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房子假離婚:離婚是假的,血淋淋的現實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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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遇見番茄

01

事情是這樣的:寧波一對夫妻,本來已經擁有兩套小房產,但他們又看中了另一個樓盤想進行投資。

可是因為限購政策,他們買不了。

房產中介給他們出主意:「辦假離婚不就行了!現在的房產先給其中的一方,夫妻離婚後,另一個人買下這套房子,然後馬上就復婚。

整個流程只用幾個月,除了你們兩個,誰也不知道曾經假離婚過!」

夫妻倆覺得這個辦法好,爽快地答應了。

原先的兩套小房子歸女方所有,而他們在離婚後,很快就用兩人的共同積蓄買下了一套價值500萬的房子,登記在丈夫一人名下。

原本的計劃是,等手續一辦齊,就馬上復婚。

可沒想到,還沒等來得及復婚,男人就遭遇交通事故意外離世,只剩下了她和孤苦伶仃的孩子。

更糟糕的是,當女人帶著孩子來到公證處,想要繼承那處價值500萬的房產時,卻被告知:她已經沒有了繼承權!

房產是丈夫在離婚後取得的,屬於他的個人財產。

只有他的父母和孩子可以繼承,而她已經儼然成了「前妻」,一切都已經與她完全無關了。

可是當初用來買房子的錢,卻是夫妻原本的共同財產呀!無論妻子怎麼解釋,法律就是法律,離婚就是離婚,絲毫不會考慮簽署離婚協議的時候,究竟是不是遵從了內心的真實意願。

我們都一樣,總是喜歡自作聰明、趨利避害,不惜想盡一切辦法,為自己爭取到儘可能多的利益。

可是明天和意外,永遠不知道哪一個先到來。

世事無常,哪裡有能夠完全占盡便宜的事情呢?機關算盡太聰明,卻也容易弄巧成拙,反誤卿卿性命。

02

另一對夫妻,想讓孩子上名校,買學區房又太貴。

於是有高人給他們支招:「辦個假離婚唄!」夫妻倆名下的房子不屬於學區房,但爺爺奶奶的房子則是重點小學片內。

他們的城市規定:「父母雙方離婚的適齡兒童,應該根據離婚協議中,關於小孩及房產的判決來確定就讀的學校。

也就是說,如果房產給了女方,而小孩判給了男人,並且寄居在爺爺、奶奶家由老人進行照顧。

經調查確認後,孩子就可以進入相應的重點小學就讀了。

一切都很順利,孩子進入了名校,夫妻倆也在幾個月後就復婚了。

可是過了幾年後,孩子的媽媽得了重病,不幸去世了。

丈夫在繼承遺產時卻發現,曾經以為無所謂的假離婚,竟給他造成了將近100萬的損失!

因為按照法律,如果沒有辦理假離婚,他不僅可以得到原本屬於自己的1/2房產,還可以和妻子的父母、孩子平分另外的1/2,相當於繼承了房產5/8,占房產的大多數。

但因為有過假離婚,協議中的房產歸妻子所有。

所以事實上,在復婚前,房子已經變成妻子個人財產了。

而現在,丈夫只繼到房子的1/4,只占房子的一小部分。

一次只有幾個月的假離婚,卻讓他在承受痛苦之餘,還承受了將近100萬的損失……

假離婚的人很多,理由也各不相同:買房、躲債、孩子上學……甚至有人在外有了小三,只為多分得一些財產,而欺騙對方離婚。

姑娘們一定要擦亮眼:其實哪有假離婚這回事?離婚就是離婚,婚姻本來就是存在於法律中關係的。

如果沒有了法律的證明,你們也就抹除了所有的關係。

即使再恩愛的夫妻,也已經和路人無異!

03

穎兒是我的朋友,幾年前,她的老公也曾和她提過假離婚這件事。

她老公和一位男同事,同時看中某小區的房子,想要進行投資。

因為限購政策不允許,他們就各自回家和自己的老婆商量,想要辦理假離婚。

那位同事的老婆很痛快的答應了,沒想到穎兒卻堅決不同意。

她老公幾次勸說,都被她拒絕得毫無餘地。

穎兒對老公說:「我們之所以在一起,是因為有感情。

當初你連一套房子也沒有,我還不是毫無怨言地嫁給你了?

「如果因為想省下幾萬塊錢就離婚,那我們的婚姻,豈不是成了賺錢的工具?如果是那樣,離婚便是真離。

我也不會和你復婚的。

幾次勸說無效,加上覺得穎兒的話有一定道理,她老公也就不再提這事兒了。

後來,那位同事和妻子辦理了假離婚,買下房子後又順利復婚了。

幾年間,房價飛漲,同事當初買下的房子已經漲了幾十萬。

他一見穎兒的老公就開玩笑揶揄,說他們夫妻倆傻,放著這麼容易的錢也不知道賺。

可是不久前,穎兒卻聽說那個同事和老婆離婚了,理由是兩個人在錢的問題上經常吵架,漸漸沒了感情,雙雙有了外遇……

假離婚,還不因為是工薪階層,賺來的每一分錢都流著血汗?

假離婚,還不因為房價上漲太快,相比之下離婚反而容易一些?

如果我也有馬雲爸爸、思聰老公,誰又會為了一套房子而離婚呢?

可人是無法欺騙自己的。

當我們把金錢的利益凌駕於婚姻之上,就意味著已經選擇相信——和完整的家庭比起來,金錢反而重要一些。

很多女孩出嫁前,母親都會千叮萬囑:即使吵架再厲害,「離婚」這兩個字也不要輕易說出口。

因為這兩個字最傷感情,說的次數多了,假戲也就成了真。

連隨便說一說都會痛心的詞語,又怎麼能如此草率地去執行呢?

離婚也許是假的,但出賣婚姻,卻弄假成真。

04

想想就覺得很可悲,現在很多人的婚姻,都已經和愛情無關。

他們結婚是為了房子,離婚也是為了房子。

好像活著只為了一件事:房子、房子、房子!心成了房子的奴役,這才是真正的「房奴」吧?

有人也許會說,哪有那麼嚴重?那些不敢假離婚的人,恐怕是對自己的婚姻沒有信心吧!

可是,就算再有信心的事,也不能抵擋得住意外發生。

更何況,真正珍重視姻的人,又怎麼捨得用真摯的愛情去做交易,破壞原本擁有的幸福呢?

這就好比,你買了一枚一克拉的鑽戒,璀璨奪目、價值連城。

有人告訴你:這是世界上最堅硬的物質,就算劃開一塊玻璃也沒有問題。

可問題是,你會真的找來一塊玻璃,輕易地去嘗試嗎?

婚姻是神聖的,需要儀式感。

隨意地分分合合,婚姻就會慢慢貶值,而自己也就不會再被對方所珍視。

最牢固的婚姻,是把夫妻的關係升級為戰友,通過兩人一起拼搏,過上理想中的生活。

如果想要投機取巧,用犧牲婚姻的方式來獲得財富,那麼兩個人之間的關係,就已經開始變質了。

家庭和金錢,究竟孰輕孰重?就算對愛情再有信心,也請不要輕易地考驗人性。

當有一天,你們霜華滿鬢,卻還能執子之手,看盡白雲蒼狗。

就算彼時依然身居陋室,可誰又能說,這不是此生最大的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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