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網戀精神出軌,離婚可以獲得精神賠償嗎?

文章推薦指數: 80 %
投票人數:10人

「精神出軌」是20世紀90年代以後出現的流行詞語。

在20世紀90年代後隨著改革開放的程度擴大,人們的思想觀念解放,原來那種對相對於婚姻伴侶從一而終的觀念受到了挑戰和衝擊。

離婚率成倍增長。

很多男女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沒有選擇離婚,而產生了婚外情。

「精神出軌」是相對肉體出軌而言的。

是男女精神層面上戀上婚姻之外的別的異性,從而在夫妻生活中表現出的移情別戀現象。

網友諮詢:

女人和老公沒離婚但已分居,女人在網上遇到了所謂的網戀,在虛幻中精神出軌了。

某天男人回來看到了女人和網友的聊天記錄,這可以算是離婚的證據嗎???

湖南湘濤律師事務所楊文輝律師解答:

精神出軌不受法律保護,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沒有給一定的罪名,道德上的問題。

他拿出聊天記錄也沒有用不會被採納,而且你們已經進入分居狀態證明感情已經破裂,所以你就算有網友,怎麼樣聊天也屬正常現象。

但你要在感情還很好的情況下,肉體也出軌,這才會做證據,起訴可以要求凈身出戶。

楊文輝律師補充:

《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由於重婚或同居等4種情形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就是無過錯方主張賠償的法律依據。

但應該注意的是,法律針對不忠行為可以主張賠償的情形,僅僅包括重婚和同居,但他們都不等同於出軌,那麼精神出軌更不是實質的證據,就更算不上了。

楊文輝律師總結:

出軌就能得到精神賠償」的說法並不準確,從法律規定上來說「出軌」並不等同於「過錯」,司法實踐中來說法院認定過錯且支持賠償請求的法槌也很難順暢地敲下。


請為這篇文章評分?


相關文章 

憤怒的丈夫將精神出軌的妻子告上法庭

長期在外地工作的李某回家,本想好好陪妻子杜某一段時間,卻發現她每天一吃過晚飯就坐在電腦前直到深夜,還常常獨自偷笑。起初,杜某解釋稱,自己是為了趕一篇評職稱的論文。但是終究「紙包不住火」,3月底的...

起訴離婚男方無過錯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這樣的日常生活當中離婚的話,他的方式是有兩種的,如果關於協商不成,那麼就可以進行訴訟離婚訴訟離婚的話,是需要進行一定複雜的流程的,當然訴訟離婚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婚姻財產的判決,因此很多人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