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台:公婆買的婚房,該不該加上兒媳婦的名字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文章來源:「甜蜜的大棗」(公號ID:tianmidedazao)

公婆買的婚房,該不該加上兒媳婦的名字

文/琴台 圖/來源於網絡

01

小亞要結婚,本來是喜事,因為婚房問題鬧了個一地雞毛。

起因是小亞的媽媽,領結婚證前夕,她突然對著女婿發聲:「婚房得寫上我女兒的名字才可以領證。

女婿小張有點懵:「這個……我得回家和爸媽說聲。

婚房是小張爸媽辛辛苦苦攢了一輩子才買的,雖然不是一線大城市,但房款三百多萬,也不是個小數字。

小張徵求爸媽意見,按說很正常。

小亞卻有點不高興。

她本來無所謂加不加名字,但男友的態度讓她有點心驚:天天口口聲聲多麼多麼愛我,為了我死都可以,一個名字還得問父母?到底有多愛我?

原本不在意的事兒,因為有了這種情緒,也變得在意了:不加就不領證,沒有愛的婚姻,有什麼必要締結。

小亞不痛快,小張更不痛快。

回家和父母一說,爸媽當即就炸毛了:「什麼?加名字?怎麼想的啊,她這是要結婚啊還是要謀財啊。

小張趕緊替小亞說話:「不是小亞的想法,是她媽,說是為了小亞婚後能有安全感。

「她女兒要安全感,你就不要安全感了嗎?我們就不要安全感了嗎?萬一將來離婚,好好的分去我們半生積蓄,憑什麼?加名字,想都不要想。

小張本來沒想這麼多,父母一提醒,也有點清醒了。

是啊,現在都是奔著天長地久去的,但將來呢,誰能篤定對方不會變心,萬一離婚,房子被分去一半,先別說自己怎麼著,父母也受不了啊。

可是,不加名字,丈母娘那一關能好過嗎?

「你去問問她,到底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

小張當然不能這麼問,不過,他還是很婉轉的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了小亞:「房子是父母出的錢,你要真想加,婚後買了房子單獨寫你自己的名字好不好。

小亞還沒開腔,丈母娘再次發聲:「婚後買房子?就沖你倆的收入,這一輩子能買得起房子嗎?」

小張張口結舌,丈母娘咄咄逼人:「還沒結婚就防著我閨女,擺明了不拿她當一家人,這樣的態度,我閨女嫁過去也沒好。

丈母娘翻臉,女婿也有點不高興,房子不是自己出錢買的,父母不同意,他有什麼辦法。

男友不高興,小亞更不高興,當天就發了一條朋友圈:狗屁愛情,一套房子就現了原形。

02

本來情投意合的一對戀人,因為一個名字,開始冷戰。

冷戰了一段時間,小張想小亞,小亞也想小張,其實她們都不是對金錢太在意的人,一直真心誠意的愛著彼此,所以,房子加不加名字,他們並沒像父母那樣太看重。

兩個人要和好,勢必要做出妥協。

小張準備說服父母加上小亞名字,小亞也準備勸說媽媽不要太過較真。

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小張的父母恨鐵不成鋼的戳著兒子的額角:「你怎麼就這麼傻呢,加名字是原則問題,不能妥協,哪個結婚時不是奔著天長地久去的,誰又能保證一生一世就這一個人,萬一出點差錯,房子分一半去,我們也沒錢了,你怎麼辦?」

「小亞不會那樣的,她很愛我的。

「愛你好啊,如果你們一輩子恩愛,房子更沒必要加名字了,反正這房子早晚是你的。

小張一想,對啊,既然一輩子不離婚,加不加名字有什麼要緊。

他想通了。

小亞媽媽聽到閨女想妥協,沒說別的,就舉了一個例子。

小亞的表姐,結婚五年,女兒一歲,剛剛離婚。

結婚時公婆買的房子,表姐家出的裝修錢,婚房沒有表姐的名字。

現在離婚,房子是男方婚前財產,沒有表姐的份兒,孩子男方不要,表姐也捨不得給。

至於家裝費用,那是你情願的,男方也沒要求,所以,沒有賠償。

結婚五年,從27歲到32歲,一個女人最好的年華沒了,居無定所,還離異帶孩兒,那個艱難就別提了。

「誰結婚的時候也沒想過離婚,但現在誘惑這麼多,你能保證他一輩子不出軌?萬一有點問題要離婚,男人禁得起老,女人禁不起,到那時候青春沒了,房子也沒有,你怎麼生活?」

小亞聽得心驚肉跳。

「房產證上加名字,一定程度對男方也是一個震懾,膽敢出軌,一半的房子拿來,這也是一種物質上的約束。

媽媽的這句話,一下子堅定了小亞的心。

03

兩個人再次見面,互相都想說服對方,但小亞的理由好像更充分一點:要證明自己會忠誠一輩子,請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

