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兩性權利互逐,如何正視女上男下?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PART

01

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會安漢,木蘭從軍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吳,楊妃亂唐的那些古老話。

我以為在男權社會裡,女人是決不會有這種大力量的,興亡的責任,都應該男的負。

但向來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將敗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這真是一錢不值的沒有出息的男人。

以上,是魯迅先生在《且介亭雜文·阿金》中對古時與當時男權與女權關係的直觀闡述。

從中不難看出,古來社會,男權是絕對的,因而「三綱五常」其中一條正是「夫為妻綱」,簡單來說就是丈夫是妻子的天。

在那些年代,除非是對歷史貢獻巨大,如武則天、佘賽花,否則一般女性甚至不能向外人透露自己的名諱,出嫁前稱某姑娘,出嫁後則冠以夫姓稱某夫人。

即便身為社會地位最高的女性皇后,大多也只是留下一個姓氏,更何況平民百姓。

這是一個絕對的秘密,連兒女無意知道自己的名諱也被視為不禮貌,直到被帶進棺材,冰冷的墓碑上也只刻著某門某氏。

人們講究「三從四德」的道德規範,原則為內外有別、男尊女卑,其中「三從」即「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對男性來說,三妻四妾無可厚非,理由充分也可隨時休了對方,這是得到法律的支持與保護的。

而女性只得從一而終,無法主動提出離婚,被休的糟糠之妻一般也只有條件較差的男性願意接收,就這也是在給現任丈夫的家族蒙羞,被世人所不理解。

而在一段婚姻中,女性一旦有了情人,發現後那便死活逃不過法律與道德的雙重製裁。

比如南方大多水鄉會遵循傳統,實行浸豬籠,將出軌的女人沉潭沉江。

而官府則對這類私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基本保持默許的態度。

婚書可謂是一紙賣身契,丈夫有權「合理」處置自己的「財物」。

再說到姦夫,只要其具有一定社會地位,除了被指責一番,基本也不會受到什麼責罰。

更有甚者,會指出是因女性勾引的緣故才犯的錯,這實則是男性懦弱的具體表現之一。

正如魯迅先生所說,男性將自身的責任推卸到女性身上,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

即便到了思想開放的今天,出軌、離婚對男性的影響雖然大,卻也難及女性的十分之一。

法律上男女平等,而道德上卻饒不過女性,尤其是在我國占了大多數的農村,千夫所指可比判你死刑還嚴重。

PART

02

十八世紀,歐洲女性者因為新資產階級男人反抗君權的啟發而開始質疑男權的神聖性。

自由主義崇尚理性,主張人之為人是因為具有推理能力,而非因徒具人之形體,所有人在接受教育以後都具備同等的理性,故應平等對待。

而且強調人性不分性別,女人亦具有理性思辯能力,男女不平等是習俗以及兩性差別教育造成的,為了消弭人為不平等,應給予女性同質的教育;同時由於在興趣、才能方面個人差異遠大於性別差異,女性應有充分和平等的機會作選擇,以便人盡其才,為社會提供更充沛的人力資源,提高競爭力,此外,法律應不分性別,男女一視同仁。

婦女運動在七零和八零年代深受自由主義女性主義的影響,如「先做人,再做男人或女人」,「人盡其才」,及反對婦女保障名額、修改法律中的性別歧視等主張都十足展現追求平等的精神。

所謂男女平等(gender equality),是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個發展趨勢。

而平時所說的女權主義(Feminism),則是以為女性爭取更多權利為開頭,最終達到促進性別相對平等的和諧社會而產生的運動,可以說是男女平等的細節化。

具體來說,是指為結束性別主義(sexism)、性剝削(sexual exploitation)、性歧視和性壓迫(sexual oppression),促進性階層平等而創立和發起的社會理論與政治運動,批判之外也著重於性別不平等的分析以及推動性底層的權利、利益與議題。

PART

03

無論是農耕文明還是遊牧文明,早期社會對女性的歧視其主要原因之一,是體質方面女性大多不比男性。

男性能幹更多的活賺更多的錢,被視為家裡的頂樑柱。

大多家庭都希望由兒子來繼承家業,而女兒對自己的家庭只是起了個輔助作用,也就有了「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樣的說法。

