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緒--憲法第22條概括規定所保障之基本權 - 國考一般行政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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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憲法第22條所概括保障之未列舉權及其內涵有以下. 國考一般行政Q&A 跳到主文 歡迎參加國考一般行政的朋友一起討論喔~ 本社團僅限於以下科目之討論與分享 1.共同科目 2.行政學 3.行政法 4.政治學 5.公共管理 6.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7.公共政策 部落格全站分類:社團組織 相簿 部落格 留言 名片 Sep26Thu201309:59 法緒--憲法第22條概括規定所保障之基本權 6有關憲法第22條概括規定所保障之基本權,不包含下列何者? (A)通訊傳播自由 (B)一般行為自由 (C)隱私權 (D)性行為自由 (102鐵路佐級法學大意Q6) 答案是A =============================================== (A)為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     憲法第22條所概括保障之未列舉權及其內涵有以下    (是我國大法官釋憲實務曾承認之未列舉權):   釋字第689 (一般行為自由 ) 、603 (隱私權)、 554 (性行為自由)、362 (婚姻自由)、 399(姓名權)、576(契約自由)、 587 (子女獲知血統來源之權)、 626 (受國民教育以外之教育權)、656 (名譽權)、 664 (人格權)            釋字第689號:(一般行為自由: 行動自由、身體權)基於人性尊嚴之理念,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自由發展,應受憲法保障。

為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除憲法已保障之各項自由外,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人民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亦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釋字第603 號:(隱私權)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惟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而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釋字第 554 號:(性行為自由)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之關係,固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惟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之前提下,始受保障。

      釋字第 362 號:(婚姻自由)民法第九百八十八條第二款關於重婚無效之規定,乃所以維持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之社會秩序,就一般情形而言,與憲法尚無牴觸。

惟適婚之人無配偶者,本有結婚之自由,他人亦有與之相婚之自由。

此種自由,依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應受保障。

          釋字第 399 號:(姓名權)       姓名權為人格權之一種,人之姓名為其人格之表現,故如何命名為人民之自由,應為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釋字第 576 號:(契約自由)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

          釋字第 587 號:(子女獲知血統來源之權)       子女有獲知其血統來源之權利,為聯合國一九九0年九月二日生效之兒童權利公約第七條第一項所揭櫫;確定父子真實身分關係,攸關子女之人格權,應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釋字第 626 號:(受國民教育以外之教育權)       按人民受教育之權利,依其憲法規範基礎之不同,可區分為「受國民教育之權利」及「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

前者明定於憲法第二十一條,旨在使人民得請求國家提供以國民教育為內容之給付,國家亦有履行該項給付之義務。

至於人民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之權利,固為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釋字第 656 號:(名譽權)       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受憲法第二十二條所保障。

          釋字第 664 號:(人格權)       人格權乃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自由發展所不可或缺,亦與維護人性尊嚴關係密切,是人格權應受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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