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人觀察」破鏡如此重圓——離婚夫妻地下復婚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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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事業單位工作的張先生,因經不住誘惑感情出軌,被老婆抓了現行後離了婚,但由於不適應新的感情,路遇前妻萌發舊情,覺得「這個曾經錯過的女人,才是最適合我的」,便與前妻做起了地下情人。

隨著離婚率的不斷攀升,一種特殊關係卻在離婚夫妻中悄然蔓延,並且已經成為普遍現象,人們把這種關係稱為「地下復婚」。

據了解,地下復婚一般具有幾個特點:雙方不辦理復婚手續,也不以復婚為交往目的;雙方感情比原來做夫妻時有增無減;在外界,對於彼此的關係都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雙方都給予對方較為自由的情感空間。


人們都說破鏡難以重圓,既然離了婚就別來找我,可為什麼還要互相打擾,還要悄悄的在私底下做情人呢?黔人觀察員最近對地下復婚現象做了個調查發現,之所以地下復婚如此普遍,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是婚姻觀愛情觀的改變。

現代人對一紙結婚證書已經不像以前那麼渴求了,婚姻契約的神聖性在被弱化和消解。

人們在越來越注重婚姻的功利性的同時又愈來愈對未來的愛情高標準嚴要求,因而想復婚又怕復婚的人越來越多,最後便選擇了地下復婚的這種方式。

IT從業人員劉先生說了他的經歷:「由於當年老婆管得太緊,生活社交沒有空間,便離了婚,離婚後先後投入了五場戀愛,都因不滿意而告終。

有一次無意中就向前妻說起了這些,沒想到她也深有同感。

就這樣,我們又搬到了一起。

「不過我們也約定,如有一方找到滿意的,另一方無條件退出。

其次是為了照顧面子和自尊。

很多人在離婚時都鬧得親戚朋友盡人皆知,甚或信誓旦旦再不回頭,如今再復婚,怕別人恥笑,只好以地下復婚的方式來解決。

27歲的小趙與相戀3年的愛人小李結婚沒多久,遇一點不順心的事,說離就離了,但折騰了一段時間後,發現還是原來的好。

於是,離婚半年的小趙和前夫小李又開始瞞著父母私下交往起來。

小趙說「如今父母和朋友還都不知道,當初離婚很堅決,如今面對他們有些不好意思,只有像地下戀人那樣來往」。

再就是家庭責任的需要。

特別是有了孩子的離婚夫婦,由於子女的撫養問題,家庭經濟負擔問題,常常的扯不開理不清,見天的就要見面商量,一來二去,卻又發現還是兩個在一起時面對的孩子撫養教育問題少一些,即使有問題解決起來也方便一些。

所以,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為了共同承擔起孩子的撫養和教育責任,有的離婚夫妻不得不過起了地下復婚的生活。

此外,如今社會寬容度也極大提升,一對曾經三拜九叩的原配夫妻,即使沒有辦複合手續,重新有點什麼大家也認為是再也平常不過的事。

面對目前普遍的地下復婚現象,社會褒貶紛紜。

有人贊同,說這是真正人性的鮮活體現,對子女養育好處多多;有人擔憂,說有傷中國傳統的大雅,可能會釀成新的情感悲劇。

心理諮詢專家認為,地下復婚潮對社會道德並無毀損的大礙,關鍵是要正確引導,在離婚前要慎重,不能把和婚姻當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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