把加名字上升到忠誠的高度,小張沒話了。

小張沒話,父母有話:「你的忠誠是保證了,她呢,萬一她出軌怎麼辦?大林的悲劇不能在咱家再上演了。

提到大林,小張心裡也咚了一下。

大林是小張家的樓上鄰居,在重慶工作,有了固定女友後,大林的父母拿出一輩子積蓄,又在親戚朋友那借了幾十萬,給兒子花了一百六十萬買了一套婚房。

要結婚的時候,女方也是提出要在婚房上加名字,當時大林的父母不同意,為了和女友表忠心,大林偷偷拿了房產證加上了女友的名字。

這個事兒搞得父母很憤怒,衝到重慶去和未來的兒媳吵了一架,親家得聞消息,跳出來迎戰,雙方家長差點動了手。

大林媳婦暴怒,給大林下了死命令,婚後必須和親生父母斷絕往來。

大林當然不同意,可不同意女孩兒就不結婚,搞來搞去,兩個人的關係越來越僵,婚沒法結了。

要分手,那就分吧,沒成想,女方要分一半的房子。

大林不給,女方告上法庭,非說自己出了一半房款。

大林徹底蒙圈,他萬沒想到前女友這麼陰損。

找對方質問,前女友還非常憤怒:「我跟你同居三年,這三年的青春損失費怎麼算?」

其實大林前女友也不是貪錢的人,但她就是賭了一口氣:你們家不是貪財嗎,非得在財產上收拾你們一下。

鬧到最後,房子真的分給了女方一半。

房子歸了大林,大林父母在已經有幾十萬外債的情況下,又從銀行貸款80萬給了女方。

這個事兒發生後,大林的媽媽想不開,得了抑鬱症,病情時好時壞。

大林也受了打擊,心灰意冷,再難相信愛情。

本來好好的一家人,因為多加了一個名字,徹底改變了命運的流程。

小張把大林的故事講給小亞聽,小亞非常不高興,這婚還沒結呢,准公婆怎麼就把自己當成極品女來揣測。

看到小亞不高興,小張又想出一個新辦法:房產證寫上小亞名字,但雙方提前做個約定,如果婚後男方出軌,女方分一半房子;如果女方出軌,房子自動棄權。

他覺得這樣的做法既公正又公平,但在去公證處公證時,小亞突然感覺萬分掃興——好好的婚還沒結呢,就搞了這麼一堆亂七八糟的事兒,真TM沒意思。

自己的追求者那麼多,比小張有錢的多的是,之所以捨棄那麼多有錢男孩兒接受男友,就圖他對自己忠誠深愛。

可這忠誠和深愛,一個名字都經不住檢驗,是不是太滑稽了。

那天的字,小亞沒有簽。

04

從公證處回來,小亞和男友提了分手。

看到女友決絕而去,小張和父母發了飆,父母最終做出讓步,同意加小亞名字。

小亞卻不想加了:「你覺得經過這麼大的波折,咱們還能回到過去嗎?」

小張熱淚盈眶地看著小亞的背影,他想追,卻又邁不出腿。

是啊,事情發展到現在,已經不止一個名字的事兒了。

曾經美好得好像一面光潔的鏡子一樣平滑無礙的感情,在加不加名字的拉鋸戰中不自覺有了裂痕,這樣的感情即便強求著走入婚姻,未來的夫妻關係和婆媳關係,又會變成一副什麼樣子。

一樁眼看就要花好月圓的婚姻,因為一個名字,分崩離析。

分手後,小張父母安慰兒子:「這種貪財的女孩兒,不要也罷。

看著固執己見的父母,小張欲哭無淚。

得知女兒分手,小亞的媽媽拍手稱快:「這家人只想著索取一點都不願意付出,嫁過去也不會幸福,趁早分手,是明智選擇。

小亞把自己關在房間裡哭了個天昏地暗。

之後不久,小亞和小張分別走上相親之路,小亞終於找到了願意在婚房上寫上她名字的男孩兒,小張也找到了不在乎婚房上必須寫名字的女孩兒。

分手一年後,兩個人各自結婚。

婚後,兩個人都不幸福。

婚房上雖然寫了小亞的名字,但房子是公婆出的錢,所以,主動權還在公婆那裡。

因為婚前寫名字時就對小亞有了意見,所以婆媳關係處得很艱難。

小張那裡呢,房子沒有老婆的名字,婚後財務兩個人一直AA管理。

媳婦掙得多,攢出一部分錢後,要自己買房。

買房是買房,名字卻寫成了岳父的。

婚後買房名字還寫岳父,小張自然不高興。

不過,太太壓根不在乎小張的想法:你有你的婚前財產,婚後我一樣可以有自己的另外資產,能過就湊合一起過,不能過,離開你我一樣有地方可去。

理論上講得清楚,真到了現實生活中,這種日子非常沒勁的。

結婚半年,實在無法和婆婆相處的小亞提出了離婚。

男方不同意,提出條件,除非她自願放棄一半的房子產權。

看著同床共枕了大半年的那個男人,小亞想都沒想就在棄權書上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小亞離婚不久,小張抓到了老婆出軌的證據,也離婚了。

偶然的機會邂逅,愛火重新在這對歷盡劫波的年輕人內心燃起。

再次談婚論嫁時,小張沒有徵求父母意見,自顧寫上了小亞的名字。

父母還想表達異議,小張擲地有聲:「相對於愛來說,房子分文不值。

看著房產證上主動添加的名字,小亞淚如泉湧。

她轉身帶著准公婆去做了財產公證,承諾若是自己問題造成婚姻破裂,自動放棄那一半的房子產權。

現在,小亞和先生結婚五年了,女兒已經兩歲。

伉儷情深,婆媳關係融洽,走過彎路的他們,比之前更珍惜彼此的感情。

小亞的故事很喜感,但煙火塵世,關於房產證是否要加上女方的名字,還有太多的沒有半點喜感的真實上演。

所以,今天的留言,請大家寫出各自的觀點和遭遇,不方便公開留言的,可以單獨在後台發我你們的故事。

後續棗姐會陸續推出系列有關這個主題的文章,敬請關注參與,歡迎大力轉發。

謝謝。

琴台,《讀者》《意林》簽約作家。

公眾號:甜蜜的大棗

公號ID:tianmidedazao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