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院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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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院長,是中華民國監察院之最高監察機關首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對中華民國各機關行使審計權、糾正權、彈劾權及糾舉權。
監察院院長任期為六年,憲法第七 ...
監察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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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監察院院長監察院院徽現任陳菊2020年8月1日就任任命者中華民國總統任期6年首任蔡元培(行憲前)于右任(行憲後)設立1928年(行憲前)1948年(行憲後)副職監察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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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院長,是中華民國監察院之最高監察機關首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對中華民國各機關行使審計權、糾正權、彈劾權及糾舉權。
監察院院長任期為六年,憲法第七次修改為總統提名,經立法院投票同意後任命之。
現任院長為陳菊。
在1928年至1947年間的訓政時期,監察院院長的任免乃是由中國國民黨中常會或中央監察委員會決定,而監察委員是由院長親自遴選,時任院長于右任先生則親力親為,經常審視彈劾案是否合情理。
[1]1947年行憲後,改由間接選舉選出的監察委員互選院長,院長亦按照《監察法》所訂立的規則,不得干預或指使監察委員的彈劾案,因此院長職權已大為削弱。
1992年,第二屆國民大會通過《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院長改由總統提名。
[1]2020年,成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並規定其主任委員由監察院院長兼任。
[2]
目次
1歷屆監察院院長
1.1行憲前
1.2行憲後
1.3現今在世的前監察院院長
2時間線
3參考資料
4註釋
5外部連結
歷屆監察院院長[編輯]
行憲前[編輯]
任次
肖像
姓名
任職期間
政黨
備註
到任時間
卸任時間
1
蔡元培(1868–1940)
1928年10月8日
1929年8月29日
中國國民黨
由國民黨中常會選任,實際並未到任,監察院在1928年尚未正式成立。
1929年7月,國民政府命監察院在三個月內成立,蔡元培多次以健康為由請辭獲批。
[1]
2
趙戴文(1867–1943)
1929年8月29日
1930年11月18日
實際未到任。
[1]
代理
陳果夫(1892–1951)
1929年8月29日
1930年11月18日
副院長代理。
[1]
3
于右任(1879–1964)
1930年11月18日
1948年6月9日
行憲後[編輯]
任次
肖像
姓名
任職期間
政黨
備註
到任時間
卸任時間
1
于右任
1948年6月9日
1964年11月10日
中國國民黨
任內病逝,任期共34年,為最長任期的院長。
代理
李嗣璁(1898–1972)
1964年11月10日
1965年8月17日
副院長代理。
2
1965年8月17日
1972年5月15日
真除為院長,任內病逝。
代理
張維翰(1886–1979)
1972年5月15日
1973年3月19日
副院長代理。
3
余俊賢(1901–1994)
1973年3月19日
1987年3月12日
任期次長的監察院院長,迄今最後一位連任的院長。
4
黃尊秋(1923–2000)
1987年3月12日
1993年2月1日
5
陳履安(1937–)
1993年2月1日
1995年9月23日
因參選總統而辭職。
代理
鄭水枝(1926–2020)
1995年9月23日
1996年9月1日
副院長代理。
6
王作榮(1919–2013)
1996年9月1日
1999年2月1日
繼任,完成陳履安任期。
7
錢復(1935–)
1999年2月1日
2005年2月1日
2005年至2008年間,監察院院長職務懸空。
[註1]
8
王建煊(1938–)
2008年8月1日
2014年7月31日
新黨
9
張博雅(1942–)
2014年8月1日
2020年7月31日
無黨團結聯盟
首位女性五院院長。
10
陳菊(1950–)
2020年8月1日
現任
無黨籍[註2]
現今在世的前監察院院長[編輯]
姓名
任期
出生日期
陳履安
1993年2月1日-1995年9月23日
(1937-06-22)1937年6月22日(84歲)
錢復
1999年2月1日-2005年2月1日
(1935-02-17)1935年2月17日(86歲)
王建煊
2008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
(1938-08-07)1938年8月7日(83歲)
張博雅
2014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
(1942-10-05)1942年10月5日(79歲)
最近一位去世的前監察院院長為鄭水枝(副院長代理)(任期1995年9月23日-1996年9月1日),他於2020年4月17日去世,享壽94歲。
時間線[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01.11.21.31.4〈第二十七章:監察院的設置與演變〉,載錢復:《錢復回憶錄・卷三:1988-2005台灣政經變革的關鍵現場》(台灣:遠見天下文化出版,2020年)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運作與職掌.監察院官網.2020年[2021-02-14].(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25).
註釋[編輯]
^立法院過半席次的在野泛藍陣營拒絕審議時任總統陳水扁提出的監察委員人事案而懸空。
^陳菊上任前原為 民主進步黨黨員;2020年6月22日,陳菊獲總統蔡英文提名監察院院長一職,因民進黨黨員入黨辦法第7條「黨員擔任司法人員、監察委員、考試委員及所屬機關政務職務期間應暫予辦理黨籍註銷,俟其不再擔任前列職務後即予恢復黨籍」,因此陳菊表態在立法院通過監察院人事案後會辭去所有政黨職務、退出政黨和政黨活動,民進黨中央表示會依照黨員入黨辦法第7條辦理黨籍暫予註銷。
外部連結[編輯]
中華民國監察院-歷屆正副院長(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華民國監察院
閱論編 中華民國監察院院長
總統
副總統
國務總理
行政院院長
立法院院長
司法院院長
考試院院長
監察院院長
國民政府蔡元培(未就職)→趙戴文(未就職)→陳果夫(代理)→于右任行憲政府于右任→李嗣璁→張維翰(代理)→余俊賢→黃尊秋→陳履安→鄭水枝(代理)→王作榮→錢復→(空缺)→王建煊→張博雅→陳菊(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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