無故缺課、曠班,或者不出現在說好的社交場合;

  7. 家人和朋友突然很少見到TA;

  8. 穿著反常的遮蔽傷口的衣物,冬天戴墨鏡或者炎夏穿長袖;

  9. 很少在其伴侶不在時候出現在公眾場合;

  10. 被限制使用信用卡、現金和交通工具;

  11. 低自尊,哪怕曾經非常自信,現在認為自己無能、沒用、不值得被尊重;

  12. 性情突變;

  13. 抑鬱、焦慮、有自殺傾向


女同胞們,在任何一段關係中,

一定要首先愛自己!

永遠記得,親人是你不變的避風港灣。

千萬別被愛情迷了雙眼,

如果你不快樂,一定要抬起頭想一想,

看清那個暴力男,遠離他,才能走近愛情!

素材來源:虎皮媽的夜航船、華師大應用心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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