告訴她們「女子無才便是德」,從小愚化她們,養足她們的奴性,好為自己所控制。

即便因種種傳統觀念的束縛,現代女性依舊不斷為自己爭取主權,男權主義漸漸弱化,雖然這個過程顯得很是漫長。

女性終於受到法律保護,假設因自己出軌而被迫離婚,也不至於一無所有,畢竟這是一個婚戀自由的現代社會,只不過免不了旁人的閒言碎語,字字誅心。

從概念上來說,不同的性別在社會中代表了社會分化的一個基本形式,男女兩性在婚姻家庭關係中因享有同等的權利且負擔同等的義務。

可說到這裡,其實出現了一個觀念上的矛盾,很多人不一定注意到的矛盾。

PART

04

現代女性所捍衛的男女平等,大多是由自身的角度出發,這造成了一定的社會分歧。

具體表現如要求男方有房有車,婚後還是由男方負擔起主要家庭責任,自己則相對輕鬆。

不敢說大多,卻也是多半女性的擇偶標準了,至少也得是向這個標準接近的。

女性對物質的追求,遠超過男性,時常看得比感情更重。

最好是能過上日本女性一樣的家庭主婦的品質生活,丈夫在外賺錢,自己不用上班,看看孩子料理家務,時常和小姐妹喝茶逛街,卻又不願像日本女性一樣一味遷就丈夫。

很多女性看到這裡或許會否認有過這樣的想法,可當你再回過來想想承受著很大的工作壓力時,難道對此就沒有一絲絲的動搖?就完全沒去羨慕過那些丈夫又能賺錢自己整天享福的女人?女性的事業心,不比男性,回想對生活的抱怨,可能又不是平日裡說的那麼一回事了。

因而條件更加優越的男性,才是更完美的選擇。

這便引發了一系列的矛盾,很多男性因此與同齡的女友分手,可能四五年後有房有車有事業生活穩定了就娶一個比自己小四五歲的女性,而這個女性也有可能有過因條件問題與同齡男友分手的經歷。

這說明了什麼?婚前,女性就已經比男性付出極少,這其實是對男性的一種侮辱一種歧視,並未體現男女平等的原則。

那婚後,便更不用多說。

一旦男性反駁女性心口不一,那裡口口聲聲說要男女平等,這裡又極度苛求,便又會引出一個「你是不是男人?」的古今未解之謎。

這種反應,反而表現了女性的懦弱,她們其實也被困在了傳統觀念里,只不過「男性理應付出更多」這有利於自己的一點無疑被無限放大了,不過是在自欺欺人。

換了一個時代,她們可以理直氣壯地以此指責男性。

這,又算是哪門子的平等?如今一個人能力的強弱,已然不是體力說了算的時代,而是腦力更具說服力。

只要足夠努力,女性照樣能比男性賺更多的錢。

既然男性的優勢不復存在,又為何苛求男性付出更多?

PART

05

總的來說,雖然要求男女平等是一個好的社會現象,可其中仍舊夾雜著一定社會矛盾。

想要更快地實現相對平等的男女社會關係,重點不僅是男性對此的改觀,女性也應該反思自己的角色。

比如你真的嫁給了一個「理想」的對象,雖然他現在很喜歡你,也可以給你提供優質的生活,可你的家庭地位必然不會被定得過高。

房子、車子寫的都是男方的名字,你也沒有為他的事業、家庭帶來太大的貢獻,一言不合在外包小三也不是不可能。

畢竟,人家條件好,有這個資本。

而你呢,即便知道他包了小三又能如何?跟他鬧離婚嗎?與他而言,損失並不大。

因為一旦離婚,對你來說是最不利的,房子、車子、孩子什麼你都得不到。

換個結果,不離婚,那你也還是好過不到哪去,他和他的親人都不會把你當回事。

顯然,這並不是你真正想要的。

這時你很有可能會想起之前同齡的男友,假設你當初是跟他結婚,雖然他條件暫時還達不到太好,可你可以陪著他一路打拚,共同撐起事業撐起家庭,兩人相互分享這份勞動成果,那又會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意義。

雖然俗話總說「貴易交,富易妻」,可他不敢輕易多出這份心思。

即便他真敢這麼做,那大不了就跟他鬧離婚,這種男人如果不回頭那不要也罷。

畢竟是他犯的錯,很有可能連房子和孩子都爭取不到,甚至是凈身出戶。

他還不是得乖乖聽你的,除非他願意為了小三放棄更多。

家裡永遠不可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遵循「貧賤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才是最明智的決定。

PART

06

綜上所述,女性在擇偶時也應該事先想想自己的條件,是否有這個資本去要求對方的某些條件。

即便雙方條件懸殊,也應該保持著婚後願意負起一半的家庭責任,而不是替他生了孩子就自認為功勞巨大可以享福了。

要知道付出是雙向的,你無權一味要求男方付出而自己坐享其成,將大多的生活壓力歸咎於男方,這種想法是可恥的。

安全感與主導權的爭取,是需要自己付出的。

付出越多,回報越大,籌碼當然也越大。

潛意識裡想在生活上過分依賴男性,實質上還是沒走出傳統觀念的圈子。

關於女權,只有真正強大自己,才是在有效爭取。

也只有這樣,在未來的日子裡女性才會與男性一樣,具有絕對性的主導權。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日本女人為什麼可以忍受男人在外偷吃

說起日本女人,第一個感覺就是日本女人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家庭主婦。 讓人感覺在日本才是典型的男尊女卑, 妻子對丈夫那真的是恭恭敬敬, 唯唯諾諾, 尤其在對待老公外出偷腥兒一事, 日本女人的「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