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婚姻法:面對離婚,你只要記住4個問題5個方面,就能從容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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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說: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離婚,我要跟你離婚!」「誰不離婚誰是王八!」
這是夫妻間吵架時,用的最具有威懾力的話了。
當然,有些人是說著嚇唬人的,虛張聲勢,假離婚。
但是也有一些人,是真離婚。
有時候夫妻過得好好的,突然收到法院的傳票,說對方告你要求離婚了。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變故,你也許會震驚、惱怒、生氣甚至於驚慌失措,不知怎麼辦才好。
在這裡我告訴你:你不必驚慌,少要害怕。
離婚不過是你婚姻生活之中的一個小插曲,你要勇於面對,只要掌握4種情況,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首先,你要客觀的分析,看看你們兩個人的婚姻基礎和感情現狀。
如果說這兩方面都沒有問題,那說明對方是一時氣惱,離婚只是對方嚇唬嚇唬你而已,並不是真離婚。
這時你就要轉變態度,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積極與對方溝通,爭取得到對方的諒解,並消除對方的疑慮和氣惱。
讓對方主動撤訴,重歸於好。
其次,如果對方離婚,你也正想離婚時,這樣你倒不如高興。
離就離吧,好聚好散。
再次,如果你發現對方有第三者或著有其他過錯,但是為了孩子,為了家庭,你不想離婚。
這時你應該找出有關夫妻感情及婚姻較好的證據,或者對方有過錯的證據來。
要求對方回心轉意,如果對方堅持離婚,你可以要求法院判決不准予離婚。
這樣還能夠拯救你的婚姻關係,給你的婚姻留下一絲的希望。
最後,當你發現任何辦法都阻止不了對方離婚的步伐時,那麼這時你就要注意了。
注意從以下5個方面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1、儘量舉證出你的婚前財產和婚後個人財產的證據來,按法律規定,婚前財產和婚後個人財產是歸個人所有的,對方離婚時不得分割。
2、如果夫妻共同財產掌握在對方手裡,你就想辦法舉證出來共同財產存在的證據來,要求法院判決依法分割。
3、如果你在夫妻婚姻生活期間,為了共同生活欠下了一些債務。
可以及時舉證出來,要求對方分擔共同債務。
4、如果你想要撫養子女,你就要舉證出子女隨你生活對於子女成長更有利的證據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
子女長期隨外公外婆或祖父祖母生活或時間較多的,這也是判決子女歸於男方或者女方的一個依據。
5、子女撫養費一般是對方月收入或者當地平均人月收入的30%。
當然可以放棄或增加。
以上各條,供你參考。
如果你生活很好,願你生活更加幸福!
如果你正在離婚,願你儘快走出離婚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